嘉興日報
2019年底,一名來自嘉興桐鄉市洲泉鎮的村(社區)幹部在受到黨內處分後,對辦案的紀檢幹部表示,這樣的處分決定讓他心服口服。“我們能順利、高效辦理這起案件,主要靠的是‘兩上兩下’工作機制。”洲泉鎮紀委書記、監察辦主任李燁表示,最近辦理的一起違紀案件不僅確保了案件處理的綜合效果,也讓當事人信服。
李燁口中的“兩上兩下”工作機制是桐鄉市紀委市監委在案件審理時的創新做法,這也是市紀委市監委開展“四跟蹤法”的重要組成部分。昨天(3月18日),記者從桐鄉市紀委市監委瞭解到,2019年以來,該部門在執紀辦案過程中推行“四跟蹤法”,從協審、檢查、建議、執行等四個方面跟蹤監督派駐紀檢監察組和鎮(街道)紀委辦理的案件,確保案件質量和辦案效果,實現連續17年案件審理“零申訴”。
據介紹,為了嚴格履行審核把關職責,做到“凡案必審”,市紀委市監委對基層紀檢監察組織辦理的案件做到了“兩上兩下”,即市紀委市監委案件審理室對基層紀檢監察組織辦理的案件進行協助審查,要求基層紀檢監察組織初審後將全部資料上報;案件審理室針對協助審理基層案件時發現的問題和不足,第一時間提出整改意見和措施,再全案退回基層紀檢監察組織繼續審查調查;基層紀檢監察組織補充審查調查後,再移送案件審查室。
市紀委市監委相關負責人表示,針對紀檢監察室正在辦理的違紀違法案件,通過創新做法,由案件審理室加大提前介入頻次,對辦案過程進行全程監督,通過案件質量關口前移,從手續是否完備、證據是否充分、定性是否正確等方面進行全面跟蹤。對基層辦理的違紀案件,該部門每年進行一次統一的案件質量檢查,查找基層案件中存在問題,並予以督促整改,確保全市案件的質量和水平。
除了在內部管理上挖掘潛力之外,市紀委市監委還注重做好辦案的“後半篇”文章,建立了“一書一談一報告”制度,將案件審理過程中發現的漏洞,通過紀檢監察建議書的形式下發給發案單位,並對建議落實情況進行跟蹤檢查,確保發案單位整改到位,真正達到“辦理一案治理一片”的效果。
去年,在審理一起貪汙案件的過程中,市紀委市監委發現一國有公司存在日常監督不到位、財務管理不規範等問題,立即向該國有公司所在鎮(街道)下發了監察建議書,要求其對發現的問題進行整改,並對相關責任人員予以問責。該鎮黨委對此高度重視,多次召開書記專題會議和黨委擴大會議研究整改問題,並完善了相關制度,加強了日常監管,開展了風險摸排,問責了相關人員,將案件的“後半篇”文章真正落到了實處。
“在對每件案件跟蹤執行的基礎上,每年年底,我們還會對黨政紀處分執行情況進行一次集中檢查。”桐鄉市紀委市監委案件審理室副主任郭燚說,“對本年度受處分人員的工資級別調整情況、考核獎金髮放情況等,我們也將進行跟蹤監督檢查,避免處分決定執行不到位情況的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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