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方突發事故,我緊急避讓,結果撞到了其它車子,需要我負責還是前方車輛負責?為什麼?

我信你個傻子233


前方突發事故,因緊急躲避而撞到了其他車,該怎麼判罰?

大家好,今天給大家說一個交通法規。這個詞可能有很多人沒有聽說過叫做緊急避險。根據民法通則規定,因緊急避讓第三人造成的交通事故,損失結果應當由引起事故的第三人承擔。並非肇事者承擔,肇事者有過錯的除外。

那這什麼意思呢?舉個例子來說,我在等紅燈,然後我看到旁邊有車子失控衝了過來,我已經看到他過來了,不能原地等著,我就馬上打了一把方向躲了過去,但是就在我打方向躲避的時候,撞到旁邊的車主。那在這種情況下是不需要負責的。這個責任應該由失控衝過來的那輛車負責。假如是在行駛中遇到了那種鬼探頭,就是在旁邊突然竄出來行人或者車輛,你在躲避危險的時候沒有打方向燈就變道了,撞到旁邊的車或者行人了,這樣你就要負一定責任了。因為你在變道的時候沒有打轉向燈,沒有觀察是否可以變道。

所以,如果你在以後開車的時候,碰到像剛才說的那種鬼探頭的情況,變道的時候一定要先觀察、打轉向燈。因為這樣才有可能判你無責。還有,緊急避險和讓速不讓道其實很難界定。讓速不讓道就是你在行駛中看到前年車子變道了,你在躲避他的時候撞到了旁邊車子了,這時就是你的責任了。緊急避險是為了躲避大的事故而造成小的事故。所以你最好最好能提供出比較有利的視頻證據來證明。這樣無責的幾率才會大一點。

好了希望能幫到你,感謝大家關注我!也希望大家進我主頁加入我的圈子,跟我一起討論學習汽車知識!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