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女與戀愛朋友未扯結婚證,就帶回家來住在一起,你怎麼看待和處理這個問題?

TX兵王


您提出的問題是“ 兒女與戀愛朋友未扯結婚證,就帶回家來住在一起,你怎麼看待和處理這個問題”,我的回答是不可以,不同意,如果你們想幹什麼離我遠遠兒的。

回答這麼幹脆其實不是什麼封建意識,我想說的是時代再怎麼發展,那種根深蒂固的傳統道德標尺也不會在我們這代人心中有所鬆動,但是兒女們就不一樣了,他們的思想隨著國門的越開越大而偏向了西化,這點不能不承認,尤其在男女關係上,大庭廣眾之下的摟抱親吻可以做到旁若無聞,這在以前的中國大地上是不可想象的,但如今還不是司空見慣了麼。

所以,當年輕人處對象之後,在你情我願的情況之下很有可能發生越軌行為,我說句實話您別不愛聽,這事兒管是管不住的,做父母的能天天跟在孩子身邊看他們談戀愛麼?這不可能,但我的底線是:你們愛幹什麼幹什麼,只要不讓我看見、不讓我知道我不管,但你不能在我面前行這種苟且之事。

先講一個故事,算是我給您的第一個建議吧。

外甥和女朋友已經辦了結婚證但還沒完婚,當晚他們二人就回到姐姐家準備過夜,雖然現在這個時代扯了結婚證就已經算是準夫妻了,但姐姐依然無法接受,既不能當面呵斥讓準兒媳下不來臺,又不能同意還沒結婚就睡在一起,這怎麼辦呢?於是姐姐態度溫和地對準兒媳說“時間不早了,你也趕快洗洗過來和我一起睡吧”,然後笑著一隻姐夫“你睡沙發去”。這個準兒媳聽姐姐這麼說,心領神會,準婆婆這是在用軟方法阻止,於是她趕緊說“成成”。

事後問姐姐幹嘛這麼較真兒,你猜她怎麼說?,她說:“還沒結婚呢就跑我眼前一起住來了,這不成,他們要住到外邊住去我不管,但在家裡住,萬一以後讓女方父母知道了怎麼辦,人家說‘還沒結婚呢就讓她兒子和我閨女在家裡一起住,他媽怎麼也不管管呀’,你說這讓人家怎們看我呀,我才不落這話把兒呢,因為理虧”。

好,真實的故事講完了,我想說,當兒子帶女朋友回家過夜的時候,你安全可以用軟方法將他們分開。

那除了使用這種方法之外,還有沒有其它方法呢?我覺得也不是沒有,但只能在自己兒子身上下功夫。

找一個合適的時間,直截了當和兒子說不許你帶女朋友回家過夜,你們倆好我同意,要幹什麼我也不管,但就是不能一起回家來過夜,這我不同意,我警告你了啊,在外邊你們愛怎麼著怎麼著,但就不許在我眼前一起睡,我還沒開化到那種程度呢。

就這麼談,讓兒子知道你的底線,就算為了女朋友的面子,他也不會這麼做了。


喜歡養花的男人


這個問題要從兩方面來說:

如果是自己的女兒帶男朋友回家並要求住在一起,我會斷然拒絕,甚至可能把男孩兒的狗腿打斷,讓他滾回家帶著媒人來提親,否則別想碰我女兒一手指頭數。

如果是自己的兒子帶著女朋友回家,不用他交代,我必將把房子收拾的利利索索,親手換上大紅的被褥。

以上只是我個人的想法,而且有開玩笑的成分,當然這種想法必定會遭到兒女們的反對,甚至是反感,但是從中卻可以看出為人父母的想法。


現實卻是我沒有女兒,所以我並不考慮這個,所以以下我以有兒子的情況進行理智考慮分析。

首先,我會詢問兒子是否愛著女孩兒。

其次,我會詢問兒子有沒有娶女孩兒的打算。

再次,我會詢問兒子有沒有將安全措施做到位。

根據以上三個問題,我才能決定要不要干涉兒子和女朋友的同居。


其實,當兒子領著女朋友回家來,如果是要帶回來給父母相看,那麼我必定會好生招待,並對兒子好好教導一番;而如果兩人只是回來玩耍,並無以後的打算,我恐怕會將他們趕出家門。

對於女孩兒來說,如果女孩兒並未有打算和兒子長久相處下去,並且沒有為未來考慮打算的想法,就這樣走進我的家門,我在心裡是有歧視的,覺得這樣的女孩兒太過隨便,就算兒子以後娶了她,我也會心有疑慮。


當然,我家孩子還小,還沒有到那個時候,所以以上只是現在的想法。

如果平靜下心情,認真思考的話,其實還有很多事情需要考慮。

比如,女孩兒的家庭如何,比如女孩兒的性格如何,再比如女孩兒的父母是做什麼工作的,再比如女孩兒的工作如何等等。

可以說,作為父母,當要面對兒女的感情問題,以及婚姻大事的時候,心裡考慮的問題要比自己的兒女會更多,更全面,也操心更多。

但是以過來人的身份來看,父母這麼多的考慮也是白扯,兒女們到時候也根本不會聽得進去,就像當年自己並不完全聽從自己的父母一樣。

這就是所謂的代溝吧。


兒女自有兒女福,一切隨緣吧。

管得太多,反而結成仇怨。

倒不如隨他們去吧,相信兒女自有兒女的眼光。



東凌情感說不停


兒女與戀愛朋友未扯結婚證,就帶回家來住在一起,這不是個例。我一朋友家就是這樣。

朋友兒子在外省上大學,大學畢業,回老家時就把女朋友帶回來了。他們家是複式樓,兒子帶著女朋友住樓上,他們兩口子住樓下。現在她兒子考上了公務員,那個女生考上了在編教師。據說倆人目前還沒有結婚的打算,但感情穩定。

問過朋友,那個女生的家人咋會同意自己女兒沒結婚就跟著男朋友回家了,還是外省人。朋友說女生家境不太好,女生不想在家鄉工作,就跟她兒子回來了。

朋友是個很開明的人,雖然女生跟她兒子還沒結婚,但她完全把那個女生當成兒媳了。兒子跟女生有矛盾時,她都會護著女生。她說一個姑娘家遠離親人來到他們家,挺不容易的,對她好些,她才不會想家。

其實現在,未婚同居已經很普遍了。以前有種說法叫試婚,意思應該差不多吧。

我對這種問題的看法是不贊成、不反對。年輕人感情上的事,家長越干涉越容易引起矛盾。兒女把戀愛朋友帶回來,家長關照好就可以了。

至於他們是同居還是分開住,這就看父母平時對孩子的教導了。如果是我的孩子我會建議他們分開住,但聽不聽就是他們的事了。


如月微光


首先特別高興能看到這樣的問題,這個問題問得好哇!真好!

首先我覺得男孩子的父母還可以接受,但是女孩子的父母是不會接受的,

其實這個也無關傳統思想和封建思想,畢竟5000年的文化道德修養也不是一句話,兩句話能說的清楚的講講我和對象的經歷吧!

我是那時20歲,對象20,就是在還沒有領結婚證的時候就同居在一起了,不過還好度過了那段段時期,現在已經幸福美滿的結婚了,當時也害怕家裡知道我們兩個在外租房子,每次回家的時候都說在宿舍住,出門的時候都把自己裹得嚴嚴的,生怕被自己的熟人家人看到,父母傳統的思想肯定不會同意的,年輕人有太多的不確定性,我也曾試想了一下,如果我是父母,肯定也不希望自己的孩子還未結婚,領證就早早的與人同居。

當時我們兩個是這樣處理的,當時都瞞著家裡。沒有讓家裡知道,然後都彼此跟家裡說,自己有一個對象,想要領到家裡,當時他家沒有同意,畢竟她才17,就這樣又處了兩年多,互相去了家裡,然後訂婚結婚,直到現在

我認為是否能夠住到一起,還應該父母多與年輕人溝通,能讓他們不住在一起,儘量不住在一起,如果都能彼此去家裡看家了,應該也都是抱著結婚的態度去的,住在一起也沒有太大的關係,所以父母要敞開心扉,不要刻意的在這件事情上糾結,以免傷了感情




侯先聲


我會支持。我謂之,試婚。

哪怕我養的是女孩子。

因為,男女之間,不落實到衣食住行屎尿屁,不一定能看穿一個人。

一個人,哪怕他再能裝,一旦落實到柴米油鹽醬醋茶,就會現原型。

比如吃飯,光顧著自己翻江倒海的人,是貪吃、自私。

比如逛街購物,一個人滿手都拿著東西,一個人空手甩甩甩,是不體貼。

無一而足。

所以,我寧肯我女兒帶回來男朋友,在我眼皮子底下,大家一起相處相處,看看他的兔子尾巴如何。

至於說年輕人未婚同居,只要他們是成年人,他們對他們的身體負責,不勞我操心。



雲是鶴家鄉6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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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個人認真嚴肅回答一下這問題,我曾想過,我的孩子將來不允許他這麼隨便,離開我的視線我管不了,但在沒有婚約的情況下,就算留宿也不能在我眼皮底下睡一個房間。反過來講,一個女孩子隨便來男生家裡過夜,我會覺得家教有問題。


祐希


尚在戀愛中,就公然住在一起,這是現在的年輕人?

不一定因此就能說現在的年輕人都這樣,但這樣的情況,也絕對不是個例。

因為,我身邊的親友中,就出現過類似的情況,其母親談論起兒子的情況很有情緒——

兒子不單談上了女朋友,還在朋友圈中曬起了日常的幸福生活,包括某些相對私密的照片!

也許兒子的觀念中,愛就愛了,愛就要讓人知道,可是做母親的卻憂慮重重。

就算有人認為她是男方,怕什麼,兒子如此,說明兒子有能力,成不成都沒有損失,不單兒子自己沒有損失,為人父母的她和丈夫也一樣,還怕個什麼勁?

但這位母親想的卻很樸實,她之所以視之不下,關鍵原因有兩點:

  • 一是覺得沒有結婚就住在一起,有失體統;

  • 二是認為兩人最終結婚還好說,若是沒有結婚,那些照片被別人知道了,對大家都不好,對女孩子不好,更不用說了。

說來說去,母親都有自己的道理,但是反過來,做為兒子,他在想什麼?

不用說,父母的觀念於他而言,太過於老套,也太過於迂腐,他只想著與有情人做快樂事,哪管是劫是緣。

至於以後,誰能管得了以後?至於名聲,現在誰還這麼封建?

更不用說結婚,不少年輕人會覺得那無非是個形式,而且是個極其麻煩惹人厭煩的形式,如果一定要,也多半是為了父母和他人。

因此,從上面的分析中,我們不難看出,其實不是事件怎麼處理的問題,而是雙方觀念有很大反差的問題。

綜上,兒子已然成人,打罵顯然不合適,解決不了問題,還容易引發新的矛盾。

首要之計,是弄明白兒子在想什麼,然後加以引導,不管兒子聽與不聽,都要誠誠懇懇地告之其利害,尤其是讓他明白此舉對女方未來可能的巨大傷害,讓他自己想清楚,如果他真的愛那個女孩子,願意因為任何的不謹慎,而殘忍地傷害對方嗎?

如上,相信可以讓當兒子的好好考慮並慎重決定,父母盡了當盡之責,也可以問心無愧。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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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邊邊


兒女與戀愛朋友未扯結婚證就帶回家住一起,這種現象已經很普遍了。雖然老一輩的確實也看不慣,但也沒辦法。我覺得這種現象不好。

尤其是女孩子這樣做,是很不理智的。

第一,女孩子還沒正式過門,就住到男方家,給婆家看不起,將來一旦婆媳關係不好時,婆婆是會拿這個事來說的,到時難過傷心丟面子的人肯定會是女孩自己。

第二,婚前過早的就同居,而且還是在父母家同居。在男人的眼裡也會認為女生是個沒原則底線的人。儘管他不說,儘管是他主動讓女生去同居的。

第三,如果男生住在女生家,更會讓女方父母及親戚看不起。堂堂男兒卻要這麼沒志氣的靠女人接濟,是為了省錢嗎?省租房費還是省伙食費生活費?男人更要有男人樣,不為五斗米而折腰!

總結: 出現這種現象時,父母應該及時制止,對兒子或女兒,曉之以理告訴他們為什麼不能這樣!如果不聽,也只能恩威並施。無論怎樣都是真心實意的為了孩子的將來有好處,為了孩子,父母們還有什麼理由不去努力制止呢!





湘妹子sanmei


兒女與戀愛朋友未結婚登記,就帶回家來住在一起,怎麼看待和處理這個問題?


怎麼看待這個問題

我認為這種情況並不存在太大的問題

“兒女與戀愛朋友未扯結婚證”,潛臺詞是兩人已經到了婚齡,至少已經成年,談戀愛這件事對於兩人本身並沒有問題,那麼帶回家來住在一起又有何不可呢?

  • 沒有結婚就領回家住在一起被人知道會笑話

我會笑話那些連在一起生活都沒有嘗試過,就盲目走進婚姻人。兩個二十多年跟隨父母家人生活的人,在領結婚證的一瞬間怎麼可能完成角色和心態的轉變?在結婚之前嘗試共同生活共同磨合,我認為才是對待彼此生活方式的尊重,也是對待婚姻的更科學的態度。

  • 沒有結婚就領回家住在一起可能會出現未婚先孕

各位父母請不要以為不領回家就一定不會出現這種情況,不然各個大學周邊那麼多酒店為何要在寒暑假期間裝修整頓?相對於把兒女趕到酒店住,讓兒女把戀愛對象領回家要方便和安全的多。能夠避免未婚先孕這種情況出現的科學的做法是,正確正向的性教育和指導,讓兒女以正向的態度去面對這件事,而非避而不談期待婚姻登記處髮結婚證時附帶使用說明。

  • 沒有結婚就領回家住在一起,如果分手了,以後談戀愛時會忘不掉之前一起生活過的對象

分手之所以會難過,是因為彼此為愛努力過但是沒有走到最後,忘不掉前任也只可能是因為對方走進過彼此的生活,而不是隻進入過身體。婚前共同生活本身就是為了能更好更長久的在一起所做的努力的一部分,因為害怕分手後忘不掉前任就不去嘗試豈不是因噎廢食?按照這個邏輯推演,談過一段以分手為結局的戀愛的人,都有可能出現這種情況。那麼在領證結婚之前請不要談戀愛了。這明顯不合理不科學。

  • 沒有結婚就領回家住在一起,如果分手了,以後談戀愛的對象會介意,更容易不幸福

我覺得這個想法有點像抬槓,所以我只能以抬槓的方式回答了

會介意的自己的對象談過戀愛或是為愛努力過的對象不是好對象。

那麼請把這個回答轉發給那個會介意的對象,或者考慮換個對象吧。


怎麼處理這個問題

  • 端正自己以及兒女對待兩人共同生活的打算的態度,給予兒女正確的愛情觀、婚姻觀導向,告訴兒女愛情是衝動,婚姻是理智,付出和責任才是兩個人長久相處的關鍵詞。

  • 主動聯繫對方父母或監護人,告知對方家人自己的態度和想法。雙方父母意見一致態度相仿,是這件事情可做的必要前提之一。
  • 以禮相待,但不過分干預。無論對待自己的孩子還是孩子的對象,都一視同仁且視如己出。

以上,謝閱,願每對付出努力的相戀之人都能得到如願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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