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雨綢繆,紮實推進!南園街道勞保部門切實維護勞動權益

自2020年2月中旬以來,新冠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蔓延態勢逐步得到控制。在福田區委區政府的帶領下,南園街道辦在打好防疫攻堅戰的同時,穩步推進企業商戶復工復產,努力促進市場經濟有序恢復。在新冠疫情和全面復工復產的特殊背景下,如何切實維護勞動者權益、高效處置勞動爭議糾紛便成為棘手的新課題。

據介紹,南園街道勞保部門在街道黨工委的帶領下,嚴格按照福田區勞動監察大隊提出的“做好應對疫情期間各類企業復工復產各種勞動爭議調解準備工作”的相關要求,深入基層一線開展勞動爭議糾紛的預防和化解工作,主動築起疫情期間街道勞動保障的“防火牆”。

據統計,自2020年1月下旬以來,南園街道勞保部門共介入勞動爭議協調13宗,涉及勞動者27人;先後調解勞動糾紛案件7宗,均予以調解結案,調解成功率100%,受到勞動者的廣泛讚譽。

  • 提前部署、瞭解動態

自2020年1月下旬新冠疫情爆發以來,南園街道勞保部門的工作人員始終堅守基層,在預判疫情可能會引發勞動爭議後續風險的前提下,提前統一部署,以下沉一線參與防疫工作為契機,充分向轄區企業商戶瞭解勞動者動態,有針對性地制定勞動爭議預防計劃,第一時間處置提前復工復產企業存在的勞動爭議,較好的控制了轄區內勞動爭議糾紛爆發苗頭。

例如,疫情期間轄區內一家“美團”餐飲配送加盟公司一直維持經營,但個別年前休假離深員工因疫情原因無法及時返回工作崗位,由此引發與公司之間的爭議。街道勞保部門在一線排查時有效收集了相關信息,及時與該公司取得聯繫,明確疫情期間不得因防控隔離問題解除員工勞動關係的法律原則,最終成功化解員工與該公司的矛盾,促使員工復工返崗。

  • 制定應急預案,形成多部門聯動,共同抵禦爭議糾紛風險

2020年2月初,南園街道勞保部門根據轄區的實際情況,牽頭制定了《街道疫情防控期間勞動爭議調解應急預案》,及時抽調業務骨幹充實調解員隊伍,組織調解員學習各項勞動法規以及市人社局下發的“疫情期間工資待遇、休息休假等相關問題的權威回應”等文件,為應對疫情期間各類勞動爭議糾紛做好充分人員配備和知識預備。同時,南園街道勞保部門在街道黨工委的帶領下,根據應急預案的部署,與街道社區法治辦聯合開展勞動爭議糾紛調解工作,充分發揮調解員和法律顧問的作用,共同抵禦和化解爭議糾紛風險。

  • 著重開展疫情期間宣傳和普法工作,引導勞資雙方知法、遵法、守法

疫情期間,南園街道勞保部門通過走訪、電話溝通等多種方式,先後與轄區內500多家各類型企業取得聯繫,詳細向企業瞭解復工復產態勢以及員工工資發放情況,著重就假期延長期間和2月10日前員工安排、工資支付發放以及員工被採取隔離措施期間工資待遇保障等一系列問題向企業進行宣傳和普法,要求企業在疫情期間嚴格按照法律、法規處理勞動關係,切實地保障勞動者權益。同時,南園街道勞保部門與社區法治辦、信訪辦共同開展疫情期間勞動保障相關的法律諮詢解答和信訪答覆工作,向勞動者普及法律知識,為勞動者答疑解惑,促使勞資雙方知法、遵法、守法,有效地避免了轄區勞動爭議糾紛的集中爆發,降低後續處置風險。

典型案例:

2020年2月27日,轄區內的深圳市禾碩環境工程有限公司僱員李某在從事綠化工作過程中猝死,家屬方提出要求公司支付各類賠償金合共120萬元,雙方無法通過協商達成一致,經引導於2020年3月2日申請人民調解。

調解員在充分了解案情、收集基本資料的基礎上,經分析研判,由於死者已年滿65週歲,且與公司訂立書面的勞務協議,無法認定為勞動關係,不適用《勞動合同法》的相關規定,難以通過工傷認定途徑維護權益,屬於典型的超過法定退休年齡外來務工人員在工作崗位猝亡案件。

隨後,調解員本著疫情防控期間“特殊情況高效處理”的原則,積極組織雙方參與磋商,依法引導雙方參照“勞務僱傭僱主責任”法律關係進行調解,向雙方充分地講解相關法律、法規規定以及過往司法審判案例,順利促成雙方在權益補償問題上達成一致。

經過一天的調解,公司方與家屬方於2020年3月3日便達成調解,簽訂了書面的調解協議,明確公司方作出18萬元人民幣的經濟補償,雙方糾紛徹底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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