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分院“四強化四確保”積極推動環境資源領域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訴訟案件聯合辦案機制落地見效

一分院“四強化四確保”積極推動環境資源領域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訴訟案件聯合辦案機制落地見效

2019年9月,一分院根據海南省委和省院關於加快推進制度創新的決策部署要求,結合內設機構改革,積極探索符合檢察權運行特點的辦案新模式。在深入調查分析、多次充分研究論證後,立足工作實際推行環境資源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訴訟案件聯合辦案機制,積極構建相互配合、協調高效、規範有序的一體化辦案工作格局,統籌抓好環資類案件的辦理,為海南生態文明建設提供司法保障。聯合辦案機制推行以來,環資類案件各項辦理工作運行良好,截至2020年2月,經審查後自行發現環資類案件公益訴訟線索12件,已立案調查4件,擬提起公益訴訟2件,督促案件當事人上繳生態修復款37.4萬元。通過聯合辦案,實現了檢察機關內部資源優化配置和信息共享,提升了環資類案件辦案質效,也培養出了刑事訴訟與公益訴訟“雙面能手”,為公益訴訟工作的深入開展提供強有力的人才儲備。聯合辦案已初見成效。


一是強化調查研究,確保精準施策、精準發力

以開展“不忘初心、牢記使命”主題教育和省委、省院關於加快推進制度創新的決策部署為契機,成立了檢察長擔任組長的調研小組,對刑事檢察部門和公益訴訟部門2017年1月至2019年8月辦理環境資源領域刑事案件、辦理環境資源領域公益訴訟案件及兩類案件協作配合情況進行深入調研。在全面梳理總結、深入調查研究後,找到了環資類案件辦理中存在的 “公益訴訟案件線索發現難”“公益訴訟案件調查取證人員力量和方法手段不足”“環境資源保護工作中內部檢力資源整合度不高”“環資類案件辦案質效還需提升”等主要問題及癥結所在,為下步精準施策、精準發力,有針對性的改進工作提供了決策參考和理論支撐。


二是強化機制建設,確保有章可循、有據可依

●積極推進調研成果轉化,及時制定了《一分院環境資源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訴訟案件聯合辦案實施細則(試行)》(簡稱《實施細則》),對聯合辦案的工作目標、辦案組織構建、受案範圍等10個內容作出規定。

●明確了成立聯合辦案組,通過對環資類案件同步審查,信息共享,協同辦案,實現公益訴訟和刑事法律監督職能有效銜接,內部資源和信息的優化整合,增強檢察工作的整體效能。

●明確具體的辦案範圍,要求對環資類案件實行罪名清單式管理,對涉嫌汙染環境罪、非法處置進口的固體廢物罪、擅自進口固體廢物罪、非法捕撈水產品罪、非法佔用農用地罪、非法採礦罪、破壞性採礦罪以及盜伐林木罪中數量特別巨大、濫伐林木罪中數量巨大的案件的審查起訴、備案審查工作,由聯合辦案組辦理。

●細化了同步審查、線索移送、聯合辦理、立體追責等4項具體的機制,規定聯合辦案組要整體組織、協調、統籌好環資類案件辦理,在保證辦好刑事案件的同時,合理安排好公益訴訟案件訴前程序、提起訴訟、出庭、參加調解、監督執行等工作,對確有重大影響或疑難複雜案件的辦理,可報請檢察長同意,調配相關業務部門辦案力量進行集中辦理。


三是強化組織領導,確保規範有序推進

●整合辦案力量,指定檢察一部、檢察五部檢察官、檢察官助理和書記員共同組成聯合辦案組,由分管院領導指定辦案組中1名檢察官擔任主任檢察官,負責組織、指揮聯合辦案工作,對環資類案件刑事和民事行政公益訴訟同步審查,對發現線索的及時移送。通過辦案組聯合辦案較好地解決了公益訴訟案件辦理檢力不足的問題,極大的提高了辦案效率。經統計,推行聯合辦案後,公益訴訟案件從線索發現到立案平均用時比試點前縮短了9天。

●強化交流共享,檢察一部、檢察五部嚴格執行《實施細則》規定,兩個部門負責人堅持每半月交流1次線索移送和辦案情況,遇到重大緊急情況隨時溝通。

●實行臺賬式管理,兩個部門均建立專門臺賬,逐一列明發現公益訴訟案件線索情況、案件類型、被監督對象、審查意見、立案調查、訴訟情況等,確保一案一登記、一案一跟進。

●強化考核評價,將發現公益訴訟案件線索和協作辦理公益訴訟案件的情況納入檢察一部檢察官全年的業績評價中,檢察官在辦理環境資源刑事案件中發現公益訴訟案件線索並立案調查的,每件按1.5係數折算辦案數。對應當發現公益訴訟案件線索因過失未發現的,作為辦案司法瑕疵計入檢察官司法檔案,以此進一步強化檢察官辦案責任,確保聯合辦案機制落地落實。


四是強化依法履職,確保辦案整體實效

●整合調查取證資源,在司法實踐中,藉助聯合辦案機制,第五檢察部檢察官在刑事案件審查逮捕、審查起訴階段便提前介入,會同檢察一部檢察官、協同公安機關開展環境資源損害調查工作,同時還可在刑事案件的委託鑑定評估中同步提出公益訴訟案件辦理的鑑定評估需求。對公安機關和相關行政機關在行政執法和查辦案件過程中依法收集製作的物證、書證、視聽資料、電子數據、監測報告、檢驗報告、認定意見、鑑定意見、勘驗筆錄、檢查筆錄等證據材料,在公益訴訟中可以作為證據使用。通過信息共享、證據互用,極大的提高了辦案效率,如在蔡某某、張某某盜採海砂損害海洋生態一案辦理中,公益訴訟檢察部檢察官及時參與提前介入、審查,與環保部門進行現場實地調查,委託海南省海洋與漁業科學院對生態環境損害進行了鑑定評估,為後續的立案打下紮實的證據基礎。

●強化立體追責,在推行“認罪認罰+生態修復”檢察模式,確保認罪認罰與生態修復雙促進、雙落實、雙提升的基礎上,堅持對環資類案件刑事責任、民事責任和行政責任進行多元化追責,將案件當事人開展生態修復、履行民事責任的情況作為提出刑事量刑建議的情節之一,也作為提起民事行政公益訴訟的考量要素,極大的提升了案件當事人認罪認罰和履行生態修復的積極性,如在蔡某某、張某某盜採海砂損害海洋生態一案辦理中,經過聯合辦案組檢察官政策宣講後,促成當事人在法院還未做出判決前,就依據《生態環境損害鑑定評估報告》確定的數額,積極上繳了37.4萬元生態修復款,此舉獲得了法院的好評,極大地節約了司法資源和後續的執行成本。


一分院“四強化四確保”積極推動環境資源領域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訴訟案件聯合辦案機制落地見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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