蓮湖檢察:男子醉酒損毀他人車輛被起訴


酒能助興,也能誤事,甚至獲刑。近日,蓮湖區檢察院對陳某涉嫌尋釁滋事一案提起公訴,陳某將面臨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的刑事處罰。

2019年11 月30凌晨1時許,被告人陳某和其朋友酒後乘坐夜班司機何師傅駕駛的出租車,當車到達目的地南二環一酒店門前,陳某二人不肯下車,何師傅遂打開車門勸後排座位的陳某朋友下車,陳某趁機從副駕駛座位坐到駕駛位,駕駛車輛行駛一段後棄車逃離,造成車輛後擋風玻璃、手剎及車身右側損壞,何師傅隨即報案。同日9時許,陳某被抓獲。經核實,車損費用為人民幣3302元,陳某家屬積極賠償了車主所有經濟損失並取得車主諒解。

犯罪嫌疑人陳某酒後任意佔用並損毀他人車輛,損失價值二千元以上,已經構成我國刑法規定的尋釁滋事罪。陳某在酒醒後一直表示認罪認罰,對自己荒唐的行為給自己、家庭、社會帶來消極的影響表示悔恨不已。檢察官在此提醒大家,目前尚處於新冠疫情防控期間,要嚴於律己,若因喝酒不能自制無事生非,隨意滋事而走上犯罪道路則錯之千里、追悔莫及。(擬稿:李笑鶴)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