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有个人从楼上掉下来,我躲开了,她摔死了,我要负责吗?

一城一旅


不追剧你,你就没责任。要是追究你,你就有责任,看到人从楼上掉下来你为什么不去扶一把。如果你扶了把你也砸死了,只能说明你运气不好,被无辜砸死了,如果你没被砸死就说明你见死不救。



青岛农村人


现在头条的问题都是这么弱智吗?

第一;你认识她吗

第二;是你让她跳的吗

第三:她是为你跳的吗

第四:若是楼上掉不明物体你不应该躲吗

第四:难道你要接过去一起灭吗

第五:关你什么事啊!


枕边人140516068


我就经历过这样的事,我和老公是大学同班,我大学同学来我家,我们三人去接,我和闺女挎胳膊走到一栋居民楼下,我就听见头上有声音,抬头一看,以为谁家不要的模特扔下来,我就喊了声闺女快跑,我俩就分开了,然后我俩脚下就多个人哼了一声,嘴角有血,喊她没反应。六楼跳下来的,吓死我了。当时我很难过,立马喊人找车拉医院去了,由于要接同学站,没有跟着去,跳楼的女人妹妹跟着去了医院,不知道人如何。至今回忆起来还是怕怕的,留下了阴影,不敢离楼太近走路。如果当时我没听见声音,估计现在也就不吃大米饭了。


大一元234


不是负责任的问题,你这是犯罪!公安机关经调查监控,你说的过程基本属实,排除了你的谋杀嫌疑。但是,当时正值深夜,只有你一个目击证人,从楼上掉下来的人只是受了伤,并未死亡。如果有人报警打120抢救,伤者有极大可能活命。而你的态度是,事不关己,高高挂起,不管不闻,扬长而去!致使,伤者错过了最佳黄金抢救时间,最后亡故。哎呀,你这是见死不救之罪!如果判你三年,你服不服?


俞远通


不躲开难道让他砸死吗[捂脸][捂脸][捂脸][捂脸][捂脸]砸死了谁负责啊?阎王爷吗?[抠鼻][抠鼻][抠鼻][抠鼻]


无痴不成狂


只要脑子正常的人都会选择躲开,只有脑残的人才会站在原地等着被下落的人砸死。当然如果是从二楼掉下的小孩子,你又是个青壮年身体很好的人你可以用手接一下掉落的孩子,不过,在你伸手接孩子前可得想好了,你有没有赔偿的能力,事主家人如赖上你说是如你不伸张正义接的话孩子准没事,就是你这一伸手没接住导致了孩子受伤了,你给赔偿我们几万元。那你就惨了。看来最好的办法.还是躲开为妙!如果出事的家人责怪你,你可以说你没看见有人掉下来。你可不能说你看见有人掉下来,不然,主家非把你告上法庭,让你赔个百八十万的。


用户2955207967882


这是问题!不躲开死一对,躲开了虽没责任但良心有愧。接是不敢接可以往旁边猛推一把,减轻下垂力人有可能不死。


兰花不艳有奇香


你要负啥责任?这种事情,难道你还要去用你的身子如接她,把你一块砸死吗?这种问题就不要提问了撒,提出来,就是让人看笑话。

虽然法院也有一些不正常的判决,但过于奇葩的事情,还是能够保持住底线的,如果别人从楼上掉下来,你不正常躲避,那你就是不正常的人了,当你面对危险的时候,采取紧急避让办法,既是正常人的正常选择,也是人的一种心理反映,也是心理活动的第一反应。

假设,她从楼上掉下来,你去接她,不仅仅是她被摔死,你也会被砸死,知道一个高空掉下东西多危险吗?一个鸡蛋从25楼掉下来,能够把你砸死。100克东西,从30楼掉下,同样砸死你没有商量。


20楼掉下一公斤东西掉下来,相当于90公斤东西啊从一楼掉下来,都会压砸死人,即便知道女的从2楼掉下,你想一下,去接,同样把你砸死。

所以,你躲避,是为了个人安全,也是人的一种正常反映和心理活动。顺从内心的自然选择,不需要负责任何责任。当然了,你要去接,说不定也死不了,就是半身不遂,你愿意吗?如果这种情况,对方家属告你,家属一定会成为网红的。


乌鲁木齐那些事儿


是哪一年,我们贵阳花果园,有个老太跳楼,砸死路人,那人还是来旅游的,当场毙命,老太砸成两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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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润金沙简要回答!

题目中所说的责任,应当是指法律责任吧?那楼上有个人掉下来,你躲开,他摔死了,你是否需要负法律责任呢?个人认为这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不能仅凭题目简单的一句话就得出一概而论的结论。简要分析说明如下:

第一种情况,没有法律责任的情形。通常情况,一个人对其他人没有救助的义务。因此,当某人偶然从某楼下经过,见这时有与己没有任何法律关系的人从楼上掉下来,你便可以不对其予以救助,还可以在其掉下来时防止自己被砸伤而避让,从楼上掉下来的人摔死摔伤均与你无关,你在这件事中没有任何过错,当然也就无需承担法律上的任何责任。

第二种情况,可能承担法律责任。在楼下的人对从楼上掉下来的人有救助的法定或约定义务等特定情形,楼下的人在楼上的人掉下来时若有能力救助,而当其看到楼上的人掉下来,却故意让开的,若因此导致楼上掉下来的人摔死、摔伤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严重的甚至可能承担刑事责任。当然若负有救助义务的人没有救助的可能和能力除外。

举例来说:30岁身强力壮的甲女是乙雇请来照顾其3岁儿子丙的保姆。某日上午9时,甲将丙独自留在家中去买菜,10时甲返回时,在楼下见丙爬出离地面5米的二楼家中阳台窗户,眼见要从楼上摔下,但甲却故意不救助,在丙掉下时还故意让开,导致丙摔死。那么在这个案件中,甲作为乙雇请来的保姆,有按约定照顾救助丙的义务,且根据当时的情形,甲也有能力在丙掉下楼时将其接住,但甲却故意不救助,导致丙摔死,甲不仅需对丙的死亡承担民事责任,还涉嫌故意杀人罪(不作为的犯罪),还需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由于社会生活和案件本身的复杂性,对看似表象一致的事实背后可能有着本质的不同,所得出结论也可能会截然不同,所谓“失之毫厘,差之千里"就是这个理。在此,答者不再一一阐述,对具体的情景也不再一一列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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