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落實“飛地”政策資金1922.45萬元

3月上旬,依據《葫蘆島市支持“飛地經濟”發展獎勵政策》,我市落實“飛地”政策資金1922.45萬元,共惠及26家企業和20個鄉鎮。

2019年,我市出臺了一系列支持“飛地經濟”發展獎勵政策,激發各地區、鄉鎮和企業發展“飛地經濟”的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市級財政安排專項資金、基金1億元,以貼息補助、獎勵項目、扶持產業等方式支持“飛地經濟”。到去年底,共落實獎勵資金1922.45萬元。其中,“飛地產業園”內重點工業企業流動資金貸款貼息補助資金377.36萬元,惠及7家企業;“飛地經濟”發展專項獎勵資金1161.29萬元,惠及20個鄉鎮和21家企業;“飛地經濟”工業地產建設專項資金383.8萬元。此筆資金已在今年3月上旬全部撥付到位。市政府還與葫蘆島銀行、中國銀行等金融機構簽訂合作協議,每年投入20億元貸款,支持“飛地經濟”發展。到去年底,多次組織園區、項目與銀行對接,為多家企業提供或預約貸款9億元。同時,積極爭取省級獎勵資金,為川鐵軌道和秦漢新能源項目爭取省專項補助資金1550萬元。

今年1月初,市飛地辦對各地區2019年工作完成情況進行了年度考核,並積極協調市財政局、工信局招商服務中心落實支持“飛地經濟”發展獎勵政策。市財政局已於3月4日前將獎勵資金全部撥付到各縣(市)區。2月27日,我市對在2019年“飛地經濟”工作中做出突出貢獻的15家企業和鄉鎮予以表彰,總獎勵金額達800萬元。其中,授予浙江金磐中谷文化發展有限公司為特殊貢獻單位,獎勵100萬元。

3月6日一11日,市飛地辦和市政府辦聯合市財政局和市審計局,組成市“飛地經濟”督查審計工作組, 對各地區獎勵政策落實情況開展督查審計。下一步,督查審計組還將對2019年“飛地經濟”財稅利益分享政策落實情況開展督查。


記者:王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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