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再审被驳回,对方仍纠缠不清我该怎么办?

松158398183


申请再审被驳回,对方仍纠缠不清。这个说法就是错误的,法律法规赋予了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无论是被告还是原告,只要是法律赋予的权利,任何人都无权剥夺。


井下所窥难以全面


对方如果是向检察院申请抗诉,检察院如果要听证,你配合就可以了,一般再审被驳回的案件,极少可能被检察院抗诉的。如果对方信访,属涉诉信访问题,由政府信访局受理,你没有义务再搭理他。总之,案件只要得到公平公正处理,随他闹,你过你的日子,如果他私下骚扰你,影响到你生活,视情况报警处理。


凡人鲜谈


对方再审驳回,申请抗诉也很难的。对方要如何管不住,你安心工作生活,如有听证配合即可。


长沙法律咨询


公平公正吗?


2008132


申请再审被驳回,对方仍纠缠不清我该怎么办?

严格意义上讲,和解—调解—仲裁—诉讼是解决纠纷的通常途径,诉讼途径通常可以说是纠纷的最后解决办法。

为什么说诉讼途径是解决纠纷的最后办法?首先,司法途径耗时耗力,需要花费很多时间和精力,如果能够通过和解、调解、仲裁等方式解决的,一般人是不会选择诉讼途径解决的。所以,对于很多人来说,诉讼是迫不得已的选择,是把诉讼当成实现公平正义的最后一根救命稻草。

如果说诉讼是解决纠纷的最后选择或者办法,那么二审的判决可以说是最后选择的结果。我国诉讼实行两身终身制,如果一审二审都败诉了,那么这个案件也差不多定局了。即使法律赋予当事人再审申请的权利,但再审并非是严格意义上的诉讼程序,也不是一审二审的延续,它只是赋予可能出现错误的判决、裁定、调解书的一个纠正程序。所以,连二审改判的几率都很小,更何况是再审程序呢?再者,让一审二审法院都同时判错的话,那几率更是微乎其微。


但是,在某种意义上讲,诉讼程序并非是纠纷解决的最后途径。即使二审败诉了,当事人申请再审也被驳回了,但这并不代表当事人完全丧失申诉复议的救济机会。当事人可以通过向人大申请监督,因为人大代表有司法监督权,如果人大代表觉得确实判错的话,人大代表是可以对判决提出异议的,但这并非是一种解决问题的常态化机制。同时,当事人也可以向纪检检察机关反映,纪检监察机关如果认为是法官职责范围的话,会将相关举报线索移送法院处理,法院发现确有错误的话,会主动启动再审;如果确有证据证明法官枉法裁判或者收受钱财的,纪检监察机关会进行监督执纪问责或监督调查处置。


所以,当事人申请再审被驳回后,证明当事人利用司法途径解决纠纷的大门基本关闭。至于其纠缠不清的问题,如果在合法范围内行使,那是宪法法律赋予公民赋予其基本权利,谁都干涉不了;如果通过非法途径闹事、上访或者无故举报的,另一方可以什么都不用管,相关部门会帮其收拾。如果出现乱砸乱打等暴力行为的,那该报案的就报案。


伟伟说法


对于当事人的诉讼权利,法院是没有办法剥夺的,申请再审被驳回后还纠缠不清的,要么是的确判决错误,要么就是恶意缠诉,但是后一种的比例比较大,因为每个人对法律的理解不一样,站在他的角度肯定认为是不对的。

申请再审后还纠缠不清,不但阻止了执行程序的进行,而且也给当事人添堵。其实法律对这些是有制裁的,比如非法信访,恶意诉讼的法律后果,当事人也要很好的利用。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