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當前,每個人都是抗“疫”者,但仍有少數人視生命健康為兒戲,心存僥倖、我行我素,聚眾賭博為疫情防控工作添“堵”。
對於聚眾賭博的違法犯罪行為,陸豐公安堅持依法從嚴、從快打擊,做到露頭就打,“零”容忍。近日,陸豐公安再成功搗毀賭博窩點1個,先後共抓獲涉賭人員12名。
賭博引糾紛,3人被抓
3月8日凌晨2時許,內湖派出所接到群眾報警,稱自己被他人毆打。接警後,民警立即趕到現場。經調查,陳某某(男,40歲,陸豐內湖人),廖某成(男,29歲,陸豐內湖人)、陳某跟(男,32歲,陸豐內湖人)等3人因賭博發生口角,隨後陳某某和廖某成發生肢體衝突。
3月13日,迫於警方抓捕壓力,涉嫌毆打他人、賭博的陳某某主動到內湖派出所投案自首。同時,抓獲涉賭人員陳某根,廖某成等2人。
目前,我局已對以上3人均作出行政處罰處理。
聚眾賭博一鍋端,9人齊落網
3月18日凌晨3時許,治安大隊、打擊黃賭鬥毆專業隊、特警大隊在碣石鎮上林村某住宅處現場搗毀一“葫蘆魚”賭博窩點,現場抓獲涉賭人員李某鐵(男,63歲)、楊某頂(男,49歲)、李某波(男,50歲)、許某凱(男,39歲)、蔡某宏(男,39歲)、李某益(男,57歲)、潘某(男,64歲)、陳某瑞(男,44歲)、蔡某柱(男,24歲)等9名涉賭人員,均系陸豐碣石人,並現場繳獲賭資及賭具一批。
經審訊,上述9名嫌疑人均對其賭博的違法犯罪事實供認不諱。
目前,該案正進一步深挖辦理中。
警方提醒
全國的疫情形勢雖然有所緩解,但是依然不能放鬆警惕。陸豐公安機關抗擊疫情不退步,打擊賭博違法犯罪也不會停止,對於疫情期間查獲的涉賭違法犯罪行為,公安機關一樣會嚴懲不貸。
《治安管理處罰》第七十條
以營利為目的,為賭博提供條件的,或者參與賭博賭資較大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並處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罰款。
《刑法》第三百零三條
【賭博罪;開設賭場罪】以營利為目的,聚眾賭博或者以賭博為業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開設賭場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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