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被騰退 被執行人連呼“想不到”

2011年7月,吳某與大連某園林管理處簽訂了一份房屋租賃合同:約定大連某園林管理處將位於某公園內的面積為840餘平方米的房屋租給吳某用於開辦幼兒園;年租金30萬元;租賃期間合同為一年一簽。

2014年7月底,大連某園林管理處因規劃整體需要,雙方未能續簽合同,致合同期限屆滿。此後,吳某仍佔有並使用著原租賃的房屋。大連某園林管理處遂起訴至甘井子區法院,法院經審理,支持了大連某園林管理處的訴求。而後,吳某又提起申訴,大連市中級人民法院駁回了吳某的申訴請求。但吳某仍佔用房屋未退。2019年,大連某園林管理處到甘井子法院申請了強制執行。

強制執行立案後,由甘井子法院執行局付拓法官負責承辦。3月17日14時許,付拓法官接到了電話,告知吳某正在案涉房屋處查看。付拓法官立即率領法警、司法輔助人員數人,在做好自身防護措施的情況下,將被執行人吳某堵在被判騰退的房屋現場。最終,吳某給出了搬離時限。被執行人吳某連呼,“想不到,法官在非常時期親自出現場辦案。” 韓洪忠半島晨報、39度視頻記者嶽宇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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