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後駕車 難逃處罰

近日,開魯縣公安局交警大隊全警出動,立足轄區實際,加大交通違法行為查處力度,營造和諧的復產復工道路交通環境。

3月11日,開魯縣公安局交警大隊清河中隊民警正在開八公路俊昌北路段執勤的北清河中隊民警發現,一輛由北向南行駛的無號牌三輪摩托車,駕駛人看見閃爍的警燈在不遠處衝自己“招手”,一身警服的民警又在跟自己打著停止手勢時,竟然意圖駕車躲過這一“截”。但是由於開八線道路過於狹窄,該路段又無其他下道路口,最終,該駕駛人與執勤交警“會合”。

經查,該駕駛人丁某並無有效機動車駕駛證件且駕駛人身上充滿酒氣。經呼氣式酒精檢測儀飲酒檢測證實,駕駛人丁某的酒精呼氣值為30mg/100ml,涉嫌飲酒後駕駛機動車。

最終,駕駛人丁某因無證且飲酒後駕駛機動車上路行駛,依法接受了相應的行政處罰。

在保障復產復工的道路上,總有一些“坎坷與挫折”突然橫在道路上,或飲酒、或無證、或超載為這一片祥和的復工復產路增添幾分“墨色”。開魯交警誠摯地提示廣大交通參與者遵規駕車,安全你我他。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