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一家投资公司注册资金10万,再用此公司百分百控股另一家。这样做可以规避风险吗?

吃彩虹糖的变色龙


在回答这个问题之前,我们先了解一下什么叫有限责任,有限责任既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对公司的债务承担有限责任,既公司的资产无法偿还其债务时,股东需承担其认缴的注册资金,所以通常我们会认为注册资金的大小代表着这个公司承担债务能力的大小。

但是回到题主的问题,如果这家公司的百分百控股股东是一个注册资金只有10万的公司呢?假设题主成立了一家注册资金10万的公司A公司,而A公司又百分百控股着注册资金为1000万的B公司,那么当B公司欠下巨额的债务时,A公司是不是只用承担10万的债务呢?我先说答案,是的,理论上是这样的,A作为B的股东,只要承担了自己的出资义务就行了,所以理论上这种做法是可以规避风险的。

但是我们要从实际出发,去想一下,假如你的一个朋友月收入只有3000元,但是他张口向你借100万,你会借给他吗?假如你这个朋友资产上亿,向你借100万你会借给他吗?同理B公司虽然注册资金又1000万,但是假如B公司自己没有资产的话,又如何能欠下巨额债务呢?如果B公司只是一个空壳公司,有人会借钱给他吗?

企业常见的借款方式要么银行贷款、要么金融机构借款、要么就是股权融资,以上不管是那个方式都会把你的底细调查的清清楚楚,你有多少资产你有多少负债,恨不得把你的祖宗十八代都调查一遍,所以你能欠下多少的债务,实在你有多少的资产的情况下的,就算你无法偿还,银行或金融机构也能把你的资产拍卖变现,所以你用注册资金的公司去控股注册资金高的公司来规避风险,在实际中其实是没有作用的。

我是姜海洲,如果我的回答对你有用就给我点个赞吧,想了解更多知识就关注我吧,如果你有不同的意见欢迎在下方评论区留言。


姜海州


1、这种100%控股另一家公司的结构并不能完全规避风险,因为被控股的企业(简称C公司)属于独资企业,独资企业投资者(这家10万的有限合伙企业,简称B公司)对C公司的企业债务付负无限责任。应该用B公司和另一个自己可控的自然人或企业按99%:1%股份,去控股被投资的C公司,这样C公司就属于有限责任公司,承担注册资本的债务(如果没有实缴注册资本,债权人可以追溯股东CB公司补缴)。2、B公司中,管理人作为GP(普通合伙人)承担该合伙企业的无限连带责任,出资人作为LP(有限合伙人)享受分红,对出资以外的债务不承担责任。3、B公司的GP,应该找一家有限责任公司(简称A公司)担任,比如注册资本1万。4、假注册C公司资本1000万,认缴但没有实缴。C公司经营不善欠债2000万,债权人起诉,B公司需承担补足99%股份对应的990万注册资本的债务。再追溯到B公司,B公司的LP除了10万元出资打水漂,其他不承担责任,GP(即A公司)承担这990万的责任。再追溯到A公司,注册资本只有1万,A公司破产,A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只要承担1万的注册资本实缴费用,规避掉了990万的债务。


RanMoon


如果是想着合理避税,可以给你一些建议。但是如果开始注册的时候,就是想着最少的承担责任,又想着有最大的利益,不客气的说,你目前还不是一个合格的企业家。

现在国家的法律制度都很规范完善,你想着有100万的利润,只用承担一块钱的风险,你觉得这种事情靠谱吗?


上海德士隆财务


你要规避什么风险,法律?税务?还是什么?你这么注册是有问题的,第一投资公司现在超级难注册,因为涉及金融行业一旦猛注册下来那是很牛逼的。第二,投资公司最少注册一千万。第三,注册十万,那么你控股那个实体理论上应该再十万以下,要不然财务上说不通。没技术不应该设计根复杂的架构,反而会弄出很多问题,做一个有限公司就好,请一个有技术负责任点的财务,可以规避很多风险。


大聪爱学习


全资子公司承担无限连带责任,能够规避一些风险,但是难以规避法律责任,按照法律对经济活动的规制作用,子公司尤其是全资子公司,类似于你的直系8周岁以下子女,对自己的行为负责并承担责任,但是你作为父母要承担未成年子女无限连带责任,就是这个意思。全资子公司属于人格不健全的特种形式的公司,对外能够以自己的名义从事经济活动,但是自己的责任承担能力溯及到母公司,例如破产清算等,在自身资产无法清偿债务时候,母公司需承担这部分责任!所以,全资子公司能够规避一些商业风险,但不能规避完全的法律责任。因为他在法律意义上是个私生子,不具有健全人格!



一个追求梦想的人


要根据你想规避那方面的风险来具体设计,股权架构设有最完美,只有最适合。


股海漂流20127994


不能。如果这么容易就能规避风险,那这个世界上那么多律师会计师还怎么混啊?


Tony看世界


非请自来。

如果这样还会有穷人?答案很肯定。显然是不可以,不可以,不可以。

想起一句话——“我是谁,我从哪来里,要到哪里去”,用来阐释这个问题最贴切不过。“风险”是一个很广泛的概念,不同的角度看,风险各异。具体到企业生产经营,有内部风险、外部风险;经营风险、财务风险;还有什么法律风险、市场风险等等。

如此多的“风险”,完全规避是不可能的事。只能说通过一定的措施或手段降低。最简单、最粗暴的例子就是突发的疫情,企业基本无法可能在事前预知,这就是一个外部的风险。不要说规避,怎么降低这种风险都是个问题,很多企业基本是靠“硬扛”。

所以,不管通过什么投资方式创办企业,风险无法规避。这是一个层次。

另外,涉及到降低哪个投资主体或经营主体风险的问题。比如,按题目的描述,可以理解为老王投资设立A公司,注册资金10万,然后A公司赚了钱,出资100万设立B公司。好了,先不说能不能规避风险,到底是“规避”老王的风险,还是A公司的风险,还是B公司的风险。

打个不恰当的比方。如上述这层关系,B公司经营不善,陷入困境,负债10000个亿,破产清算。看一下老王、A公司、B公司会遭受什么“风险”。

B公司,公司玩完了,还欠债,另外破产清算,不用说,经营风险先占一个;欠债,与财务有关,财务风险不可少;破产清算,官司缠身,法律风险。

A公司,100万投资款打了水漂。存在经营风险、投资风险。

老王,少了100万的分红,省了20万的个人所得税。财务风险与投资风险并存,相对而言省了20税,算是安慰。

本例中,B公司的股东损失了100万,由A公司投资,由A公司承担,与老王直接投资相比,老王避免损失100万;但是,老王也是可以从A公司分回这部分红利。正所谓,塞翁失马,焉知非福。

关键是,B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谁当谁倒霉。假如,老王亲自上任,“征信”榜上有名,白忙活一场。当然了,老王找别人当法定代表人,“征信”的“风险”是实现了规避,只是苦了别人。

因此,要讨论“规避”谁的风险,是另一个层次的问题。但是也无法起到“规避”的效果,只是由谁承担的而已,“风险”依然存在。

大概就是这样,我先闪了。


龙门账


这是目前流行的做法,投资公司最好注册为有限合伙企业,你自己做Gp(普通合伙人),各财务投资人做Lp(有限合伙人),再用有限合伙企业全资控股实体企业,注意实体企业注册资本不要过高,这样即可以方便以后股权融资,招募合伙人,股权清晰明了,比成立有限公司投资公司有着很大的制度优势,又可以规避有成立限公司的债务责任。


工地直播


通过公司持股方式,这种风险规避思路是对的。但是有一些细节问题,你还要注意到。比如:对于10万公司而言,是有限合伙、有限公司、一人公司?公司性质不同,风险就会不同。

用十万公司持股100万公司,属于法人持股型一人公司,所以,你这一道防火墙就形同虚设了。

如果采用有限合伙式,用10万公司作为持股平台,来持有100万公司后,最好再用有限合伙普通合伙人同时持有100万公司部分股权,这样以来,你所谓的风险问题就相当于有了三道防火墙。

具体细节,不是几句话说的。里面涉及到税负问题,比如如何选择税收洼地问题。具体的细节你慢慢考虑吧,这属于股权布局问题。我得睡觉了,临睡前做件好事,希望我有个好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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