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傷寒雜病論》之“性、位、向、量、和”辨證方法--和的理解

《傷寒雜病論》對和的理解

《傷寒雜病論》之“性、位、向、量、和”辨證方法--和的理解


辯證也好,治療也好,最終目的歸結起來就是一個字--和。沒有和,所有努力都是盲目的,一切均為空談。這就象用兵,不能取勝,就還不如不用兵。沒有和,就是失去了辨證的意義。和,是醫患共同的期待,是醫事的最終目的,是我們的原始動力,也是所追求的終極目標。前面的性、位、向、量,都是為和服務的,和,是一個綜合了性、位、向、量後才有的結果。

盡愈諸病,說來只能是一種理想,人力有限,這樣的理想畢竟是不可能實現的,退而求其次,則要見病知源。

和,為向愈之機,做為一個目標,也必然有截然不同的情況,病有能和的,有不能和的,有自和的,有藥後而向和的。不能和的與能自和的,屬於特殊情況。不能和的,治療無意義,比如“厥陽獨行”的情況,比如見絕脈,脈脫入藏者,比如“病者痿黃,躁而不渴,胸中寒實而利不止者”,比如“結胸證悉具,煩躁者”,比如“直視譫語,喘滿者死,下利者亦死”,“吐血,咳逆上氣,其脈數而有熱,不得臥者”,“少陰病,四逆,惡寒而身踡,脈不至,不煩而躁者”等等情況;能自和的,治療則沒必要,陰陽自和者,必自愈。治療的目的,無非是通過人為的干擾,使有向愈之機的病向著我們預期的良性方向發展,最終向和。“若五藏元真通暢,人即安和”。和,說起來容易做起來難,氣有多少,病有盛衰。治有緩急,方有大小。氣有高下,病有新久。證有中外,治有輕重。正反逆從,標本緩急。奇偶遠近,潤燥滑澀。有毒無毒,氣味厚薄。玄冥幽微,變化難極。

和,有不同的水平。

生長壯老已,是人生的自然規律,身體處在不同的階段,健康水平是不同的,同一階段的不同個體,健康水平也各不相同。這種不同水平上的健康狀態,區別於發病後的狀態,就是相對的和。神色形態的常態化,是治療的目標狀態。這個目標是以系統穩定為基礎的狀態,會有不同的水平和層次。一個高水平的穩定狀態,緩衝力大,各種影響因素的影響力就相對較小,換句話說,就是適應性更強。反之一個低水平的狀態,整體的緩衝力就相對較小,穩定性就不牢固,容易受各種因素影響而發生失穩,在致病因素的量差不多的情況下,此種情況的人就更容易發病。發病後也是這樣,詳細情況仍然從前面的性、位、向、量方面先做分析。這裡再次引用《孫子兵法》的內容--“子曰:夫用兵之法,全國為上,破國次之;全軍為上,破軍次之;全旅為上,破旅次之;全卒為上,破卒次之;全伍為上,破伍次之。是故百戰百勝,非善之善也;不戰而屈人之兵,善之善者也”

和,與正邪的多少關係密切。

正盛邪微,病易向愈;正邪相當,則病會持續。其中正邪均強,則易進入白熱化狀態。正邪均弱,則正虛邪戀,病程遷延。這只是從對比現狀來分析的,前面我們說過,病程是一個動態的,不完全穩定的狀態,所以正邪雙方會在這個過程中發生變化,邪去正安,則病向愈,這也是治療的基礎,沒有這種變化,就談不上治療。正不勝邪,則病向壞的方向發展,這是急需要糾正和干預的。邪去正虛,也是臨床常見的情況,這種狀態就處在一個低水平的安和狀態,一方面要避免和消除再致發病的因素,另一方面要加強正氣的維護,調理和保養是主要的,要防止反覆。勞復、食復、其它方面不注意引起反覆,也是常有的。

和,在於身體對變化的適應性。

“邪氣”的多少,還並不是完全起決定性的,身體的適應性更為重要。生存在地球上的生物,都要與自然相適應,適者生存,不適者被淘汰。當各種影響因素成了發病的充分條件時,就病了。但當身體適應了這種變化後,“邪”將不再做為邪來對待,身體適應了,就趨向平和狀態。“大要曰:謹守病機,各司其屬,有者求之,無者求之,盛者責之,虛者責之,必先五臟,疏其血氣,令其調達,而致和平,此之謂也。”病機,為發病的機制,身體自然的調節也好,或者通過外來的干擾也好,只要掌控了發病的機制,臟腑氣血調和,就能從病向和。所以從一定意義來說,完全針對病因的治療,並不是中醫治療的全部,調整身體自身功能,適應當前的變化,顯得格外重要。

從病向和,有不同的方式。

“凡病,若發汗,若吐,若下,若亡血,亡津液,陰陽自和者,必自愈。”邪氣有出路,正氣恢復氣化,邪去正安,病就自愈了。前面說過,和,是一種系統的穩態,系統各因素相對的穩定和協調,是和的前提條件。“若發汗,若吐,若下,若亡血,亡津液”是致和的手段和方式,這裡所說的手段和方式,並不是平均主義,而一種平衡關係。通常所說的補虛瀉實,為一種直接了當的干預,目的是期病向和,這也是一種基本措施,主要針對不復雜的情況,可以採用這種直接了當的方式。對於複雜的情況,見病知源,見肝之病而實脾,相對於前面的補虛瀉實來說,則為更高級的治療措施。“太陽中風,陽浮而陰弱。陽浮者,熱自發;陰弱者,汗自出。嗇嗇惡寒,淅淅惡風,翕翕發熱,鼻鳴乾嘔者,桂枝湯主之”有汗而再用桂枝湯發汗,其目的是平衡榮衛。“病常自汗出者,此為榮氣和,榮氣和者,外不諧,以衛氣不共榮氣諧和故爾。以榮行脈中,衛行脈外。復發其汗,榮衛和則愈。宜桂枝湯。”此條就更容易看出,桂枝湯以平衡榮衛,協調氣血,致陰平陽秘為目的,而以發汗為手段。“太陽病,頭痛,發熱,身疼,腰痛,骨節疼痛,惡風,無汗而喘者,麻黃湯主之”。此處的問題則與桂枝湯不同,無汗而喘,則雍塞嚴重,發汗即是手段也是目的,只有出汗了,表才能和,病才能解。正常的出汗,是身體功能正常的表現。“太陽中風,脈浮緊,無汗,發熱,身疼痛,不汗出而煩躁者,大青龍湯主之”這條也是通過發汗來解決問題,但此條病情最嚴重的問題,就是汗不出而煩躁了,太陽病中風與傷寒合邪致病,病情嚴重,病自四肢九竅而來,血脈相傳後,出現嚴重的雍寒不通,不發汗的話,病情將進一步惡化,將鬱悶煩亂,表裡不通,陰陽離決。所以此處發汗幾乎成了治療的目的。岐伯曰:“脈盛、皮熱、腹脹、前後不通、悶瞀。此謂五實”。亢則害,承乃制。制則生化,害則敗亂。之所以要用大青龍湯這樣的重劑,完全是基於性位向量方面系統考慮後的和法。刑亂國用重典,情非得已而為之也。如果此種情形下,還只是小劑輕投,無異於杯水車薪,有隔岸觀火之嫌,不仁之至也,非王道也。當然也並不是說一味的用重劑才叫王道,就大青龍湯來說,取微似汗最佳,微似汗時,表氣就已經和了。汗出多者,溫粉撲之。一服汗者,停後服。若復服,汗多亡陽遂虛,惡風煩躁不得眠。則又矯枉過正了。(若脈微弱,汗出惡風者,不可服之。此屬話外之議。)

從病向和,有不同的過程。

“風家,表解而不了了者,十二日愈”此為表解後,仍然還有小問題,需要加以時日,才會完全康復。

“太陽病,脈浮緊,發熱,身無汗,自衄者愈”此為能自和而又需要通過一定的渠道來實現。

“脈浮數者,法當汗出而愈。若下之,身重心悸者,不可發汗,當自汗出乃解。所以然者,尺中脈微,此裡虛。須表裡實,津液自和,便自汗出愈。”此為誤治後尚有自愈可能的情況,須等表裡實而津液自和。

“病人藏無他病,時發熱,自汗出而不愈者,此為衛氣不和也。先其時發汗則愈,宜桂枝湯。”此為不能自和的,通過先其時發汗的方法,使病情因外來的干預而失去其原有的規律,達到病癒的目的。“下利已差,至其年月日時復發者,以病不盡故也,當下之,宜大承氣湯”此條與上面的方法類似。

表未解者先解表,本來不正治法,但也有解表不得法而出現小問題的,“太陽病,發汗後,大汗出,胃中幹,煩躁不得眠,欲得飲水者,少少與飲之,令胃氣和則愈”。這種情況通過飲食調理而後愈。

“服桂枝湯,或下之,仍頭項強痛,翕翕發熱,無汗,心下滿微痛,小便不利者,桂枝去桂加茯苓白朮湯主之”。通過汗下後病不愈的,一定有原因,或為“風溼相摶,一身盡疼痛,法當汗出而解,值天陰雨不止,醫雲此可發汗,汗之病不愈者,何也?蓋發其汗,汗大出者,但風氣去,溼氣在,是故不愈也。若治風溼者發其汗,但微微似欲出汗者,風溼俱去也”。此處為溼氣不因汗下解,則用利小便的方法使之向愈。

服桂枝湯後,“遍身漐漐微似有汗者益佳,不可令如水流離,病必不除。若一服汗出病差,停後服,不必盡劑。若不汗,更服依前法。又不汗,後服小促其間,半日許令三服盡。若病重者,一日一夜服,周時觀之。服一劑盡,病證猶在者,更作服。若不汗出,乃服至二三劑。”病的輕重不一,用藥後反應也不一,在有效病減而又未全愈的情況下,須根據實際情況調整。同樣是在服桂枝湯後,“服桂枝湯,大汗出後,脈洪大者,與桂枝湯,如前法。若形似瘧,一日再發者,汗出必解,宜桂枝二麻黃一湯”。“大汗出後,大煩渴不解,脈洪大者,白虎加人參湯主之”。後面的兩條,都因為大汗出而出現變證,其中前一條脈洪大而無大煩渴不解,病仍然有向表而解的趨勢,還用桂枝湯復服。形似瘧,一日再發者,則用桂枝二麻黃一湯。後一條則病傳向了陽明,非桂枝湯可以再用的情況了。

發汗,以“遍身漐漐微似有汗者益佳”,不可太過,也不可不及。太過則亡陽遂虛。不及則病不愈,或者轉變為其它:“本太陽初得病時,發其汗,汗先出不徹,因轉屬陽明也。傷寒發熱無汗,嘔不能食,而反汗出濈濈然者,是轉屬陽明也。”“二陽並病,太陽初得病時,發其汗,汗先出不徹,因轉屬陽明,續自微汗出,不惡寒。若太陽病證不罷者,不可下,下之為逆,如此可小發汗。設面色緣緣正赤者,陽氣怫鬱在表,當解之、燻之。若發汗不徹,不足言,陽氣怫鬱不得越,當汗不汗,其人躁煩,不知痛處,乍在腹中,乍在四肢,按之不可得,其人短氣,但坐以汗出不徹故也,更發汗則愈。何以知汗出不徹?以脈澀,故知也。”

病的輕重,在用藥後還需要再觀察,“膈間支飲,其人喘滿,心下痞堅,面色黧黑,其脈沉緊,得之數十日,醫吐下之不愈,木防己湯主之。虛者即愈,實者三日復發,復與不愈者,宜木防己湯去石膏加茯苓芒硝湯主之”。醫吐下之不愈,一方面說明吐下治不得法,另一方面也說明病的難治,用木防己湯後,病輕的沒問題了,但病重的還會復發,也說明了此病的複雜性,診治的過程也必然複雜。

向愈,有不同步驟。

“夫病痼疾加以卒病,當先治其卒病,後乃治其痼疾也”“傷寒,醫下之,續得下利清谷不止,身疼痛者,急當救裡;後身疼痛,清便自調者,急當救表。救裡宜四逆湯,救表宜桂枝湯”。急則治其標,緩則治其本,這是診治順序的大原則。同時治療還要本著先表后里的順序,“本發汗,而復下之,此為逆也;若先發汗,治不為逆。本先下之,而反汗之,為逆;若先下之,治不為逆”。

“傷寒脈浮,發熱無汗,其表不解,不可與白虎湯。渴欲飲水,無表證者,白虎加人參湯主之”在這種自然的病程當中,病有從表解的可能性,就必先解表,否則為逆。

“汗出譫語者,以有燥屎在胃中,此為風也。須下者,過經乃可下之。下之若早,語言必亂,以表虛裡實故也。”即使有當下的情況,用下法也得注意時機,下之若早,語言必亂也。

在緊急的情況下,則為例外,仍然合乎上面的原則,急下之而用大承氣湯的情況,不但有陽明病,還有少陰病。

治療的順序,並不是一成不變的,若能兼治的情況下,可以兼治,需要靈活對待。“傷寒表不解,心下有水氣,乾嘔,發熱而咳,或渴,或利,或噎,或小便不利、少腹滿,或喘者,小青龍湯主之。”這就屬於兼治的情況,兼治與分治,都有法可依。兼要兼利,相兼的問題在治療時不能因此而趨向嚴重或者惡化,這是前提。

對於誤治的,藥後會導致新的問題出現。“病發於陽,而反下之,熱入因作結胸;病發於陰,而反下之,因作痞也。”這種情況下,治療也得有據可循,有法可依。“傷寒大下後,復發汗,心下痞,惡寒者,表未解也,不可攻痞,當先解表,表解乃可攻痞。解表宜桂枝湯,攻痞宜大黃黃連湯心湯。”

對於有典型表現的病證,在對“性、位、向、量、和”各方面把握比較清楚的時候,醫者會形成一種直覺,“傷寒中風,有柴胡證,但見一證便是,不必悉具”;“諸病在藏,欲攻之,當隨其所得而攻之,如渴者,與豬苓湯。餘皆仿此。”

《傷寒雜病論》,是祖先留給我們的寶貴遺產,個人認為此書是中醫臨床證治的巔峰之作,現存的內容雖然殘缺不全,但基本能讓人從中領略到仲聖的思想方法。是中醫臨床的指路明燈,其中即有原則需要遵循,也有靈活性能開啟後學智慧。無繁雜的說理,有樸實的教誨。全書用最直白的語言寫就,通讀全文後,有如醍醐灌頂,混然一體,通俗中見斑斕,平實裡藏玄機。但畢竟成書年代久遠,加之殘缺不全,曲高而和寡在所難免,做為一部經典之作,如果視而不見,置若罔聞,不只是中醫的悲哀,也是民族的悲哀。我們要靜下心來,重視經典,用心讀,讀進原書的語境中,讀出作者的本意來。

性、位、向、量、和,可以做為開啟學習《傷寒雜病論》的鑰匙,也是臨床診治的具體規矩,同時也能做為衡量辨證水平高低的標尺。

《傷寒雜病論》之“性、位、向、量、和”辨證方法--和的理解


合抱之木,生於毫末。九層之臺,起於累土。千里之行,始於足下--借用此話,與諸同道共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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