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城市中的高層住宅(以32層為例),使用壽命究竟有多少年?

用戶3909926282566


根據國家設計標準《民用建築設計統一標準》GB50352-2019第3.2.1條規定,

高層住宅(以32層為例)為普通建築,設計使用年限不低於50年。






大賀空間


——現在城市的高層住宅樓以(32層以上為例),使用壽命究竟有多少年?

……美國紐約帝國大廈443,7米,於1929年開始建設,1931年完工,總高103層,西爾斯大廈450多米於1973年竣工,樓層高度達到108層,至110層以上,注:(帝國大廈樓齡高達90歲以上),至今依然高聳入雲,完好如初。

從目前高科技建築技術,新型建築工藝,新型鋼筋建築質量,現代高質量建築構造,新型高標準水泥,高標準建築財料,理論性,科學性分析,判斷:當前中國大陸,超高層商務辦公大廈,200米至500以上超級,超高層摩天大樓,建築使用壽命可以達到100多年以上壽命。32層以上住宅樓,框架結構,鋼混結構大廈,使用壽命達到70年——90年,沒有任何問題,注:(除非戰爭因素,爆發10級以上地震)!

目前世界建築物使用壽命,標準最高發達國家,是英國,英國有很多“維多利亞女皇”時期,(皇家)標緻性建築,如今依然挺立在英國倫敦市中心,樓齡超越180年以上。注:(英國高層建築標準:130年以上,美國高層建築標準:100年以上)。

……——上海灘,浦西外灘有很多第一次世界大戰時期,英國,法國,西班牙,德國,意大利,俄國,美國,荷蘭,日本,匈牙利,比利時,奧地利,老牌帝國主義國家建設的(殖民地時期)建築,——金融大樓,銀行大廈,保險公司,豪華飯店,海關大樓,信託,海運,商務大廈等等……樓齡全部超過90歲。1976年建設——1983年開業的38層,127米大廈《南京金陵飯店》至今完好如初,南京民國時期.政府機構辦公大樓,外交部,交通部,鐵道部,司法部大樓,樓齡全部超過90歲以上,已經成為《國家重點文物保護建築》!











衛亞平3


高層住宅的設計的使用年限是50年,住宅產權是70年,但是,實際使用壽命就不一定有50年。住宅的實際使用壽命是由建築結構、建築質量來決定的。

第一,高層住宅實際壽命應該要大於設計年限50年,但仍有開發商偷工減料達不到此要求。

國家規定高層住宅的設計使用年限一般是50年,按質按量的建造,日常實際使用的磨損,不會導致50年後,此高層建築就報廢,往往實際使用壽命可以高於設計的50年年限。但是,有些開發商,在建築施工中,存在偷工減料行為,這就會使高層建築的使用壽命大打折扣了,五十年後就很容易會出現質量問題。目前,每棟樓都有竣工標誌牌,都可以責任到人,所以,一般住宅使用50年,問題不大。

第二,住宅產權70年後,屆滿自動續期。

住宅的產權有70年,根據物權法規定,住宅產權到期自動續期。但是,此時如果高層住宅已經不能實際使用,或者出現質量問題,那麼,這個70年後產權自動續期就沒有意義了。

綜上所述,目前高層住宅實際使用壽命一般可以達到50年,50年後就難說了,如果50年後達不到可以住人的標準,那個產權70年後自動續期,就根本沒有意義。所以,我認為應該要求設計使用年限和產權年限同步達到70年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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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家


樓房重要的部分:電梯10-20年左右,水泥30-50年,因此,如果你買的是高層建築,尤其是15層以上的,建議別持有太長時間,十年以內,趕緊出手!未來平民窟就在市區高層!如果是多層樓房或者洋房別墅,那保值空間大很多!我說出這一點,聰明人應該知道怎麼做了,別提70年產權了,那些只是次要因素!因為你房子根本撐不到70年,這就是矛盾的地方!棚改拆的房子絕大多數都是三四十年的房子!買房,需要懂點邏輯!


羊總說說


雖然沒人邀請我,但是我還是臉皮厚厚的來回答這個問題。

根據樓主所提問題根據法律規定和現存狀況從一下幾個方面來回答。

一:住宅建築的使用壽命

1.設計壽命

依照國家頒佈的《住宅建築規範》(GB50368-2005)規定如下:

3.1.5住宅結構在規定的設計使用年限內必須具有足夠的可靠性。

3.3.1住宅的設計使用年限一般為50年。當住宅達到設計使用年限並需要繼續使用時,應對其進行鑑定,並根據鑑定結論作相應處理。重大災害(如火災、風災、地震等)對住宅的結構安全和使用安全造成嚴重影響或潛在危害。遭遇重大災害後的住宅需要繼續使用時,也應進行鑑定,並做相應處理。

6.1.1 住宅結構的設計使用年限不應少於50年,其安全等級不應低於二級。

6.1.4 住宅結構應能承受在正常建造和正常使用過程中可能發生的各種作用和環境影響。在結構設計使用年限內,住宅結構和結構構件必須滿足安全性、適用性和耐久性要求。6.1.6 鄰近住宅的永久性邊坡的設計使用年限,不應低於受其影響的住宅結構的設計使用年限。

實際在建設過程中對於商品房,開發商設計使用年限的取值:一般不考慮土地使用年限而直接按規範最低要求確定,統一為50年。亦有少數較負責的開發商要求設計院將設計使用年限取值與土地使用一致即70年。

2.建築設計壽命到期後如何解決?

根據自2006年3月1日起建設部關於發佈的國家標準《住宅建築規範》編號為GB 50368—2005的相關規定:既有住宅達到設計使用年限或遭遇重大災害後,需要繼續使用時,應委託具有相應資質的機構鑑定,並根據鑑定結論進行處理。

隨著時間的推移,鋼筋混凝土也會老化,承載力會降低,抗震能力會降低。GB50292規定,房子設計使用年限到期後,如果繼續使用必須進行鑑定加固,鑑定加固都是依據現行規範進行。

老舊小區加固參考。

二:我國住宅建築現狀

根據《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第12條 土地使用權出讓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確定:居住用地70;工業用地50年;教育、科技、文化、衛生、體育用地年限為50年;商業、旅遊、娛樂用地40年;倉儲用地50年;綜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

那麼在土地使用年限到期後,房子該如何處置?

1、允許延長土地使用權期限。可以由房屋業主聯名提出,補交土地出讓金,這個價格應該低於同類的土地出讓金的價格,類似於成本價和市場價的差額。此外,再次申請的期限不應該超過30年。

2、國家收回土地和地上建築物,對業主進行補償。

按照新頒佈的《物權法》一百四十九條規定:"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限屆滿的,自動續期。"而《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二十一條規定:

1)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約定的使用年限屆滿,土地使用者需要繼續使用土地的,應當於屆滿前一年申請續期,出根據社會公共利益需要收回土地的,應當予以續期的應當重新簽訂合同,並交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2)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約定的使用年限屆滿,土地使用者未申請續期或者申請續期但依照欠款規定未獲批准的,土地使用權由國家無償收回。


我國第一例土地使用權案例

三:未來

我國目前城市化率在2019年首次達到了60%,而發達國家的城鎮化率超過80%,我國的城鎮化進程還有較長的一段路去走。對於城市規劃和住宅建設而言還有很大的進步空間,未來對於建築的使用壽命肯定會有跟好的解決辦法。


cly永遠1


住宅建築標準中規定是50年,對,你沒看錯,建築年限是50年,產權是70年,就是這麼操蛋的事,而且這個標準還是官方定的,並不代表最終的建築就真的是這個年限,而且這個事情現在還沒辦法驗證,因為中國的高層建築才興起沒幾年,還完未達到50年的時間。

但我們可以從側面來分析這個事,中國的住宅建築問題頻繁發生,有些房子在拿房的時候就發現裂紋等情況,不得不說住宅建築偷工減料已經成了常態,而且這裡面的水深的很,我也有認識建築方面的朋友,他們說高層建築在30年左右就會出問題,而且還是很嚴重的問題,就算是建築能撐到50年,那建築中的水管,線路都不行,到時候水管和線路老化,導致不能正常使用,連維修都沒辦法,有可能這就是結局。

到那時候,你會發現你花了幾代人的積蓄,也只是高價租了幾十年房子,你是什麼心情?而且現在高層的容積率很高,到時候也沒有人願意接盤這些老房子,回遷成本太高,這就是我的看法,你覺得呢?


妞扭牛


高層的房子,實際使用壽命究竟是多少年,這是一個暫時無法驗證的事情,因為現在的高層多數都還沒有到達50年的壽命,記得,那個時候應該是在部隊小區,有一些房子是70年代建設的,最近幾年都拆遷了,總的來講,沒有見過房子壽命超過50年的房子,或者說很少很少能見到,特別是高層,那就更別說了。

不論是高層還是多層,樓房房子的設計壽命,的卻是50年,而我們產權是70年,好玩吧,現有的房子當中,到目前為止,壽命能夠達到50年的,現存的房子,寥寥無幾,無法驗證,我們曾經有一個二手房,是89年建設的,到現在也不過30年,不過那個房子是什麼樣子的呢?

家裡面的電線,是鋁質電線,熱水器和空調是我單獨從,電閘盒拉過來的電線,空調和微波爐和冰箱和熱水器不能同時使用,甚至總閘都會燒掉,水管是鐵的,現在有部分已經,腐蝕了,可能也撐不了多少年,暖氣是後加上去的,集中供暖,滿樓道都是暖氣管子,樓頂是預製板的,總共五層,這就是30年的房子,稍微地震一下,或者說外面有一輛大貨車,通過的時候,有一個小坑,睡在家裡就會像地震一樣震顫幾下,撐到50年,有點夠嗆。

高層房子也一樣,配電設備,上水管,下水管設備,電梯的壽命,混凝土的壽命,都需要得到極大的考驗,這就是房子的壽命,而我們還考慮你的房子是不是70年的大產權,好像有點滑稽,能符合現代化的房子,30年就是一個大的門檻,至少30年的技術革新,就開始換代了,到那個時候,估計沒有人去住那些舊房子,到時候又有了新區。



樂福居


住宅物質壽命一般不少於50年。其他住宅相關年限問題彙總如下,希望可以增加了解:

  • 國家標準

根據國家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住宅設計規範》GB 50096-2011中3.0.10條規定,住宅物質壽命一般不少於50年!而隨著生活水平提高,家庭結構變化,人口老齡化趨勢,新技術和產品的湧現,又會對建築使用提出新的功能要求。在設計時,應兼顧當前使用和後期改造,延長使用壽命,節省投資和材料。

這是建築壽命的國家標準,是最權威的說法,是對建築設計及建設質量的強制要求,必須遵守!即國家對高層建築設計及建設的最低壽命要求是50年。

  • 使用年限

按照正常磨損情況下的建築物使用年限,沒有統一說法,一般是多重因素決定。比如氣候條件,海邊的建築,長期處在溼度大、鹽度大的環境中,對建築物的腐蝕性就大;加上海嘯狂風,雖然設計年限最低50年,但一般正常居住使用40年就成為危房了。

  • 折舊年限

房屋價值轉移年限,通俗講是房屋的經濟壽命,隨著房屋不斷在使用,房屋投資應按一定期限回收;在會計計提折舊上,沒有統一的期限規定,國家稅法上一般按照20年計提折舊。對於企業來說是有意義的,按一定期限折舊,核算成本收益,繳納稅收;而對普通家庭來說,意義不大,沒必要算得那麼細。

  • 產權年限

這個是很好理解的,房屋實際上是由兩部分組成,地上建築物和土地,“地隨房走”,城鎮住宅土地使用權年限是70年,到期後國家無條件續租70年;房屋是由鋼筋、混泥土建造,產權人花錢買的,房屋產權是永久的。

農村宅基地自建房,俗稱“農房”,宅基地是集體土地使用權,使用期限是無限期的,房屋產權也是無限期的,所以,農房產權是永久的。

因此,大家最關心的建築壽命是50年以上,實際能住多少年,受很多因素影響;至於折舊年限,對個人意義不大;而產權年限是比較給力的,只要房子能住,就可以一直用。

房壇法菜


高層住宅已經成為當前城市住宅的主要組成部分。對於高層住宅來說很多人都覺得這類房屋今後會遇到危房難以處理的問題。那麼對於現在城市當中的高層住宅來說使用壽命到底是多少年呢?



設計壽命50年

我國對於普通建築的設計壽命上限只有50年,除了一些重要的建築之外普通住宅、商業等建築的設計使用壽命都是50年為上限,也就是說普通住宅需要保證至少在50年的時間內不出現明顯危及到建築安全的質量問題。

土地使用年限

與建築壽命相對於的就是土地使用年限。住宅類用地的土地使用年限是70年,如果到期後續租基本可以做到一直擁有土地使用權。但是50年的設計壽命與70年的土地使用權似乎格格不入。70年的土地上修建50年 的房子難道不浪費嗎?

實際使用壽命

按照目前的混凝土壽命來說使用100年一般是不會出現樓棟主體的質量問題的。所以說現有住宅的主體使用應該可以遠遠超過50年的設計使用壽命。鋼筋混凝土能撐上百年,可是房屋建築當中的管路、電線等卻不能撐那麼長的時間。所以說房屋最終的使用壽命還要看樓棟中的這些基礎設施設備的壽命。但只要可以做到維修和更換一般的房屋還是可以有效延長使用壽命的。現在不是還有不少民國時期的建築在一些城市當中改造使用的嗎?

壽命還建立在徵地的基礎上

如果房屋佔有的土地遇到徵地,那麼房屋的使用壽命就算是到期了。當然在土地使用權擁有的期間被徵地可以獲得相應的補償。但是如果我們沒有主動續租土地的話,那麼房子就會被無償收回了。

總的來說,房屋的使用壽命只要房屋的質量過關沒有天災人禍的話,輕輕送走幾代人還是可以的。


房產老J


開發商為降低建房成本偷工減料很正常,別說七十年能住伍十年就不錯了,不要想的太長遠,我的小區房子才三十年,水泥房簷大片脫落,房頂漏水多次維修等等。現在新建的小區質量也不怎麼樣外牆水泥貼面脫落,牆面裂紋,吊頂面脫落等等。沒辦法,就是為了省工省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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