樂安縣六歲幼童被三輪車撞傷,特邀法官助力化解糾紛

六歲幼童被撞傷 特邀法官調解獲賠償

樂安縣六歲幼童被三輪車撞傷,特邀法官助力化解糾紛

網絡圖片


撫州法院網訊 六歲幼童路邊玩耍,不慎被電動三輪車撞傷,在樂安縣特邀法官調解後家屬獲得賠償。

2020年1月20日,謝某某帶著六歲的兒子董某某來到萬崇鎮坪背村的親戚家,午飯後,鄰村的邱某駕駛一輛電動三輪車過馬路時,不慎將路邊玩耍的董某某撞傷。邱某立即用車將其送往縣人民醫院進行救治,共花去醫療費437元,謝某某要求邱某承擔賠償責任。

因幼童被撞傷,且雙方當事人均非事故發生地本村村民,易於引發較大矛盾。坪背村“特邀法官”習才生保當即組織雙方進行調解,協商賠償事宜。最終雙方達成協議,由邱某承擔董某某的醫療費等共計437元,並當場履行完畢,將糾紛妥善化解。

樂安縣六歲幼童被三輪車撞傷,特邀法官助力化解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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