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男子购买一条象牙手串,被判刑!玩归玩,但要有底线。

想着买条象牙手串戴着玩,

却会触犯法律还被判刑?

这并不是玩笑!

12月25日,鲤城法院宣判一起

非法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案件。

泉州男子购买一条象牙手串,被判刑!玩归玩,但要有底线。



基本案情

2018年9月,被告人吴某在鲤城区后城古玩市场认识颜某,后于同月19日通过微信以900元的价格向颜某(另案处理)购买象牙手串一条。2019年8月30日,公安机关从被告人吴某处查获并扣押到上述手串。

经鉴定,该手串属于象牙制品,价值2041元,属于《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1保护物种的制品。

泉州男子购买一条象牙手串,被判刑!玩归玩,但要有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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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人吴某及其购买的象牙手串



法院判决

鲤城法院审理认为,吴某违反野生动物保护法规,非法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其行为已构成非法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被告人吴某具有自首情节,又能认罪认罚,予以从轻处罚。

最终,鲤城法院判决被告人吴某犯非法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判处拘役三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千元,其扣押在案的象牙手串由扣押机关依法处理。

泉州男子购买一条象牙手串,被判刑!玩归玩,但要有底线。



法官提醒

本案中,被告人吴某出于自用的目的,花费900元购买一条象牙手串,却违反了国家有关野生动物保护法规,因而触犯刑律,被科以刑罚。该案的宣判,不仅让行为人承担了破坏生态环境的法律责任,更对潜在的、有类似购买行为的市民起到了警示威慑作用,彰显了司法机关依法履职,保护生态环境资源的决心。

在此,法官也希望广大市民在遇到有人兜售保护物种及其制品时,坚决予以抵制,不参与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


相关法条

《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

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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