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積分、落戶、社保相關!上海職工工資性收入開始申報

2020積分、落戶、社保相關!上海職工工資性收入開始申報

據上海社保消息,2019年度本市職工工資性收入申報工作已經啟動。落戶的小夥伴注意啦!


本次工資性收入申報的截止時間為2020年5月31日。2019年度上海職工工資性收入如何申報?


友情提示:每一年上海會進行社保基數調整,對於本單位在職員工來說,此次申報收入是2020年7月份後的個人社保基數依據!(往年為4月,今年疫情原因延遲3個月:積分、落戶相關,上海推遲調整社保繳費基數)社保基數多少會影響到積分、落戶。詳情請看下文。

工資申報


2020積分、落戶、社保相關!上海職工工資性收入開始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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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基數關係到居住證積分


社保基數積分以上海社會平均工資為基準(上海社會平均工資水平社保即1倍社保)


居住證積分4年內累計36個月滿足1倍及以上社保,可以積50分;居住證積分4年內累計36個月滿足2倍及以上社保,可以積100分;居住證積分3年年內累計24個月滿足3倍封頂社保,可以積120分,直接積分達標120分。各種積分達標方案,詳詢微信號:15921646606。鏈接:居住證積分不夠怎麼辦?這些積分達標120分方案送給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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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職稱積分也有社保基數的要求


持證人以中、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和技能類國家職業資格二級、一級申請積分的,最近1年內累計6個月的繳納職工社會保險費基數應不低於本市上年度職工社會平均工資。


在此提醒:用職稱積分,新辦有社保基數的要求,續辦也有要求,如果續辦,社保基數不再滿足1倍及以上,積分續辦會不成功。鏈接:小心你的積分被“清零”,上海居住證積分續辦注意事項大全,附最新續辦操作指南!


職稱和學歷二選一積分,優先考慮用學歷積分。鏈接:靠譜學歷提升,助您積分達標120分,讓孩子留在上海參加中高考!


備註:2020年7月的1倍社保基數按2019年的上海社會平均工資確定,2018年社會社會平均工資水平是8211元,參照歷年標準,2019年預計有10%左右的漲幅,2020年1倍社保基數預計在9500左右(僅供參考,具體以公佈數據為準)。上海歷年平均工資見下圖:


2020積分、落戶、社保相關!上海職工工資性收入開始申報

社保基數關係到落戶


1、居轉戶和人才引進

(1)最近連續3年在上海市繳納城鎮社會保險基數高於上海市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2倍以上的,可不受專業技術職務或職業資格等級的限制。最近連續兩倍社保36月,可以替代職稱要求。

(2)最近4年內累計36個月在本市繳納職工社會保險費基數等於本市上年度職工社會平均工資3倍且繳納職工社會保險費基數與個人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合理對應的企業科技和技能人才,申辦本市常住戶口時,持有《上海市居住證》和參加本市職工社會保險的累計年限可以由7年縮短為5年。3倍封頂社保科創人才可以縮短居住證年限要求。

(3)最近4年內累計36個月在上海市繳納職工社會保險費基數等於上海市上年度職工社會平均工資3倍且繳納個人所得稅累計達到100萬元的企業高級管理、科技和技能人才,可以直接申辦上海市常住戶口。百萬納稅科創人才,可以直接落戶。

鏈接:上海居轉戶新政策來啦,需要什麼條件?如何準備材料?(附詳細清單)

14類人才可以直接落戶上海!瞭解一下,附詳細解讀和申請攻略!


2、留學生落戶

留學生落戶也有社保基數的要求,具體如下:

(1)在國(境)外獲得博士研究生學歷學位。

(2)在國內“211”高校獲得本科學歷、學士學位或碩士研究生學歷學位,並在國(境)外高校獲得碩士研究生學歷學位;或在國內非“211”高校獲得本科學歷、學士學位或碩士研究生學歷學位,並在國(境)外世界排名前500名高校獲得碩士研究生學歷學位;或在國(境)外高校獲得本科學歷、學士學位和碩士研究生學歷學位(不含大專起點本科和HND等形式)。

(3)在國(境)外世界排名前500名高校獲得本科學歷、學士學位(累計在國(境)外學習時間須滿1年以上;中外合作辦學、聯合培養等性質畢業生應同時獲得國內和國(境)外本科學歷、學士學位;不含大專起點本科和HND等形式)。

(4)在國內獲得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學位或取得副高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赴國(境)外進修、做訪問學者滿1年以上。

同時,符合上述四項條件的人員最近連續6個月在同一單位社會保險繳費基數不應低於上一年度本市職工社會平均工資,個稅繳納情況應與社會保險繳費基數合理對應。

(5)其他不符合第2、3項條件,在國(境)外高校獲得本科、學士及以上學歷學位(本科學歷、學士學位人員累計在國(境)外學習時間須滿1年以上;中外合作辦學、聯合培養等性質畢業生應同時獲得國內和國(境)外本科學歷、學士學位;不含大專起點本科和HND等形式),同時最近連續12個月在同一單位社會保險繳費基數達到上一年度本市職工社會平均工資1.5倍,個稅繳納情況與社會保險繳費基數合理對應的人員。


——END——


本文來源:上海落戶(ID:luohushanghai)、公眾號“魯申君”、上海社保、公眾號文化人才在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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