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情最是帝王家”,看西漢皇子封國中的政治博弈


歷史是一首歲月的長歌,從篳路藍縷的青蔥旋律到江河日下的落日餘音,它們共同譜寫了一個王朝的記憶。西漢作為秦帝國之後又一個大一統的國家,它的建立、成長、興旺、衰落都有不同的時代烙印。作為中國製度的草創階段,為了彌合當時社會中的矛盾。漢高祖建國之後採取了郡國並行的地方制度,在逐步剪除了異姓王之後,劉邦分封了大量的劉姓諸侯,希望以宗族的力量來拱衛政權。其中劉邦庶長子劉肥受封為齊王,坐擁齊地七十餘城。劉肥是第一位被封為諸侯王的皇子,自此之後,皇子分封制度就正式地確定了下來。皇子在出生之後不久獲封為諸侯王,年長後前往封國就任。但是到了西漢末年元帝的幾位皇子中,定陶恭王劉康的定陶國僅僅有九縣之地,中山孝王劉興享有中山國也是九縣。原本疆域遼闊的諸侯王國到了西漢末變得地狹人稀,這當中固然有武帝推恩令“雨露均霑,子孫畢侯”的影響。但是暗含的政治考量遠不僅於此,其具體的情形如何,且待在下慢慢道來。


“無情最是帝王家”,看西漢皇子封國中的政治博弈

漢初諸侯王國地圖


西漢皇子封國與政治地位的變遷

周代實行分封制,秦代實行郡縣制,漢代在兩者的基礎上獨創郡國並行制。西漢的皇子諸侯王國也是漢高祖時期的新興事物,皇子既擁有周代諸侯的權力,王國中還有具體的郡縣官員負責行政事務。漢高祖時期,各皇子所獲得的封疆面積是歷代之最。高祖五王中齊悼惠王劉肥,趙隱王劉如意,淮南厲王劉長,淮陽王劉友、梁王劉恢、燕靈王劉建。這五王的封地幾乎佔據了關東地區的三分之一,而且都是物阜民豐,土地遼闊的膏腴之地。在漢文帝之後的歷代皇子分封情況各有所不同,周振鶴先生在《西漢政區地理》中統計如下:

文帝子:太原王劉參(31縣),代王劉武(43縣),梁王劉揖(40縣)。

景帝子:膠東王劉徹(21縣)、河間獻王劉德(18縣)、臨江哀王劉閼(19縣)、魯共王劉餘(20縣)、江都易王劉非(21縣)、膠西於王劉端(20縣)。趙敬肅王劉彭祖(23縣)、中山靖王劉勝(23縣)、長沙定王劉發(20縣)、廣川惠王劉越(19縣)、清河哀王劉乘(17縣)、常山憲王劉舜(17縣)。

武帝子:齊懷王劉閎(12縣),燕刺王劉旦(9縣)、廣陵厲王劉胥(7縣),昌邑哀王劉髆(12縣)。

宣帝子:淮陽憲王劉欽(9縣),楚孝王劉囂(7縣),東平思王劉宇(12縣),中山哀王劉竟(9縣)。

元帝子:定陶共王劉康(9縣),中山孝王劉興(9縣)。

從分封的情況上,我們不難看出,景帝之後的歷代君主在分封自己的兒子為諸侯王時,所分配的土地疆域大量減少。景帝時期諸侯王大致還有二十縣上下,漢武帝時期的諸侯王就只有大約十縣左右。並且這種現象也一直持續到了漢末,宣元諸子中基本上都只有十縣以下的地域範圍,最低的僅有七縣,當中的政治考量值得仔細玩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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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代廣陵王金印


文帝時期,國家剛剛消弭了呂氏之亂的影響,文景之治的政策正有待於實施。而高祖時期分封的齊王、淮南王等人在剪除呂氏的過程中立有大功,為了平抑這些人的力量。在文帝繼位後很快就分封三子為王,其中劉武先封為代王,十二年徙梁王。“以孝文二年與太原王參、梁王揖同日立”。而其中的太原王所管轄的太原郡就是漢文帝當年執掌的代國中的一部分,相當於是劉恆將自己的代國一分為二交給了兩個兒子管理。所以,其執掌的地域不宜過於狹窄。在漢文帝后期賈誼也建議擴大皇子封國的疆域,雲:

“諸侯猶且人恣而不制,豪植而大強,漢法不得行矣。陛下所以為蕃扞及皇太子之所恃者,唯唯陽、代二國耳。.......臣之愚計,願舉淮南地以益淮陽,而為梁王立後,割淮陽北邊二三列城與東郡以益梁;不可者,可徙代王而都睢陽。.......梁足以扞齊、趙,淮陽足以禁吳、楚,陛下高枕,終亡山東之憂矣,此二世之利也。”

足見文帝時期,國家的各項秩序還不夠穩定,無論是文帝還是當時的皇太子劉啟都需要可靠的諸侯王予以支持。而文帝一脈中只剩下劉武和劉參,因此擴大皇子的封疆是有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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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文帝像


景帝時期先後兩次大規模分封皇子為諸侯王,一次是漢景帝即位之初的景帝前二年,另一次是平定吳楚七國之亂後。景帝是西漢皇帝中生育子嗣數量最多的一位,也是從景帝時期開始,皇子諸侯王的封地開始縮水。並且,在景帝之前的皇子分封大多延續了春秋戰國時期的舊國號,比如齊國、燕國、趙國等等。但到了景帝時期,皇子開始大量以郡名作為國號,比如清河王、廣川王、河間王等。吳楚七國之亂後,國家內部的政治秩序得以重新洗牌,地方原有的旁支諸侯王勢力受到重創。所以,景帝開始縮減諸侯王的領地,即使是自己的兒子也不會再賜予更多的土地。比如江都王劉非曾在吳楚七國之亂中立有軍功,史書記載:

“吳、楚反時,非年十五,有材氣,上書自請擊吳。景帝賜非將軍印,擊吳。吳已破,徙王江都,治故吳國。”

可是劉非統治的江都國卻僅僅只剩下了鄣郡、東陽郡等兩郡21縣,最大最富裕的吳郡(會稽郡)被收歸漢朝所有。相較於劉邦時期分封給吳王劉濞的三郡53城,江都王這位有功之臣的封邑實在是少得可憐。但更為實際的是,吳楚七國之亂後,新封的諸侯國都是有一郡之地。劉非得以獲得兩郡之地已經是對於他軍功的一種獎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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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武帝寵妃李夫人


武帝之後的分封也侷限在了一郡之地的範圍之內,但是當中也不乏特例。比如皇帝寵愛的兒子一般可以獲得更多的封地,比如漢武帝之子齊懷王劉閎。據《漢書》記載:“”閎母王夫人有寵,閎尤愛幸。”昌邑哀王劉髆之母李夫人寵冠後宮,死後被諡為孝武皇后。昌邑王獲封時,幼子劉弗陵還沒有出生,所以他是最小的兒子。《漢書》中記載:“昌邑王以少子愛,上為選師,始昌為太傅。”也是因為這份特殊的憐愛,齊懷王劉閎和昌邑哀王劉髆得以獲封12縣,多於其他的兄弟。

為何皇子封國的面積越來越小?

漢高祖在誅滅異姓王之後下詔:“非劉氏王者,天下共擊之。”自此之後,漢代諸侯王就被侷限在了劉姓皇族之中。但是,“無情最是帝王家”並非虛言,分封皇子為諸侯當中也深藏了皇帝的政治考量。

首先,皇權的發展,同姓諸侯王依舊是阻礙。從前文的統計結果看來,諸侯王地盤的下降與皇權的不斷集中呈正相關。吳楚七國之亂中,作亂的諸侯王都是漢景帝的同姓手足,漢景帝為了避免後世再次發生類似的叛亂,故而大力消減諸侯國。《漢書》記載:

“諸侯原本以大,末流濫以致溢,小者淫荒越法,大者睽孤橫逆,以害身喪國。故文帝採賈生之議分齊、趙,景帝用晁錯之計削吳、楚。武帝施主父之策,下推恩之令,使諸侯王得分戶邑以封子弟,不行黜陡。而籓國自析。自此以來,齊分為七,趙分為六,梁分為五,淮南分為三。皇子始立者,大國不過十餘城。長沙、燕、代雖有舊名,皆亡南北邊矣。景遭七國之難,抑損諸侯,減黜其官。......諸侯惟得衣食稅租,不與政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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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帝七國之亂


皇子雖然與皇帝是骨肉之情,但仍然份屬君臣。皇帝的考量是國家的統治秩序更加順暢,這就自然會與皇子諸侯王之間的利益產生衝突。到了漢宣帝當國,皇帝在位時期就不再讓心愛的皇子就國,而是讓他們居住在京城之中,承歡膝下。比如宣帝之子淮陽憲王劉欽、東平思王劉宇都是在元帝繼位之後才前往封國就任。這樣既成全了宣帝的天倫之樂,也避免了他們在宣帝時期阻礙中央的發展。

其次,皇室子弟的素質在不斷下降,已經不適宜再管理大國。高祖子孫之中雖然並非全都是精明強幹之輩,但是卻很少有酒囊飯袋之流。不過到了景帝時期,皇子之中縱情聲色犬馬,橫行不法者大增。像是景帝之子中:

膠西於王劉端。“為人賊,有所愛幸少年,以為郎。郎與後宮亂,端禽滅之,及殺其子母。數犯法”。

中山靖王劉勝為人樂酒好內,有子百二十餘人。

常山憲王劉舜,帝少子,驕淫,數犯禁。

在皇室成員逐漸墮落的背景下,遼闊的地盤只會助長他們的慾望。所以,皇帝減少他們的封地是有道理的。這也是維護國家穩定的一種措施,避免國家資源的大量流失與國家法治的破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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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靖王奢華的玉衣


其三,世襲諸侯代代不絕,國家中央的負擔日益加重。漢代早期實行的是王國世襲制,國王死後由其子完全承襲其土地與財富,不同於清代的降級世襲。所以,只要王國有繼承人並且沒有明顯的罪行,那麼它的土地就不會減少。這樣下來後世皇子能夠得到分封的區域實際上是有限的,比如漢文帝最初只能將自己的代國一分為二分封給自己的兒子。在剪除諸呂的過程中立下大功的齊王劉襄之弟朱虛侯劉章,也只不過是被賜還了呂氏侵奪的齊國故城陽郡,以此一郡稱王。景帝皇嗣眾多,齊國、楚國、梁國等地區當時又都有國王在位,所以他只能選擇之前很少被作為諸侯國的地區來進行分封。像是汝南國、江都國、濟陰國、濟川國、山陽國、濟東國都是在景帝時期被新設置的諸侯國,被他賜給了皇子和皇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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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朝無法完全控制諸侯國財政


而且,諸侯國內部的財政情況無法做到完全透明,在文景時期的吳王劉濞在國內私鑄銀錢,招納亡命陰謀造反。中央始終都無法在第一時間掌握其動向,以至於最終釀成了七國之亂。為了防止地方諸侯做大,如果不主動削減他們的勢力,國家就要付出幾倍於此的資源來進行防範。所以,皇帝採取了最直接的辦法來防微杜漸。

漢代皇子分封制度對於後世的影響

漢代的皇子分封逐漸在後期形成了制度,並傳之於後世。東漢時期依舊保留了皇子封國的傳統,漢光武帝生有十王,東海恭王劉彊、沛獻王劉輔、濟南安王劉康、阜陵質王劉延、中山簡王劉焉,楚王劉英、東平憲王劉蒼、廣陵思王劉荊、臨淮懷公劉衡、琅邪孝王劉京。其中東海王劉疆曾經為皇太子,後來主動讓位給了陰皇后所生之皇子明帝劉莊。《後漢書》記載:

“帝以彊廢不以過,去就有禮,故優以大封,兼食魯郡,合二十九縣。”

由此可知東漢的諸侯王一般也是僅享有一郡,劉疆的二十九縣已是殊寵。這樣的皇子分封制度也在東漢一直被沿用,可是由於後來的東漢皇帝子嗣稀薄,所以出現了外藩入繼的情況。到了曹魏時期,宗室諸侯王的地位有所改變。武皇帝曹操生有二十五子,除去早夭外,十七人在曹丕登基後獲封為王。但此時的諸侯王的地盤屬性已經被逐漸淡化,變成了只享有封戶,不再插手政權的貴族勢力。比如曹操之子曹彰:

“ 太和三年,立為任城王。四年,朝京都,疾薨於邸,諡曰威。子楷嗣,太和六年,食五縣二千五百戶。青龍三年,楷坐私遣官屬詣中尚方作禁物,削縣二千戶。正始七年,徙封濟南,三千戶。正元、景元初,連增邑,凡四千四百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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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彰像


這本來是有利於國家的良好政策,可是後來的西晉政權卻強行加以改變。統一三國之後,西晉大封宗室,將全國的重要城市大多都封給皇子和族人為王,以至於釀成了八王之亂,五胡入華,國家由此而敗亡。

綜上所述,西漢時期由於特殊的政治背景,在歷代皇帝分封皇子為王時往往都暗含了較深的政治考量。或是以皇子諸侯的力量遏制宗室諸侯,或是刻意消減皇子封國的地域面積以提升皇權。皇子諸侯國的面積從高祖時期開始便不斷萎縮,從最初的齊國七十城、吳國五十城變為了景帝時期的二十城左右,武帝時期被削減到了十城左右,再到了最後的十城以下。諸侯王封國面積的不斷下降減輕了國家的負擔,促進了權力的集中。但同時也造成了劉姓宗族的式微,血緣關係的疏離。不過,這對於中國國家制度的演變卻有著十分積極的意義,對於中國社會的發展也有一定的促進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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