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劉邦在地方實行的是群國並行制?

史之為鑑


劉邦稱帝后,有鑑於秦亡的歷,史,教,訓和當時國,家,凋,敝,荒,涼、經,濟,蕭,條,國,力,虛,弱,遂採取道,家“黃老治術”、“無為而治”的理,念,治,理,國,家.

首先,採取“郡國制”,郡縣和封國並存.皇帝分封侯國和王國,其中侯國只享有封地內的稅,收,無,軍,事和行,政,權,並受郡的管轄,而王國則擁有獨立的政,治和軍,事,權,力.

另外,對內注意興,修,水,利,減,免,賦,稅,為恢,復,農,業,發,展創造條件;對外則和,親,匈,奴,維,持,邊,區,和,平.劉邦的這一系列整,治,措,施,維,持了幾十年的和,平,但是引致一系列問題:對內的輕,徭,薄,賦,政,策,令地方上一些豪,強,勢,力日大,土,地,兼,並,現,象,嚴,重;對外則匈,奴,背,信,棄,義的寇,掠,邊,境,日,頻,威,脅,邊,區大漢國人民的生,命,財,產,安,全,對邊,境的社,會,經,濟帶來嚴重的破壞.

在執行這,些,政,策之餘,劉邦也對在楚漢相爭中有大功的異姓諸侯王起了猜忌之心.韓信就是在這時候被蕭何用計由呂后處,死,隨後彭越、英布等人也相繼被剷除.異姓諸侯王所剩無幾,取而代之的是劉姓諸侯王.劉邦在白馬之盟時對眾人說了一句話:“非劉氏而王者,天下共擊之.”

西漢開國皇帝漢太祖鑑於秦帝國朝廷孤立無援、二世而亡的做法,分封了一批諸侯王,但同時又沿襲了郡縣制,使西漢前期的行,政,區,劃出現了一種封建制與郡縣制並立的局面,稱“郡國並行制”.雖然之後漢太祖通過各種途徑除去了韓信、英布等大部分的異姓王,但仍設立了九個劉姓諸侯王以為朝廷之援.隨著時間的推移,各諸侯國實力強大,有獨立的軍,事,政,治,體,制與職,權,而且多數跨數郡之地,大者甚至有四至六郡.天下六十餘郡,有四十餘郡在各諸侯王手中,而漢天子所掌握的郡尚不足二十.

州郡、國是西漢的一,級,行,政,區,郡的最,高,長,官稱郡守,後改稱太守.國的最,高,長,官稱“相”.

縣是第,二,級,行,政,區,劃,除一般的縣外還有侯國、太后公主等的湯沐邑和在少,數,民,族聚居區設立的“道”.萬戶以上的大縣的長,官稱縣令,萬戶以下小縣的長,官稱縣,長.

漢朝承襲了秦朝“郡縣制”這種行政區劃管理制度,與秦行政區劃不同的是,在推行“郡縣制”的同時又推行封國制,封國包括王國和侯國,這種兩種並行制又稱“郡國制”,兩漢時期雖郡國並行,但仍以“郡縣制”為主.

漢朝初期,劉邦面對拼湊起來的諸侯勢力和亡秦後的六國背景,首要任務是:勉力維持穩定局面,剷除異姓諸侯王,以分封子弟的方式,調和異姓諸侯王與郡國制的兩極偏差,劉邦與項羽相爭時,先後分封七個異姓王.稱帝后,又分封同姓九王,使後來中,央,政,府及封國之間的對立,延續了很長的時間.漢初恢復封建制,同時又施行郡縣制,使郡國雜處,以,相,牽,制,對維,護,中,央,集,權和國,家,統,一起到積極作用.


張佑嘉


【據實回答每一個問題】

劉邦所推行的行政體制,是封國郡縣並存制,不是群國並行制。從字面意思,就可以知道,它包括了諸侯封國、郡、縣等等類型。

那麼,劉邦為何要推行封國郡縣並存制,而不是純粹的郡縣制,也不是純粹的封國制?

01.為何劉邦不推行純粹的封國制?

這點毋庸置疑,肯定是不行的。在春秋戰國時期,這種政治體制,就暴露了它的短板,不利於統治。所以,秦始皇統一六國後,就徹底廢除了封國制,大力推廣郡縣制。

關於郡國制或者說分封制,跟郡縣制的利弊討論,在《史記·秦始皇本紀》就說得很清楚。

秦始皇統一六國後,就有大臣建議,恢復分封制,將秦始皇的兒子們,都進行分封。李斯對此持反對意見,他認為以前周朝時,所分封的那些同姓子弟,隨著時間的推移,親疏關係越來越淡,以致於後來相互攻伐,而周天子對此卻毫無辦法,所以不能恢復分封制。

早在秦始皇時期,就已經驗證了封國制的不可行性。再者,自秦朝以來,中央集權制度已成為常態,劉邦身為秦朝舊吏,自然也感受過皇帝的威嚴,他肯定是不希望推行純粹的封國制。

茲舉一例,劉邦有一次去咸陽服徭役的時候,有幸見過秦始皇出行,那個場面,非常的盛大隆重。看完後,劉邦感慨道:“嗟乎,大丈夫當如此也”。從這就可以看出,在劉邦的內心深處,是希望跟秦始皇一樣,獨享皇帝的威嚴,他怎麼可能會允許純粹的封國制存在呢?

02.劉邦為何要推行封國郡縣並存制,而不是純粹的郡縣制?

並不是劉邦想要推行封國郡縣並存制,而是迫不得已。在劉邦的內心深處,肯定是想要推行純粹的郡縣制,因為這樣一來,就沒人能夠威脅到劉邦的統治地位了。

在楚漢爭霸戰爭的期間,劉邦為了拉攏各路諸侯,間接地孤立項羽,於是對那些諸侯們,都允諾只要自己得了天下,就分封他們為諸侯王,賜予他們一個封國。於是,各路諸侯們,都和劉邦達成協議,一同圍剿項羽。最終,劉邦也是如願得了天下。

雖說劉邦得了天下,但是,這只是表面上的統一。真實的情況,是各路諸侯依然掌握著軍隊,佔據著各自的地盤,只是表面上臣服劉邦。至於是臣服到底,還是馬上翻臉叛變,關鍵在於劉邦允諾的封王,能否兌現。

就拿韓信和彭越來說吧。當時韓信已經平定了齊地、趙地,彭越在楚地後方,也對項羽造成了重大的影響。劉邦覺得是時候和項羽進行決戰了,於是就命令他們兩個人帶兵前來匯合。

沒成想,韓信以齊地剛剛平定,局勢不穩定,請求劉邦封他為假齊王。劉邦看了信件後,當時就是破口大罵。試想一下,如果劉邦不封韓信為齊王,韓信還願意帶兵前來匯合嗎?

所以,如果劉邦不推行封國郡縣並存制,當時已經歸降劉邦的各路諸侯,勢必反叛劉邦,到時候劉邦能否統一天下,就很難說了。劉邦推行封國郡縣制,是迫不得已,是為了統一天下。

03.結語:

任何一項制度,它的推行,都有其背後的故事。


參考文獻:《史記》

老爹有話說


不請自來

漢王朝在歷史上的地位特別高,有著強漢盛唐的美名,而劉邦創立時期的漢帝國是屬於帝國初立,前面剛剛接手了大秦帝國所創立的一眾制度,但由於秦帝國的制度實行的時期非常短,還沒有超過三十年就被天下人推翻了,我們甚至可以說大漢王朝是直接接手的傳承數千年曆經夏商周等王朝所遺留下來的制度基本盤。而秦始皇所創立的制度雖然有著優越之處,但畢竟百姓還沒有普遍接受。

我們可以從秦朝滅亡之時一探端倪,天下百姓攻滅暴秦的理由之一就是復國,項羽起兵造反也擁立了一個楚懷王來維持江東百姓對他的支持,而且當時的野心家除了陳勝吳廣外或多或少都打著六國貴族的旗號來行事。君不見項羽誅滅暴秦後實行的制度依然是傳承數千年的分封制嗎?

而郡縣制度和官僚制的出現則能夠大大的加強中央集權,朝廷的權利無限放大,劉邦無疑也看到了這一點,但是苦於大秦的先例,不敢大跨步的往前走,所以實施了郡國並行制度。



而且還有另一個問題,楚漢相爭所造成的遺留問題,楚漢相爭時期,西楚霸王項羽大肆分封諸王,而劉邦不可能說只冊封自己手下為一個個公爵吧?以英布舉例,西楚霸王冊封英布為九江王,在英布背楚投漢之時劉邦不能只冊封英布為九江侯或者英國公吧?那英布還不如忠心效力於西楚霸王呢。所以漢初之時劉邦大肆分封,並且實行郡國並行制度,既然楚人想要復國,那麼就給他們個楚王,這個楚王是不是原來的楚王,是不是羋姓血脈不重要,重要的是你想奉楚王,我給了你個楚王,那你還挑什麼事呢?野心家的學說在這一方面根本站不住腳了。


不得不說劉邦在漢初實行的郡國並行制有著一石雙

鳥的作用,一方面穩定了自春秋戰國以來戰爭不斷的場面,使得無論郡縣還是藩國都以朝廷中央為基

準行事,團結了各地百姓擰成一股繩來發展自亂世以來的地方民生經濟等社會問題。另一方面又犒勞了楚漢戰爭時期的功勳階級。可謂是怎麼看都穩賺不賠啊。


我是歷史原創作者叫我李白把丶,如果您也對歷史有興趣可以關注我,我們一起探討哦。


叫我李白把丶


郡國並行制,簡稱郡國制,是指西漢初年在推行郡縣制同時,又採取分封制分封諸侯國的一種統治方式。西漢初期的郡國制其實可以分為兩個階段,即異姓諸侯王階段和同姓諸侯王階段,而劉邦在這兩個階段推行郡國制的目的是各不相同的。

異姓諸侯王階段:劉邦的無奈妥協

所謂異姓諸侯王,主要是指西漢初期曾被分封的八大非劉姓諸侯王,即燕王臧荼、梁王彭越、楚王(齊王)韓信、長沙王吳芮、淮南王英布、韓王韓信、趙王張耳和燕王盧綰。劉邦之所以選擇分封他們為王,其實更多是一種無奈的妥協。具體情況又可以分為三種。

1、始終相對獨立的舊有諸侯。項羽滅秦之後,大封天下十八路諸侯,與西楚一起將天下分為了十九份,雖然這些諸侯王大部分都在此後的戰亂中被消滅,但仍有少數諸侯王因各種原因得以保留,且這些人最終在楚漢爭霸中因各種原因倒向了劉邦的漢王集團,這些諸侯王有燕王臧荼、長沙王吳芮、九江王英布。然而,這些諸侯王雖然選擇了支持劉邦,但雙方卻並非從屬關係,且劉邦的勢力從未延伸到這些諸侯王的領地之內(英布投靠劉邦後九江地區曾被項羽統治),因此這幾位異姓諸侯王的勢力始終相對較為獨立,劉邦擊敗項羽之後雖然勢力一家獨大,但這幾位異姓諸侯王的勢力同樣不可小覷,且又是擁立劉邦稱帝的功臣,因此劉邦稱帝后只能保留他們的封國。

△秦末十八路諸侯

2、楚漢爭霸時期的新封諸侯。彭城之戰失敗後,劉邦在正面戰場與項羽糾纏的同時,不斷採取各種方式分化瓦解項羽的西楚集團,同時開闢多條戰線對西楚進行戰略合圍,最終形成壓倒性的戰略優勢,而在此過程中,劉邦也曾迫於形勢分封了大量諸侯王,而這些諸侯王同樣取得了較大的自主權。例如趙王張耳、齊王(楚王)韓信、梁王彭越等。與前文提到的諸侯王不同,這些人投靠劉邦時並無根基之地,與劉邦乃是正兒八經的從屬關係,乃是劉邦佔領新地盤卻又無法直接統治的情況下所分封的異姓王,例如趙王張耳,攻陷趙代之後,劉邦由於正面吃緊,根本無法直接統治;又如齊王(楚王)韓信,攻陷齊地之後,由於該地區中間橫著項羽,同樣無法直接統治;再如梁王彭越,他本就活躍在敵後地區,再加上圍剿項羽時未能奉令出兵,這才無奈許諾封王。這幾位雖然曾與劉邦屬於從屬關係,但在封王之後便已經取得了相對獨立的地位,再加上均屬於功勳卓著之功臣,劉邦立國之後也只能選擇保留其封國。

3、情況特殊的韓王信和燕王盧綰。在漢初的“七國八王”之中,只有兩人的情況相對較為特殊,一是韓王信,從秦末天下大亂到楚漢爭霸,他始終沒有固定的封地,劉邦封其為王更多是因為他韓國宗室子孫的身份(韓襄王姬倉庶孫),更多是為了拉攏韓地百姓(劉邦與項羽正面交戰的滎陽、成皋地區本屬韓國地區),或許也有張良的關係。二是燕王盧綰,盧綰乃是劉邦的絕對嫡系,早在豐沛之時兩人關係便極為要好,因此在燕王臧荼因謀反被殺之後,劉邦鑑於燕地距離過遠,且處於諸侯王夾縫之中,這才封最為信任的盧綰為燕王,從而間接的將燕地納入統治。

△盧綰的情況比較特殊

如上所述,劉邦分封異姓諸侯王,其實更多是迫於形勢無奈的妥協,而這也造成了漢初中央朝廷與地方割據諸侯之間天然的矛盾,進而使得異姓諸侯王對中央朝廷離心離德,並最終導致了劉邦逐步消滅異姓諸侯王。

同姓諸侯王階段:維護統治、恢復國力的需要

如果說分封異姓王更多是無奈的妥協,那麼消滅異姓王之後,劉邦為何不趁機削除封國,從而將天下土地全部直接收歸中央朝廷管轄呢?我認為劉邦之所以在消滅諸侯王之後,仍然推行郡國制,主要有以下幾方面因素的影響:


1、中央集權制尚不成熟,官員選拔機制尚不完善。秦始皇統一六國之後,雖然開始全面推行郡縣制採取中央集權統治,並相配套的出臺了“三公九卿制”,但從實際效果來看,這種統治模式仍然不夠成熟,尤其是對於地方的統治,相對較為薄弱。秦朝時期,地方只有郡守、郡尉、郡監、縣令、縣丞、縣尉等高級官員直接由中央朝廷任免,而最基層的鄉、裡、亭仍然大多依託地方自身勢力,這也是造成秦末時各地殺官造反頻繁,而地方官員卻無力撲滅義軍,繼而導致動亂迅速蔓延的一個重要原因。而之所以造成這種現象,其實更多在於官員選拔機制的缺陷,自世卿世祿制崩潰之後,春秋戰國的官員大多為遊說或推薦而來,秦朝時期官員則更多由戰功晉升而來,這也是秦國統治較為粗暴的一個原因所在。在汲取了秦國滅亡的教訓之後,劉邦雖然也曾下令各郡推薦具有治國才能的賢士大夫,但現有官員仍然無法滿足中央集權統治的需求,因而他不得不以劉氏宗族代為統治各地。事實上,直到漢文帝開始推行“察舉制”,繼而到漢武帝時“察舉制”進一步完善,這才給全面推行中央集權統治提供了客觀條件。

2、擴大地方自治權力,恢復經濟的客觀需要。歷經長期戰亂,漢初簡直窮困潦倒的不成樣子,《史記·平準書》對此有載“天子不能具鈞駟,而將相或乘牛車,齊民無藏蓋”,就連皇帝都找不到四匹同色的馬來拉車,將相更是隻能乘坐牛車。而現代考古也說明了一切,漢初墓葬的陪葬品甚至還不如春秋戰國華貴,由此可見一斑。為了恢復經濟民生,劉邦不得不採取“無為而治,與民休息”的國策,在現有官員無法滿足中央集權制的情況下,繼續推行郡國制,從而擴大地方王國的自治權力,中央政府對地方事務不多加干涉,也是當時“無為而治”的表現形式,而事實證明,郡國制對於促進地方經濟的恢復發展起到了明顯的推動作用。當然,地方經濟的迅速恢復,極大增強了地方諸侯的實力,進而加劇了地方與中央的矛盾,但這已經是後話了。

△劉邦統治後期劉呂對抗極為激烈

3、維護劉氏江山統治,對抗呂氏集團的需要。在漢初朝廷之中,呂氏集團可以說是極為強大存在,劉邦曾意圖趁呂澤戰死的機會瓦解呂氏集團,因而便爆發了易儲事件。但令劉邦沒有想到的是,他的易儲之舉卻激發了呂后的強勢反彈,呂后不僅依靠呂氏集團的支持迅速拉攏了大批朝臣,再加上呂雉原配皇后和劉盈嫡長子這兩層身份,劉邦的易儲之舉竟然遭到了朝野上下的一致反對。劉邦的易儲之舉可謂搬起石頭砸自己的腳,不僅沒能成功易儲,反而使得呂后趁機參與並逐步掌控朝政,為了維護劉氏的統治,劉邦不僅不能削除同姓諸侯王,反而要鞏固劉姓諸侯王的存在,因而便有了“非劉氏不王”的“白馬之盟”,使得劉姓諸侯王成為劉姓皇帝帝位的屏障,從而避免天下最終落入呂氏手中。

如上所述,劉邦之所以會在消滅異姓諸侯王后大封同姓諸侯王,其實更多是為了維護統治和恢復經濟,是鑑於當時天下形勢採取的必要措施。

不過,需要注意的是,相對於異姓諸侯王時期,中央朝廷對於同姓諸侯王的控制已經有所加強,最典型的便是中央朝廷有權任免同姓諸侯王國內的相國等高級官員。


香茗史館


劉邦建國前已經有了兩個朝代,一個周朝,一個秦朝,劉邦實行郡國並行制實際上總結了周朝秦朝滅亡的教訓,而實行的一套制度

周朝:實行分封制,大封諸侯,周天子號令各諸侯,諸侯在自己領土內相當於一個國王,有軍隊,治理國家,權利是很大的,周天子強大時,自然可以號令各諸侯國,當週王室勢力削減時,諸侯國就各自都有想法了

所以東周時期,周王室勢微,諸侯國勢力卻上升,各個諸侯國都想自己稱王稱霸,上演各種挾天子以令諸侯的戲碼,春秋戰國就是各個諸侯國從周王室中奪取權利,中原各國大打出手的混亂時期

最終秦朝統一天下,秦朝建國時,總結周朝滅國的原因是周朝時期的分封制,大封諸侯國導致了周朝的滅亡,所以秦朝廢除周朝時期的分封制,採用單一的郡縣制,將全國劃分為36郡,後面又增設4郡,郡守縣令都是由朝廷直接任免,所以中央對地方有很大的控制權

郡縣制雖然加強了中央對地方的控制,但是爆發農民起義,戰爭爆發時由於沒有秦朝的宗親諸侯,無人來救秦王,農民起義軍直逼關中,秦二世被趙高玩弄於鼓掌,無宗親來相助,秦滅亡,之後便是楚漢相爭

劉邦贏了項羽,建立漢朝,總結前朝滅亡的原因,地方是郡縣制,還除了郡縣制,還實行了封國制,分封諸侯王到地方建立諸侯國和王國,分封同姓王的同時還立下規矩制約諸侯王,諸侯王國的政治地位和郡一樣,輔佐諸侯王的相國太傅由中央政府任命,是中央官員,不準依附諸侯王對抗中央,否則以“阿黨附益”的罪名處罰。還有侯國,地位與縣相同,主要封給建國功臣的

劉邦認為,光有諸侯王,諸侯王權利大,容易發生叛亂,光有郡縣,當王室出現危機時,卻沒有宗親(同姓親人)相助,周朝秦朝就是例子,所以兩者相合,實行郡國並行制



駱亦


您好,首先說明漢初在地方上繼承秦朝的郡縣制,同時又在中央直管郡縣以外分封諸侯國。之所以漢初所施行的是郡國並行制,我認為有以下幾個原因:一、政治軍事需要:早在楚漢相爭時期,一批從項羽陣營投奔劉邦的將領,如韓信,英布等人,在戰爭中建立了赫赫功勳,往往在平定一地後,便要求劉邦封其為王,代表如韓信。漢四年春,韓信在平定齊地後,請求立為假王(暫署為王),劉邦對此心生猜忌,不過為了籠絡他,還是聽從了張良的意見,封他為齊王,而後又封英布為淮南王。由於這些人功高震主,又手握重兵,劉邦不得不封其為異姓王加以收買,同時又分封嫡系子弟為同姓王。二、國家治理需要:秦始皇一統中國後便實行了過於超前的郡縣制,東方六國的土地,人口全部歸於中央管轄,而在此之前,自西周以來的分封制已施行了數百年,封建思想在百姓心中仍根深蒂固,而此時的秦朝卻根本沒有管理如此龐大國土的官僚機構和經驗。而後秦末起義,楚漢相爭,劉邦在鴻門宴之後的根據地在關中,巴蜀地區,而分封的封國則包含了原東方六國的大部。漢初國家既沒有管理東方六國廣大土地的能力,也為了籠絡人心,降低統治成本而不得不分封大批同姓,異性諸侯王,相比起異性諸侯王,同姓諸侯王尚能起到一定的保衛中央,牽制異性王的作用(理想作用,但歷朝歷代諸侯王叛亂層出不窮)三、休息養民需要:分封的諸侯國有著極大的自治權力,中央政府對地方事務不多加干涉,這對促進地方經濟的發展起了較大作用,而秦末連年的戰爭使得中原人口銳減,急待恢復經濟,修生養息。《漢書·高惠高後功臣表》載;逮文、景五世間,流民既歸,戶口亦息,列侯大者至三四萬戶,小國自倍,富厚如之。可見侯國在恢復發展社會經濟方面的作用。由於各級地方政府積極主動性的發揮,當時形成全社會的連鎖反應,出現了舉國上下競相安撫百姓、努力發展社會生產的情景。



小C史話


你好,我是狐狸小姨,最近正在創作歷史類的文章。很高興回答你的問題。

關於這個問題,我們要結合當時的歷史背景來看。劉邦在楚漢戰爭之時就已經有了設立封國的想法了,比如韓信就曾被封為齊王。一開始是劉邦為了籠絡人心,畢竟封王就算是有了自己的土地。後來在統一天下之後,劉邦又封了許多同姓王,為了鞏固統治。

當時劉邦認為秦朝滅亡的原因就是因為實行郡縣制,導致一旦中央有危險大家都沒有人過來救援。劉邦覺得只要自己封了很多同姓王,就可以像西周那樣,有危難,諸侯王會過來救援。同時呢,由於秦實行的郡縣制的確有加強中央集權的作用,劉邦也是很需要中央集權的,那麼就兩種方法都用起來作為中和。這樣諸侯王的權利就不會過大,中央集權也會有保障,諸侯王不會隨意反叛。

嗯,可惜的是後來還是出現了諸侯王權力過大,所以漢武帝又接受主父偃的建議,實施推恩令,最終削弱了諸侯王的勢力,這才真正做到了大一統。


隔壁狐狸小姨


劉邦從一個小亭長,逆襲成為西漢開國皇帝,肯定有超人的智慧。本人作為一個小教師,對劉邦還是無比佩服的。

西漢初年,劉邦在地方推行郡縣制,同時又分封同性諸侯國,這就是郡國並行制。那為什麼劉邦要在地方實行郡國並行制呢?

為了解釋這個問題,筆者試著從以下幾個方面進行分析。

一、背景

楚漢之爭前期,劉邦處於弱勢地位,為了拉攏其他諸侯王對抗項羽,劉邦先後封了韓信、英布、彭越等7個異姓諸侯王。

(圖:楚漢之爭)

這些諸侯王實力強大,他們與劉邦合力消滅了項羽集團,為西漢的建立作出了突出的貢獻。不過這些諸侯王手握重兵,有稅收、鑄幣等權力,還有官吏任免權,他們只是形式上歸中央管理,實際上已是獨立的王國,這樣就給西漢的統治造成了嚴重的威脅。劉邦藉著燕王臧荼發動叛亂之機,先後滅掉了6個諸侯國,只留下勢力微弱的長沙王吳芮。

二、傾向性

在征討異姓諸侯王時,劉邦多次親征,雖然最後取得了勝利,但是,他總感到缺乏足夠的支持,力不從心。

劉邦認為,秦國速亡的原因,除了秦國實行暴政外,還因為秦國處於“孤立無親、危弱微輔”的境地。如果秦國有宗室諸王的拱衛,就不會那麼快滅亡。

為此,劉邦傾向分封劉氏子弟為王,並約定“非劉氏而王,天下共擊之”。

三、必要性

西漢初年,連年戰亂,經濟凋敝,百姓困苦,官員坐牛車上班。龐大的國家,以“爛”開始,縱是劉邦,也是頭皮發麻。發展經濟,振興國家,皇帝重任在肩!

還好,劉邦腦洞大開,在地方實行郡縣制的同時,先後任命9個劉姓子弟為王,讓他們管理各自的封國。“眾人拾柴火焰高,累死劉邦也枉然”。

(圖:漢代諸侯王印璽)

四、緊迫性

打江山不易,坐江山也難。秦始皇實行郡縣制是為了加強皇權,而漢高祖劉邦實行郡國制,主要是為了加強統治,確保政權的穩定性和延續性。

漢初疲弊,劉邦首要任務就是穩固統治。放權於地方,而不是搞中央集權。放權給誰呢?當然自家人最可靠。距離中央較遠的郡縣,由同姓王管轄,確保權力始終掌握在劉家人手中。

綜上所述,劉邦在地方實行郡國制,不是一時頭腦發熱,而是深思熟慮的結果。

從結果來看,郡國制的實行,的確改變了漢初貧窮落後的局面,國家經濟有了快速的發展,政權也得到了鞏固。

至於後來發生的“七國之亂”,那都是漢景帝年間的事了,如果把戰亂的“帽子”扣在劉邦頭上,那就牽強了。


阜城軼事


西漢一代二百年間(前202~公元 8)的疆域和政區變化很大。 郡國並行制初期的版圖小於秦代,北方的河套地區為匈奴所佔有,南方五嶺以南為趙佗所割據(見南越),東南(今福建、浙南)地區和西南(今貴州、雲南、川西南)地區也脫離了中央政權的管轄。全境只有四十餘郡,其中大部分郡屬漢高祖劉邦所建立的諸侯王國所有。 漢初諸侯王國地位遠在漢郡之上。景帝三年(前154)平定吳楚七國之亂以後,諸侯王國支郡逐漸被削,諸侯王特權被奪,王國地位降格,與郡同為一級行政區劃。漢王朝的地方行政區劃遂行郡(國)縣兩級制,與秦代的單一郡縣制實質上沒有什麼差別。 文景兩代相繼執行的以親制疏和眾建諸侯之策,使王國數目增多,領域縮小;景帝悉收王國支郡以屬中央,又使漢郡數目激增,至景帝中元六年(前 144),共有王國二十五(西漢一代王國最高數),漢郡四十三。但是版圖仍與漢初一樣,並未擴大。 漢武帝以後分全國為司隸部一,刺史部十三,共十四個監察區。上述一百零三郡國即依地域分屬這十四部。

影響:

漢高祖劉邦建漢之初,中央機構繼承秦制,皇帝之下設三公九卿。在地方上則實行“郡國並行制”,即一方面設郡,另一方面分封同姓和異姓子弟為王,建立諸侯國。諸侯國後來逐漸成為割據一方的地方勢力。 文帝、景帝時,為消除地方勢力對中央的威脅,採取了一系列措施。文帝採納賈誼“眾建諸侯而少其力”的建議,把齊國分成六個小王國,把淮南國分為三個小王國,以削弱其力量;景帝採納晁錯“削藩”的建議,削減了幾個諸侯王的封區,導致了以吳王劉濞為首的“七國之亂”。 郡國並行制

“七國之亂”平定後,景帝下令取消了諸侯王的治民權,又減縮諸侯王的統治機構,降低王國官職的等級,使之成為中央直接管理的一級地方行政單位,基本上解決了劉邦實行諸侯王制度的弊病,進一步加強了中央集權。







周朝文DMU


一說起漢高祖劉邦,給人的印象往往是從平民走向帝王的傳奇皇帝,還是“飛鳥盡,良弓藏,狡兔死,走狗烹”的殘忍君主,亦或是他那首《大風歌》中所描繪的豪邁景象。但是,在劉邦那麼多豐功偉績下,卻有一個“第一”顯得那麼不起眼,可它的出現卻給當世和後世都造成了非常深遠的影響,劉邦開創了一個全新的地方制度——郡國並行制。

郡國並行制下的西漢王朝

所謂郡國並行制,是指在一個統一王朝的前提下,在國家實行分封制與郡縣制並存的一個狀態。郡縣由皇帝直接管轄,封國則以分封的形式分給宗室,使他們成為諸侯王,這些諸侯王名義上對皇帝負責,並在管理的封地內享有高度的自治權。那麼,劉邦為什麼會選擇這樣一個全新的制度來對新興的漢帝國進行統治呢?它的背後隱藏著什麼呢?

一.郡國並行制——分封制與郡縣制矛盾下的產物

唐朝著名詩人杜牧有一首名篇《阿房宮賦》,借阿房宮的繁華來揭示秦朝滅亡的道理,其中結尾一句尤為點睛之筆。“秦人不暇自哀而後人哀之,後人哀之而不鑑之,亦使後人而復哀後人也!”

西漢剛剛建立時,距離強大的秦王朝滅亡只過去了短短四年時間,對當時的人們影響特別深。尤其劉邦自己當年曾長期擔任秦朝的基層官吏(泗水亭長),在劉邦看來,秦所實施的郡縣制的確可以增強皇帝的權力,但皇帝一個人的精力畢竟有限,無法對全國統治面面俱到,秦又沒有進行分封委託宗室幫助管理,所以陳勝吳廣一顆火星,瞬間就變成熊熊烈火,燃遍了除巴蜀關中外的每一寸土地,從而導致秦朝二世而亡,因此,在漢朝初年人們普遍認為使用郡縣制是不可取的。

劉邦的分析使他開創了這一制度

秦朝之前,周朝施行分封制延續了八百年,可全盤實行分封制,國君的權力被越分越小,到周平王東遷洛邑,周天子的權力已被架空成為傀儡,所以分封制也不可取。

綜合前人的教訓,劉邦吸取了這兩種制度的特點,根據國家情況開創了一個全新的制度——郡國並行制。皇帝擁有一定數量的郡縣並擁有這個國家的主導權,又分封了一定數量的同姓諸侯王,可以在危難時刻保護劉姓皇權的統治。

二.郡國並行好處多——劉邦的初衷

漢依秦制,在漢朝建立之初,中央也和秦朝一樣建立三公九卿制,皇帝直接管理的土地也實行郡縣制,就連律法也幾乎是搬照秦法,只是廢除了秦法中諸如連坐這樣比較殘忍的刑罰。

解決了郡縣問題,封王上劉邦卻著實動了一番心思,看看漢初時的土地我們不難發現,劉邦推動郡國並行制的初衷到底是什麼。

1.穩定六國後裔

在秦滅亡之後,項羽為了安撫六國後裔,選擇把他們封在故土,可項羽沒能把蛋糕切好,所以分封不久六國後裔們紛紛跳出來反對項羽。劉邦針對這一教訓,一方面選擇最信任的劉姓諸侯王治理六國故土,一方面把楚漢戰爭時最能鬧騰的以田氏和楚國屈景昭等氏族遷往關中居住,給與他們土地和財富的同時把他們安置於皇帝的眼皮底下看管。

2.項羽的聲望

“至今思項羽,不肯過江東”。後人敬佩項羽精神的同時也為他沒能度過江東捲土重來而感到可惜。項氏一族作為楚國的名門望族,雖然項羽在楚漢戰爭中被劉邦擊敗,但在楚國故地還是有很高的聲望。項羽去世後,他的封地魯地依然不肯投降,一直到劉邦厚葬了項羽,並親自祭拜才開城投降。這讓劉邦感受到項羽雖死但餘威仍在,為了長治久安對於偏遠的楚地必須加強控制。

西楚霸王項羽劇照

3.削弱異姓諸侯王

漢朝建國之初,國家存在著一批在戰爭中崛起的異姓諸侯王,以韓信彭越等人為首。但郡國並行制想要靠異姓諸侯王維持是絕長久不了的,所以劉邦一稱帝就開始了誅殺異姓諸侯王的行動,並把劉姓宗室封在了被戩除的異姓諸侯王的封地內,一方面削弱了異姓諸侯王的勢力,一方面也為郡國並行制打下了基礎。

4.集中力量辦大事

經歷了數百年的戰爭,漢朝初年土地荒蕪,民生凋敝,郡國並行制下,把相對偏遠的土地分給宗室,有利於集中力量辦大事,對地方經濟的發展起到了極大的推動作用。如吳王劉濞,雖然他最終發動了七國之亂,可是在他的治理下,通過鑄錢和煮海水製鹽,吳地的經濟得到了飛速發展,為民生恢復起到了積極作用,適用於國家“與民休息,無為而治”的方針。

劉邦分封的異姓諸侯王地圖



三.郡國並行下劉邦的小九九——是私心更是偏愛

劉邦在推動郡國並行制施行時,在封國上強調“非劉姓而不王”,也就是說劉邦推行這一制度的前提是國王必須姓劉,這是劉邦私心的體現。在滿足劉姓的前提下,更是劉邦利用郡國並行制下的一種偏愛。

1.愧疚型的偏愛

在迎娶呂雉前,劉邦已經和沛縣的曹氏寡婦生了一個兒子劉肥,但因為是私生子,所以即使身為長子也無法繼承劉邦的皇位,這難免使劉邦對這個兒子新生愧疚。為了補償劉肥,在推行郡國並行制時把城市最多的齊國給了劉肥,還規定所有說齊國話的百姓都歸劉肥管理。

2.寵溺型的偏愛

劉邦的所有女人中他最愛的是戚夫人,而所有兒子裡他最疼愛的也是他和戚夫人的兒子劉如意。因為寵溺,所以在封王時劉邦把富庶繁華的邯鄲給了劉如意。這屬於寵溺型的愛。

劉邦與他寵愛的戚夫人和劉如意

3.安置型的愛

還有一類屬於安置型的愛,這些人是因為過了及格線,沾了姓劉的光。最具代表性的是劉邦二哥劉仲的兒子被封了個羹頡侯,四兒子劉恆是劉邦最不喜歡的一個,被安置去了偏僻荒涼的代國。

四.郡國並行——一把統治國家的雙刃劍

作為第一個施行郡國並行制的君主,劉邦是第一個吃螃蟹的人,而真正推行下去才會發現這隻螃蟹到底好不好吃。郡國並行制也像那隻螃蟹一樣,西漢王朝既品嚐了蟹黃的美味,又感受了蟹鉗的鋒利,他是一把統治國家的雙刃劍。

劉邦去世之後,呂后掌握漢朝的實權,在呂后當政的十五年裡,她不停的增強呂氏一族力量,屠殺和削弱劉姓皇族的實力,可始終不敢篡權奪位,因為呂后非常忌憚那些手握重兵的劉姓諸侯王。後來平定諸呂之亂也是齊王劉襄率先舉兵發難,陳平周勃藉此東風一舉消滅諸呂,在這一時期郡國並行保護了劉氏政權。

呂后因忌憚劉姓諸侯王而未能最終篡權

但劉邦在借鑑分封制時給了劉姓諸侯王過大的權力。隨著時間的推移,賴以維繫的血緣關係日漸淡薄,終於在漢景帝時爆發了七國之亂,好在郡國並行的另一半郡縣制使皇帝依然掌握相當一部分權力,在加上漢景帝用人得當,最終平定叛亂,卻也因郡國並行制一度威脅統治根基,這又是郡國並行制的另一面。

結語:

不得不說,秦始皇的郡縣制更適合皇權的集中和國家的長治久安。但秦的滅亡太過迅速使當時人們不敢這樣恐怕步秦國後塵。郡國並行制有他的優點,卻也充分暴露了他的弊端,這無疑也後世提供了借鑑經驗,這也是“郡國並行制”的一大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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