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得記》中的女性主義解讀——抉擇、奮鬥與抗爭

在傳統的結構中,男權制或明或暗地佔據主導地位,女性長期受到歧視的事實卻在數千年裡,為世人諱莫如深。直到近現代女性主義運動數次浪潮的衝擊下,性別平等才逐漸成為人們熟知的字眼,女性爭取到男性早已擁有的法定的部分基本權利。

然而其中的阻礙,不僅僅存在於政治、經濟或是法律的領域,西方的《聖經》與教會更是女性解放的阻礙。在這種背景下女性主義對《聖經》的解讀,嘗試著去尋找女性的重新定位,《路得記》即是其中濃墨重彩的一個篇章。

作為舊約聖經中僅有的兩部以女性名字為題的其中之一,《路得記》以精簡的篇幅,塑造了路得這樣一位摩押女子的形象,這在正典中是十分罕見而難得的。在《聖經》這樣一部男性文本中,上帝是男人,男人就是上帝,敘事的主體或敘事的對象無一例外體現著男權的籠罩。而在猶太傳統的七七節,人們卻傳誦著這樣一個以女性為主體,展現女性奮鬥精神的故事。

《路得記》的代表性可見一斑,至少這部書勇敢地宣示了女性傾向。

《路得記》中的女性主義解讀——抉擇、奮鬥與抗爭


一、路得的命運抉擇

故事發生在士師時代,對以色列人來說,這是一個沒有王的生活混亂的時代,“那時以色列中沒有王,各人任意而行”。因為國中饑荒,以利米勒這人帶著妻兒來到了摩押地,兩個兒子娶了摩押女子為妻,就有了混亂無序,上帝離棄的時空背景。但正因此,以色列人固守的“被選民族”之牢籠,被撕開了裂縫,社群之間的交流變得愈發頻繁,這為路得進入以色列群體提供了條件。天災與人禍也象徵著以色列民族內部在流放時代的凋敝,這與故事結尾的圓滿有著強烈的對比。路得,這位摩押女子的進入,給以色列人帶來的不是罪惡,而是信實的曙光。

而這種行為在《以斯拉記》中,被嚴厲地禁絕:

祭司以斯拉站起來,對他們說:“你們有罪了,因你們娶了外邦的女子為妻,增添以色列人的罪惡。現在當向耶和華你們列祖的神認罪,遵行他的旨意,離絕這些國的民和外邦的女子。”

以利米勒一家人在摩押地住了十年,他和兩個兒子相繼離世,只剩下以利米勒的妻子拿俄米和兩個媳婦,他們失去了丈夫、也沒有兒子。拿俄米只好勸兒媳們各自回到本族,另覓幸福。在男權至上的大背景下,女性在家族之中被當作男性的財產,丈夫以及丈夫的兄弟都已亡故,路得是可以回到本族去的,但是她依舊要求跟隨拿俄米,孤寡的共同命運在她們之間產生了共鳴。

拿俄米讓兩個兒婦各自回“孃家”,而在《聖經》別的部分裡,往往以“父家”來指稱家族,家庭中的男性代表著權力,“孃家”一詞顯示出對家庭內等級的挑戰,女性有著成為家庭核心的權力。同時拿俄米還對路得說:“看哪,你嫂子已經回去她本國和她所拜的神那裡去了,你也跟著你嫂子回去吧。”不同的民族有其自身的信仰,路得願意跟從拿俄米,是對於一個民族的信仰的離棄,敢於拋卻民族這一天生的揹負,這是何等勇敢的行為,而路得依憑自身的選擇,踏出了這一步。女性本就擁有選擇自我命運的權利和能力,而不是作為男性的附庸,聽從安排與支配,更不是財產,這是男權制刻意的貶低和異化。

路得說:

不要催我回去不跟隨你。你往哪裡去,我也往哪裡去;你在哪裡住宿,我也在那裡住宿;你的國就是我的國,你的神就是我的神。你在哪裡死,我也在那裡死,也葬在那裡。除非死能使你我相離,不然,願耶和華重重地降罰與我。

可以看到,路得的信仰已經從異邦的偶像轉變為耶和華,自由地選擇信仰,決定道路。拿俄米與路得不僅結定了親屬關係,後者更自願投入了上帝信仰的懷抱,這使得兩個女人之間形成了信仰與命運的聯盟。

同時,以利米勒一家沒有留下一個兒子,可分明在摩押地居住十年之久,聯繫路得後來懷孕得子,是否可以猜測男方缺乏生育的能力?而這通常是男性的權力象徵,子嗣問題反覆被提及,恰恰在提醒,男權不斷地受到衝擊甚至打破。女性不應當被罪責為無後的原因,正是對男權的挑戰。

《路得記》中的女性主義解讀——抉擇、奮鬥與抗爭


二、社群與信仰

路得跟隨拿俄米回到伯利恆,拿俄米向城中的人抱怨所遭受的巨大苦難。向上帝發出質疑和抱怨,顯然是一種不虔敬,然而這也是以色列民族在士師時代的共同特徵,因動搖而受苦,又因受苦而動搖。

拿俄米冒著風險帶著路得回到伯利恆,從“她們到了伯利恆,合城的人就都驚訝”可以得知,引外邦女子進入社群是多麼令人驚訝的一件事,竟能驚動全城的人,這也反映出社群之間的相關性,作為個體的摩押女子路得在做出直面以色列的抉擇之前,有著堅定的信念,這是多麼的不容易。相較之下,拿俄米象徵著傳統以色列女性,以家庭為依靠,以血脈繼承為己任,拿俄米的叫苦不迭和路得形成了對比,路得對於自身的苦難沒有言語的抱怨。

她們回到伯利恆時,恰好是收割大麥的時候,也就是“七七節”。拿俄米家的舊產業當然是沒有播種過的,一是為了生存,二是為了贍養拿俄米,路得承擔起了責任。沒有拋卻尊嚴去城中乞討度日,而是拾取田間他人掉落的麥穗。

不同的族群相互接觸時,往往是以無威脅的舉動,嘗試接觸。

“她說:‘請你容我跟著收割的人拾取打捆剩下的麥穗。’她從早晨直到如今,除了在屋子裡坐一會兒,常在這裡。”路得以這樣一種明智的共存行為,獲得了以色列人的刮目相看。她沒有討要現成的果實,而是勤勞辛苦地拾取整日,這令監管收割的僕人都感到訝異和欣賞。此處的路得體現了一個自食其力、致行孝道的女性形象,並且十分善於社會的交往行為,以溫和的方式,實現生存的可能,明智聰慧。摩押女子也憑藉著這樣的形象,獲得了以利米勒親族波阿斯的注意和青睞。


《路得記》中的女性主義解讀——抉擇、奮鬥與抗爭


文本中提及路得時,總是強調“摩押人女子”,這裡並非是對路得使用歧視性的標籤。摩押人本來是與以色列人不共戴天的仇人,在聖經中多以負面形象出現:“亞捫人或是摩押人不可入耶和華的會;他們的子孫雖過十代,也永不可入耶和華的會。”而在《路得記》的結尾我們被告知,摩押人女子恰恰是以色列最偉大的君王大衛的曾祖母,而伯利恆正是救贖者的誕生之地,摩押人身份無疑是對以色列群體封閉傾向的批判與反諷,竟是摩押人女子路得,這外邦人的後裔拯救了以色列。

“耶和華使她生了一個兒子”,路得的信仰甚至比以色列本族人還要篤定,以血緣為標誌的以色列的驕傲被顯然被拋棄了,而取代之以因信稱義,並且是以摩押人女子的多重身份,跨過了這以色列傳統中被視作不可能的天塹。

女性有著信仰上帝的權利,這並非以血裔為欽定,更重要的是,女性同男性一樣成為上帝殊榮的直接的平等受者,她沒有向上帝祈求,也不曾抱怨命運,積極而信實,虔誠而篤定,從而獲得了恩賜。而在別處,未得子嗣的以色列女子往往是向上帝索取呼告,譬如拉結和利亞。然而真正的恩典,是獲得的,而不是索取的。憑藉信仰和自身的奮鬥,路得獲得了完滿的結局,融入了以色列的群體當中。

《路得記》中的女性主義解讀——抉擇、奮鬥與抗爭


三、積極抗爭的女性主義精神

在路得和波阿斯的相互關係中,雖然有著拿俄米的促成,但無疑包含著路得的自願選擇。波阿斯招呼路得來自己的田間拾穗,對於這份陌生人的善意,路得選擇了接受。拿俄米吩咐她夜間到場上同波阿斯共臥,路得也選擇了遵行。對照路得跟從拿俄米回伯利恆的選擇,難道路得是一個缺乏勇氣、毫無自主性的普通女子麼?顯然,路得是自主地選擇其性的伴侶、婚姻的伴侶,從而改變自身的命運。

“我是你的婢女路得,求你用你的衣襟遮蓋我,因為你是我一個至近的親屬。”路得對於自己身體的支配是主動的,男性成為了女性的性計謀的對象。同時,《路得記》中的男性幾乎都沒有詳細的生平,以利米勒也好,波阿斯也罷以及那更近的一個親屬,他甚至連名字也沒有。男性角色成為路得命運進展中的輔線,是她進入以色列社群的配合者。


《路得記》中的女性主義解讀——抉擇、奮鬥與抗爭


然而,“女兒呀,你只管安坐等候,看這事怎樣成就,因為那人今日不辦成這事必不休息”,波阿斯這樣的一個大財主的定位,始終是一個強勢者的處境。從一開始他對路得的注意,關照路得,給予她生存的機會;再到場上,安排路得趁人彼此不能辨認時離開;最後為了迎娶路得,波阿斯揀選本城的長老來評判與見證。

路得與命運的積極抗爭,沒有逃脫男權統治的大背景,同時,路得進入以色列族群的婚姻關係中,被波阿斯和拿俄米強調著繼承死人產業,延續以利米勒家族血脈的功能。“又娶了瑪倫的妻摩押女子路得為妻,好在四人的產業上留存他的名。免得他的名在本鄉本族滅沒。”路得在這整個族群傳統的面前,依然處於一個弱勢的地位。《路得記》中,路得的女性身份強調與男權制背景的隱含之間始終有著衝突和矛盾。

在家庭或是族群中,女性被當作繁衍的工具,成為了男性的附庸,原罪論使得夏娃這眾生之母成為生育痛楚的永遠的承受者,並作為天賦的罪責在每一個女性身上延續。受孕的生理卻成為了一種綁定,將女性捆綁在代繼的柱子上。與孩子的親密關係,這天性卻成為男性抹去女性平等地位的再不過完美的掩蓋。但是即便籠罩在陰影之下,路得所展現出的,女性勇於抗爭、改變命運的積極精神,熠熠生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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