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進一步落實疫情期間住房公積金政策調整措施的通知

凜冬將至,但我們的心裡,依然有春天。我們的心靈,依然會因為絕對而純粹的美好,而顫動,哪怕這些美好,是那麼的微小。今天我們帶來兩本小書,外在靜默內在滿溢,希望這些溫暖的詞語和畫面,這些花兒,小鳥,草地和精靈,可以陪伴你,度過那些寒冷的日子。

政策調整

為深入貫徹落實中央、自治區和包頭市關於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決策部署,進一步落實疫情期間住房公積金政策調整措施,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臨時放寬繳存政策

1、受疫情影響,企業可按規定申請在2020年6月30日前暫緩繳存住房公積金,緩繳期間職工的住房公積金繳存時間連續計算,不影響職工正常提取和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2、受疫情影響嚴重導致經營困難的企業,可申請按不低於5%的繳存比例繳存住房公積金,疫情結束後恢復原繳存比例。

3、受疫情影響,未能按時繳存住房公積金的單位和個人,說明情況並在一定期限內補繳後,視同正常繳存,不影響職工正常提取和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二、合理調整提取政策

1、放寬職工辦理商業銀行住房貸款兩年內提取和還清商業銀行住房貸款兩年內提取的時限要求。疫情防控期間,受疫情影響職工未能按照規定時間辦理商業銀行住房貸款兩年內提取或還清商業銀行住房貸款兩年內提取業務的,可順延至2020年6月30日前辦理。

2、調整租房提取額度及期限。2020年度我市租房提取標準在現基礎上上浮10%,即市區單身職工提取上限為12900元/年,職工家庭提取上限為17800元/年;旗縣區單身職工提取上限為10300元/年,職工家庭提取上限為14300元/年。

租房提取時間由每年可提取一次調整為每季度可提取一次,年度提取標準不超過當年提取上限。

3、開通新型冠狀病毒肺炎大病提取業務。職工持定點醫院開具的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確診診斷證明、醫保費用報銷憑證、身份證、銀行卡(職工本人名下中、農、工、建行儲蓄卡)可提取住房公積金,用於補貼治療費用。

三、適度調整貸款政策

1、放寬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時限要求。疫情防控期間,受疫情影響職工所持購房合同到期未能辦理住房公積金貸款的,可順延至2020年6月30日前辦理。

2、因感染新冠肺炎住院治療或隔離人員、疫情防控需要隔離觀察人員、一線醫務人員、參加疫情防控人員以及受疫情影響的職工,2020年6月30日前住房公積金貸款不能正常還款的,說明情況後,不作逾期處理。

包頭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2020年3月13日

美編:蘇喜豔

合成:蘇喜豔

一審:蘇喜豔

二審:張睿欣

終審:黃海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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