幾個教育的理想

隨看隨想:

傅斯年是現代教育家、歷史學家。這是他在任臺灣大學校長時寫的一篇文章,談他是如何辦臺灣大學的。傅斯年用了3個關鍵詞:平淡無奇、性品和公平來概括他的辦學理想。在平淡敘事的背後,我們能夠感受到他對教育常識的尊重,對學生個體的尊重和實實在在的關懷。教育的理想往往都是樸實無華的,不在乎說,而在乎做。(楊贏)

有關辦學的幾個意思,原想在一個小冊子中寫出。事忙,未能寫成,現在提前說出。

一、平淡無奇的教育

老子說:“善用兵者,無赫赫之功;善治國者,無赫赫之名。”這話的道理,隨著經驗而更加了解,辦學也是一樣的。辦學有他的常規,常規是出不了名、說不到功的。等到有了赫赫之名與功,那個辦學法就似乎是有些毛病了,譬如說:我能蓋個大禮堂,我能蓋一個紀念館,我能招致一切有名人物,我能擴張,一句話,熱鬧的很,這個究竟對於學生的學業或學問的進步有什麼用處,很難說的。我不敢說“善”辦學,但“赫赫”的作風,是我所不取的。我只知道一步一步的實實在在的辦,這樣也許不能收速效,但速效我是不承認會有的。

我到臺大來,已經滿一年,我一來的時候便說,我不會創造奇蹟。一年以來臺大的進步,一半是三十八年度臺灣總進步的一部分,一半是同人不辭勞苦的收穫,我的貢獻只是在那裡誠心誠意的辦事而已。

這個低調辦法的程序是怎樣呢?《論語》上有一段:

……

教育是跟隨著生活之後而來的,要想一個學校辦好,不能不瞭解學生的生活情形,而致其力。

《老子》又有一節:“是以聖人之治天下,虛其心,實其腹,弱其志,強其骨。”

把這段話翻譯成現在的話就是:

聰明人的施政,是使老百姓心裡面虛,肚子裡面飽,野心小,身體好。

這一段就於辦教育的人是很有用處的。納粹是近代的一種病菌,只有以健康抵抗他。若果不健康,便容易是他的犧牲者。所以:健康自己的身體,是抵抗病菌的第一要義。

這道理在教育上是一樣的,有歷史為證。我們辦了很多大學,很多中學,其中有不少只有學校其名而無學校之實。有的所謂中學,簡直比難民收容所都不如。學校的牌子掛了,學生弄了一大堆,生活(衣食住三項)是不給他解決的,先生是不給他請好的,功課大體上是談不到的,紀律更說不上。又苦又窮,於是又悶又氣……還有呢?生活,課業,紀律,一方面在那裡擱著,卻一方面來上一套政治理論的訓育,偏偏作這訓育的人,每每自己先不曾受到訓育。甲一說,乙一說,大而化之,隨便說說,又無方案在後頭,並且不躬行實踐。這樣一來,大學、中學的學生政治底“竅”是開了……

鑑於這個道理,所以我到臺大來的初步教育政策是三個原則:

第一,協助解決學生的生活問題……

第二,加強課業……課業加緊之後,不能遊手好閒。我聽說以前臺大的上課情形,很多班甚不齊整,現在一年級95%以上,三四年級雖然各院各科目不太相同,但最壞的也要在90%。

第三,提倡各種課外娛樂。各種的運動、各種的音樂遊戲、各種的美術欣賞,都是對於學生的身體或精神有利益的。健康的體格,健全的精神,不是專用加緊課業的辦法所能達到的,必須配合各種身體的或精神的修養。

以上的話,總括起來,可以說一句笑話:“有房子住,有書念,有好玩的東西玩”……

二、性品教育的初步

教育的一個大目的,當要是陶冶學生的性品。所謂性品,本來是一個不容易界說的名詞,現在為說明我下列的意義,姑且把這個名詞界說為一個人對人對物的態度。上等的性品,是對人對物,能立其誠,這本是中國儒家的道理,但西洋的正統哲學,從蘇格拉底到現在的非唯物史觀、非極權論者,總多少站在這個立場上……

把立誠這個道理用在教育上,必須要考察事實、辨別是非。而如何考察事實、辨別是非,必須要不欺人,不自欺。我以為學校的道德陶冶,是不能夠“諄諄然命之”,必須用環境,用知識,用興趣,陶冶他的。

我在臺灣大學對於學生的性品教育,只說了一句“講道”的話,就是“不扯謊”。因為這是性品教育的發韌。這一項做不到,以後都做不到。這一項我確實說了又說,我以為扯謊是最不可恕的。科學家扯謊,不會有真的發現;政治家扯謊,必然有極大的害處;教育家扯謊,最無法教育人。我常常對學生說,我們對這一道可以互相勉勵。假如你們發現我有扯謊或者開空頭支票,或者有意無意騙你們一下,你們應立刻向我說;假如是誤會的話,我要解釋明白;假如真是說話靠不住,你們可以用我責備你們的話責備我。凡是作學問的人,必須從不扯謊作起。我的“諄諄然命之”,只有這一項。

我所以重視這一個道理,因為作學問是為求真理的,一旦扯謊,還向哪裡,用什麼方法求真理去?沒有智慧的誠實學問無從進步,至於做人,是必須有互信的,一旦互相詐欺起來,還有什麼辦法?將來學成了社會上的人物,無論是那種職業,包括政治在內,必須從立信做起。

假如這個道理不錯,則扯謊的事,是萬萬不可恕的。個人扯謊的結果,必至於集體扯謊;遁詞的扯謊,必引出故意的扯謊。扯謊成了風氣,社會豈有不大亂之理?有扯謊的人或者自己覺得他為一個他自己尊貴的目的而扯謊……

三、公平

學校需要法治嗎?我的回答是“對的”。學校只需要法治嗎?我的回答是“不對的”。學校需要法治,而不能以法治為限。這又是算學家所謂“必要而非充足的原理”。學校只有法治,不能成其為教育;學校沒有法治,不能上軌道。

假如承認學校在上軌道及維持在軌道上的過程中不可沒有法治,則我們要認法治的第一要義是公平。不能達到公平,決不能成其為法治。

公平的第一義,是凡同樣的人在一切法律或規則上平等。若果“同罪異罰”,在封建時代還說“非刑也”。在今天,“特權階級”(即有罪可以不罰的)更是要不得的……

(選自傅斯年《傅斯年文集·第五卷》,湖南教育出版社2003年版。原載於1950年2月6日《臺灣大學校刊》第五十六期)

《中國教師報》2020年03月25日第9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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