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工会”模式 多元化解劳动争议

“法院+工会”模式 多元化解劳动争议

银海区法院劳动争议调解工作室内,调解员曾菲(右三)联合法官吴军(右一)共同开展调解,银海区总工会副主席黄志光到场指导(右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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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的委托代理人签署相关调解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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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某民的委托代理人签署相关调解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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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委托代理人握手言和

“法院+工会”模式 多元化解劳动争议

双方委托代理人与调解员合影

3月24日下午,银海区法院劳动争议调解工作室内,一起劳动争议案圆满解决,该案也是银海法院“劳动争议调解工作室”成立以来首例调解成功的案件。银海区总工会副主席黄志光到劳动争议调解工作室进行现场指导。

2018年4月,王某民到浙江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承建的彰泰观江海项目从事建筑木工工作。同年5月7日,王某民在北海彰泰观山海项目工地施工作业时,不慎被钢管碰到左眼导致受伤。经北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王某民是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故认定为工伤。2019年9月11日,经北海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达国标六级伤残。

后双方因北海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决的赔偿金额有争议,且协商无果,这件劳动争议案只得按下“暂停键”。

如何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构建和谐劳资关系,不断优化法治营商环境,这是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

办法来了,“法院+工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让劳动争议化解搭上“便民直通车”。银海法院按照委派调解工作流程,在立案前先审查收到的劳动争议案,引导起诉人选择进入诉前调解程序。法院劳动争议调解工作室接到案件后,主动对接银海区总工会,由工会委派调解员进行联动调解。此外,银海法院在组建的劳动者维权专业合议庭中选取经验丰富的法官参与到调解工作中。

3月24日,银海法院劳动争议调解工作室内,法官吴军和调解员曾菲以双方争议焦点赔偿金额为切入口,向当事人释法析理,促成双方达成签定调解协议的意向。最终,双方本着相互理解,互谅互让的原则,达成了调解方案:浙江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向王某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受伤期间工资、住院补助费、经济补偿金、护理费共计197814.37元。

“实行‘法院+工会’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有利于充分发挥工会在劳动争议中的作用,有利于实现‘案结事了人和’”调解员曾菲说道。

相比于仲裁、诉讼,“法院+工会”多元化解劳动争议纠纷通常更为高效便捷,成本更低,有利于减少当事人诉累,节约司法资源。劳动争议的妥善处理,也有利于在维护好每一位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的同时,构建和谐劳资关系。下一步,银海法院将继续坚持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推进多元解纷机制建设,积极引入第三方调解,更加公正高效解决纠纷,为服务优化营商环境提供法律保障。

文章出处:银海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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