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以外的空闲地归谁?引发纠纷该如何解决?

丹溪心法


邻.居不讲理蛮横谁该管,邻居将我门前道路侵占堆放杂物,原夲平直的道路要弯只走,两家同走一条路,二十木长的道路硬化不出一分钱,不出人工,堂而皇之的走不心虚吗,村乡解决不了,应该咱办


用户827456851489


我家就有类似情况,在大约九七年前后,我家的房后有一小片空地,是原生产队做仓库的空地,前邻因盖房子,需要我们向后退一米左右,经协商,房后空地村委后同意归我家使用,一直以来都没任何异意,可在最近,对门一家邻居拿出一份一四年当届村委会出居的一份卖买协议,内容大约是,我家房后,南北七米,东西十四米为邻居电宅基地。这片所说的宅基地后边是村里多年的排水沟,再向后是从解放后我存在的机耕路,机耕路旁边就是机耕地了,他们以3000*元的价格买给了该邻,请问他们的做法是否合法,而且在我们当地从未出现过七X14(米)的奇葩宅基地,请万能的条友解决惑。谢谢。


永远的朋友一一


农村宅基地周边的空闲地应当归谁?发生纠纷后又应该如何处理呢?

从真正意义上来说,不论是宅基地也好,还是空闲地也罢,都是村集体的土地,任何人都只有使用权,并没有所有权的。只不过,农村里的有些土地被我们看做是自己的,比如这个“宅基地”和“宅基地周边的空闲地”。这种情况十分普遍,并且在农村里也是大家认同和默默遵守的。

通常情况下,老辈传留下来给后辈的宅基地,以及周边的空闲地都是该房屋所有人占有和利用,并且根据祖辈传留下来的规矩,该谁的就是谁去管理,普遍以为是自己的“私有”财产,同时也很少发生纠纷。即使相邻之间的某一户要翻新重建,或者转让给另一户,又或者出售给第三方,事先也会把界限划清楚,固定好界桩,并且以书面协议的方式予以保存。期间若有争议之处,需要地方长辈和邻居以及组长到场协调即可。

如果是现在新立的宅基地,那就更好办了,不用说,已经事先整理好了场地,经审批后,如何修建房屋,如何合理利用自己的宅基地即可,跟旁人更无瓜葛,也就谈不上有纠纷发生。


乡村老四爷


这种问题农村太普遍了,几乎靠近邻居都存在所谓边界问题!寸土必争,互不相让,矛盾重重。亲兄弟堂兄弟都如此。争吵、打架、甚至丧失生命。根本原因是:1.对土地属于谁的问题存在误区,认为所住的土地属于私人的…我的,是不可被人侵占的,哪怕被占只有一寸,就是被伤害被侮辱…失去尊严…2.不管面积多少,我占有,就是我的,子子孙孙都享有,不用交钱!看来。宅基地确权早该实施:限制面积,扩大道路,还集体用地,节省土地,优化环境,更重要的是解决农村中邻居的矛盾和睦共处!


阿国17615


做人不可以太贪,无论是祖产还是新规划的宅基地,都有地基使用界限,在古时候,宅基地属于私有,与邻居或者公共用地都有分界标记,叫灰橛,就是用木桩或者铁器在地上打一很深的孔,往里面加入白石灰,这种标记几百年都不会消失,外配契约文书说明。现在集体新规划的宅基地虽然没有灰撅,你房子滴水沿以外就是公共用地,虽然这些公共用地没人管理,一般靠近谁家谁就利用起来,那也只有使用权,没有拥有权,如果引发纠纷,只能按乡规民约该怎么处理就这么处理,如果发展到法律层面,那就走法律程序,宅基地以外的空闲地不是随随便便一家说了算的,除非你有正式的契约文书,证明那就是你的。如果不能证明那是你的,该归谁就归谁。


驿动星期六


宅基地以外的空闲地归谁?引发纠纷该如何解决?

过去农村盖房子,没有统一的规划,所以有的房与房之间就有了一些宅基地以外的空闲地。在那时候,基本上是靠近谁家的房子,谁家便会整理一下,有的人家当成小菜园,摆弄点蔬菜瓜果。也有的人家当成垛草的场合,将柴火垛堆在那里。



这些空闲地大致如此,反正农村人不会让宅闲置在那里,都会加以合理利用。


随着农村耕地以及宅基地的确权,农村的地块等有了明确的界限。但宅基地以外的这些空闲地是不在确权范围之内的。即使是宅基地,村民也只有使用权。

农村的宅基地属于村集体所有,只是根据村民的申请,由村民将申请材料填报后交给村委会,然后交由上级部门审批,等到符合建房条件后,由乡镇的国土资源所牵头以及政府相关人员一起,根据《建设用地批准书》和《村镇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到申请者所在的村里实地放样,划定范围,然后填写《放样记录卡》,参与放样的人员都应当在《放样记录卡》上签字盖章。放样后,宅基地的用地申请人才能动工建设房屋。建设房屋要严格按照建设用地批准书上划定的范围建造,所以这建设用地批准书上以外的地块,就属于集体所有。 这样看来,即使村集体划拨给你建房以后,宅基地的外围尚有空闲的地块,也是属于村集体所有,任何人不准私自占用的。




而如果邻居因这些空闲的地块引发纠纷,多是村委会安排专人进行调解。一般会遵从历史谁先利用,还是归谁使用的原则。有的村里对于两家都不服调解的,只好是谁家也不让使用,整理好以后,栽上花草树木,作为公共绿地。本来这些空闲地块就归村集体所有,这样处理,两家都没有意见。


建行渐远


问:宅基地以外的空闲地归谁?引发纠纷该如何解决?

这很明显属于集体的土地,对村民而言,这属于公共的土地,因此如果别人在公共的土地上种植农作物,会引发两件事情,是那两件呢?

在公共土地上种植农作物会让人嫉妒

我们都知道如果在家附近种点小菜,日常生活的青菜就不用愁了,而且还方便管理,就拿我家来说吧,距离我家四五十米处是马路,而马路的两边都是泥土,有泥土就可以种植农作物,一般都是种植一些毛豆、蚕豆、豌豆,而且长得非常茂盛。

看到我们家在这些地方种上了农作物,其他的村民自然很羡慕,谁不想在家附近种些小菜?虽然说是公共的土地,我们家每年都会在上面种一些,其他的村民自然也不好强行霸占吧?当然嫉妒的心肯定是有的。

在公共土地上种植农作物注意不要影响通行,不能影响别人生活

公共的土地如果不种植农作物,就会长满荒草,与其这样浪费,还不如在上面种点农作物更划算,不过要注意不能影响别人通行和生活,不然就会遭到很多闲言碎语。

比方说在一些经常有人走的地方就不能种,不然别人就得绕道走,如果农作物被谁踩了,容易产生口角;有的农作物会招来蚊子或者虫子,这样肯定会影响别人的生活,所以种植的农作物也要仔细挑选,比如可以在上面种植一点葱和蒜,或者南瓜也行,这些在日常生活经常被用到。

总之利用公共的土地一定要注意,容易产生口角的地方就不要去碰,还有不能把公共的土地当成是自己的,在公共的土地上种植农作物是一种村里默认的行为,大家都可以去种,而一旦产生纠纷,可视情况而定,反正要明白农村里空闲的土地属于集体,村民可以在上面种植农作物,但是绝对不能将土地据为己有,而一旦种好了农作物也要得到爱惜。


每日新况


我们这宅基地外,都被住户占了,时风农用车能过去,50的铲车就过不去,山上的路没法修


陈永刚204


农民宅基地以外的空闲地,通常是指自家房前屋后的零星土地,因为离开自己宅基地太远的土地,肯定和自己无关,农民都明确知道不能去占用别人的土地,只是自己房前屋后的土地,农民才习惯上认为是自己家的,应该归自己使用。

其实,就是农民的宅基地,也不归农民所有,因为我国的土地只有国有和集体所有两种形式,农民只有宅基地的使用权,没有所有权,即使现在宅基地确权,也只是对宅基地使用权的确定。

习惯上,农民房前屋后的土地多数被农民使用,除了留出道路、水渠等,农民可能在房前屋后种点菜,或者堆放点柴草及存放农具等,也有的接着自己的记忆又盖出几间小屋,专门用来存放农机具。而农民占用的,多是自己家房前,并且不影响走路,不影响多西邻居。这几乎是约定俗成的,大家都这样做,只要不引起纠纷,也并没人去干涉。

不过,农民使用宅基地,只要是依法批准的,便受法律保护。但使用房前屋后的土地,没有法律依据,因为这些空闲地虽然空闲,但使用权没有依法确认,应该是公共用地,主要用来排水和走路。人为占用,涉嫌违章,接着自家房子盖出来的耳房等,多是违章建筑,如果叫真,就应该被拆除。

晏子在农村也有栋房子,东邻居在自己房前加盖了一间小房,用来存放手扶拖拉机。而晏子回家必定路过他门口,原来宽阔的道路就变窄了。过去晏子可以把车停到自己家门口,现在因为东邻居额外盖了这一间占用了道路,晏子的车就无法开到自家门口了。从这一点说,邻居侵占了我的相邻权,影响了我开车经过,如果我追究起来,含邻居额外盖的这一间房就应该被拆除。不过,晏子一般不回农村住,也不愿意为这点事和邻居闹起来,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也就过去了。

所以说,从道理上讲,房前屋后的空闲地不在宅基地范围之内,我们可以使用,但不能无度使用,要以不影响邻里关系为限度。如果碰上不自觉的邻居,我们应该本着互相理解的态度,要知道对方占用的是集体的土地,只要对我们影响不大,可以得过且过。如果确实影响到我们的生活,那么先可以和邻居协商,要求邻居尽量不影响自己的生活。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村委会反映,由村委会出面调解。如果村委会调解不成,也可以根据影响的程度,提请人民法院解决。违章建筑,只要有告的,肯定要拆除,这是毫无疑问的。只是,邻里之间,还是要多一份理解,多一点礼让。大家都知道六尺巷的故事,都有这样的情怀,世上也便没了纷争。大家说是不是呢?


齐东晏子


不知道大家有没有听说过地界,而且也有界碑。国与国之间有分界线,我们农村的宅基地还有些耕地同样也有,我们那边就说成“山沟槽”,以前分地的时候认识人你有可能将大亩给弄成小亩,有些是13亩地,硬统计成8亩地。这样的事情有很多,但是现在一般情况下不会有那么多争议,而且对宅基地的划分基本上大家都有一个共性,也就是留出道路的一部分,剩下的就是自己的宅基地,基本上很少有人占用。

宅基地的纠纷

①首先是协商解决:如果你们农村发生了宅基地的纠纷时,你们就要找你们村里的村委然后还有一些土地部门来帮助处理,一般情况下都是比较公正的,因为以前分的时候以及占用有很多人都是见证过的,都可以作证,有些情况下是诋毁不了的。像我们那边画线画的比较严格,基本上不会出现这样的问题。


②行政解决:如果是单位之间发生的争议就需要县级以上的地方解决,个人与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相应级别的或者是县级别的进行处理。而且我们还可以要求他们停止侵犯,适当的赔偿我们的损失等权利。

③司法解决:如果你对当地的处理都不满意,你认为对你处理的不太公平。你可以拿着这个决定通知书,因为一般有决定通知以后都会发放一个通知,拿着这个通知在30日内向法院起诉。对于这个,我们还可以分两种情况进行处理。


一宅基地确权纠纷:也就是关于宅基地的使用权或者是所有权发生了纠纷,一般就是亲兄弟两人之间。或者是你们以前进行过买卖之间,发生了纠纷。其中包括了宅基地权限不清楚,宅基地的边界不明朗。必须要经过确权以后才可以往上提起诉讼,如果没有经过处理是不接受的。

二宅基地的侵权纠纷:别人私自占用你的宅基地,你就出去打工了,两年回来发现宅基地不见了。这样你就直接可以提起诉讼,不需要经过确权什么的。

此外你还可以找人民调解,就是你们当地有一些声望比较高的,而且大家都认为他德高望重,在正当合法平等协商的情况下,两个人达成了协议,这就是自己和解,现在很多地方都是自己和解的私下解决省去了不少的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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