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部印發 房屋市政工程復工復產指南

為統籌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工程質量安全工作,指導各地建築業企業穩步有序推動工程項目復工復產,住建部印發制定了《房屋市政工程復工復產指南》


住建部印發 房屋市政工程復工復產指南


該指南從復工復產條件、現場疫情防控、質量安全管理、應急管理、監督管理、保障措施等幾個方面進行了詳細講解

《指南》要求:

  • 各參建單位(含建設、施工、監理等)項目負責人是本單位工程項目疫情防控和復工復產的第一責任人,按照“誰用工、誰管理、誰負責”要求,嚴格落實各項防控措施,確保疫情防控和工程質量安全管控到位
  • 堅持分區分級精準監管,按照疫情防控風險等級,採取差異化策略,開展疫情防控和質量安全監督檢查,及時妥善處置突發事件,堅決防止發生聚集性傳染事件和質量安全事故


在復工復產條件方面,要求達到以下條件:

  • 防控機制

組建疫情防控復工復產工作組,指定專人負責對接政府、街道、社區及定點醫院,定期報送有關信息。

  • 專項方案

編制工程項目疫情防控方案和復工復產組織方案,並制定工程項目落實疫情防控責任承諾書。

  • 人員健康管理

指定專人負責人員健康管理,建立“一人一檔”制度。加強異地返程人員管理,做好返工人員的行程安排。

  • 施工現場準備

施工現場採取封閉式管理。嚴格施工區、材料加工和存放區、辦公區、生活區等“四區”分離,並設置隔離區和符合標準的隔離室。對施工現場所有場所進行全面消毒殺菌。合理配備體溫計、口罩、消毒劑等疫情防控物資。安排專人負責文明施工和衛生保潔等工作,分類設置防疫垃圾(廢棄口罩等)、生活垃圾和建築垃圾收集裝置。

  • 質量安全檢查

施工單位、監理單位項目負責人及關鍵崗位人員應當到崗履職。組織開展疫情防控知識和工程質量安全管理為重點的教育培訓。

嚴格做到“五個必須”,建設單位必須召開安全例會,施工單位必須安全管理措施到位,項目部必須安全檢查到位,項目人員必須安全教育到位,監理單位必須安全監理履職到位。

全面開展施工現場安全隱患排查

突出檢查腳手架、高支模等模板支撐體系是否牢固,起重機械等使用前是否進行了維護保養,深基坑變形監測是否超過報警值等


現場疫情防控要做好:

  • 人員登記

嚴格執行門衛登記檢查制度。所有進入現場的人員必須佩戴口罩。施工現場進出口設立體溫監測點,每天測溫不少於兩次。 建立建設、施工、監理等單位各類人員實名名冊,建立健康卡。

  • 施工組織

修訂完善施工組織設計、專項施工方案、應急預案等,增加疫情防控要求、措施等內容。優化施工計劃與組織,杜絕人員聚集性作業。保證洗手設施的正常使用,配備肥皂或洗手液。

  • 宣傳教育

組織開展疫情防控知識宣傳教育。 每日對現場人員開展衛生防疫崗前教育。

  • 作業區管理

對施工現場起重機械的駕駛室、操作室等人員長期密閉作業場所進行消毒,將駕駛室、操作室是否消毒作為必查項。檢查作業環境是否滿足施工防疫要求,檢查施工人員防護防疫措施是否到位。

  • 辦公及生活場所管理

現場辦公場所、會議室、宿舍應保持通風。 宿舍人員宜按減半安排,減少聚集,嚴禁通鋪。 工地現場食堂應嚴格執行衛生防疫規定。食堂就餐應採取錯時就餐、分散就餐。定期對宿舍、食堂、盥洗室、廁所等重點場所進行消毒。


在質量安全管理方面要做到:


  • 隱患排查

排查危險性較大分部分項工程安全狀況。認真檢查專項施工方案的制定、更新和落實情況,嚴禁不編制、不執行專項施工方案的違法違規行為。

排查腳手架、高支模等模板支撐體系安全狀況。認真檢查腳手架、高支模等模板支撐體系的基礎、連牆件,斜撐和剪刀撐、扣件螺栓等關鍵部位結構的連接、杆件的緊固和架體基礎穩定。

排查起重機械設備安全狀況。認真檢查起重機械基礎、機械與基礎的連接固定、保險和限位裝置等關鍵部位,保證設備保持穩定、靈敏、可靠、牢固。

排查深基坑工程施工安全狀況。認真檢查深基坑工程(含人工挖孔樁)有無變形,作業前先進行通風,排除殘留氣體,保持空氣流通。

排查城市軌道交通工程施工安全狀況。認真檢查城市軌道交通工程明挖法、暗挖法、盾構及高架橋各項施工安全條件。

對排查出的問題,應列出安全和質量問題(缺陷)隱患清單,並依據相關標準規範,制定可靠的整改方案,及時採取有效措施消除隱患。

  • 風險管控

嚴格把好材料、設備等進場質量安全關。堅決杜絕盲目搶工期,遏制質量安全事故發生。加強分部分項工程質量安全驗收管理。城市軌道交通工程關鍵節點施工前應落實條件核查制度,提高風險預防控制能力。


應急管理應做到:

應急準備

  組建應急隊伍,配齊配足應急物資,並接受專業培訓,制定應急預案。

應急處置

發生涉疫情況,應第一時間向有關部門報告、第一時間啟動應急預案、第一時間採取停工措施並封閉現場。

按照應急預案和相關規定進行先期處置,安排涉疫人員至隔離觀察區域。

積極配合衛生健康、疾控等部門做好流行病學調查、醫學觀察,對現場進行全面消殺。

根據屬地要求,及時、全面、準確向有關部門報送疫情防控信息。


在監督管理方面要求:

加強對復工復產期間的疫情防控和工程質量安全的監督檢查。

對監督檢查中發現復工條件達不到要求、履職不到位,造成疫情蔓延擴散或工程質量安全事故的,應實施停工整改,並依法追究有關單位、人員的責任。


保障措施的安排:

對因疫情不可抗力導致工期延誤,施工單位可根據實際情況依法與建設單位協商,合理順延合同工期。

因疫情防控發生的防疫費用,可計入工程造價。

嚴禁政府和國有投資工程以各種方式要求施工單位帶資承包。建設單位應按照合同約定按時足額支付工程款,不得形成新的拖欠。

政府和國有投資工程不得以審計機關的審計結論作為工程結算依據,建設單位不得以未完成決算審計為由,拒絕或拖延辦理工程結算和工程款支付。

嚴格執行工程建設領域保證金相關規定,保證金到期應當及時予以返還,未按規定或合同約定返還保證金的,保證金收取方應向企業支付逾期返還違約金。疫情防控期間新開工的工程項目,可暫不收取農民工工資保證金;投標保證金、工程質量保證金等其他保證金,可結合當地實際情況採用銀行保函或緩繳等方式。

地方各級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及有關部門要積極研究、主動作為,加強對復工復產保障政策的解讀、細化和落實,向企業宣傳好、解釋好、落實好政策,支持企業依法享受稅收、成本、金融、保險等優惠政策,打通政策落地“最後一公里”。對材料、設備等供應短缺,影響工程復工復產的,應會同有關部門積極協調解決,真正讓企業得到實惠、受到激勵,更加堅定復工復產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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