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性解決糾紛 思隴法庭成功調解一起提供勞務者受害責任糾紛案

一次性解決糾紛 思隴法庭成功調解一起提供勞務者受害責任糾紛案

一次性解決糾紛 思隴法庭成功調解一起提供勞務者受害責任糾紛案

3月27日,在賓陽縣法院思隴法庭法官傾力調解下,成功調解了一起提供勞務者受害責任糾紛案件。

2018年7月份,原告黃某良受僱於黃某華負責清山工作,在清山伐木期間不小心被滾下來的橫木砸到,造成黃某良左臂膀骨折並達成十級傷殘。

黃某良受傷後到當地思隴衛生院、賓陽婦幼保健院及南寧瑞康醫院進行了治療,隨後要求被告黃某華賠償其醫療費、誤工費、殘疾賠償金共計3萬元,黃某華未予理會。黃某良遂起訴至法院。

思隴法庭受理此案後,承辦法官對案情進行深入調查。經瞭解,原被告系親戚關係,被告黃某華承認原告在施工過程中受傷的事實,並對其傷情沒有異議,但對賠償數額有異議,為此雙方多次發生激烈爭吵。

鑑於此,承辦法官考慮到雙方是親戚鄰里關係,在新冠肺炎疫情防疫期間,承辦法官多次電話對雙方當事人背對背調解,從情、理、法多方面對雙方當事人進行疏導勸說,原被告雙方終於願意面對面坐下來調解。

在承辦法官主持調解之下,雙方當事人最終達成和解協議,被告黃某華當庭賠償原告黃某良1.3萬元,這起提供勞務者受害責任糾紛案件案結事了。

文章出處:賓陽縣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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