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节期间 消防安全“九提示”

清明节期间 消防安全“九提示”

春季天干物燥,近期,全国多地发生森林火灾,我省五台山景区、榆社等地也发生山火,对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严重威胁。清明节即将来临,3月26日,市消防救援支队发布了清明节期间消防安全“九提示”。

清明期间进山入园祭扫,沿途请注意观察森林防火标识和疏散路线,不违规用火,不乱丢垃圾,入林不吸烟。

树立文明祭扫观念,倡导用植树、献花等有益于保护生态环境的文明方式祭奠寄托哀思,自觉摒弃上坟烧纸钱、燃香烛、放鞭炮等陋习。

上山祭祀禁带火种,文明祭祀禁燃鞭炮。点烛、燃香、烧纸时请远离居民住宅、公共建筑、文物保护单位、林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易燃易爆场所,清理周围可燃物,并进行现场守护,不在道路两侧和楼道等地焚烧冥纸,防止灰烬复燃或飞火引发火灾。

祭扫活动中,请勿占用、堵塞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和消防车通道。

自觉遵守森林高火险期有关规定,严禁在林区及其边缘吸烟、野炊、燃放烟花爆竹、使用明火照明、烧荒、烧地堰、焚烧农作物等。

乘坐交通工具出行时,不要携带汽油、柴油、酒精、烟花爆竹等易燃易爆危险品。一旦发生火灾,请用安全锤或坚硬的物品击碎车窗玻璃及时逃生。

林区、墓区管理单位要严格落实消防安全值班、防火巡查制度,保养维护好消防车辆装备,配齐配足消防器材,及时发现、快速出动、迅速处置火警。

森林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重要资源,每个公民都应该积极行动起来,从我做起,从细节做起,关注森林防火,严防森林火灾,守护好“金山银山”。 消防人员提醒,发现火灾,及时拨打火警电话119,森林火警电话12119;发现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拨打举报投诉电话96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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