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現場|北京三中院首試“無人記錄”庭審 錄音錄像替代書面筆錄

3月28日,北京青年報記者從北京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獲悉,該院首次嘗試“無人記錄”庭審方式。 截至目前,該院已有89件案件通過庭審錄音錄像方式進行記錄。

就在一週前,三中院民三庭法官適用獨任制在線審理了一件民事案件,不同的是整場庭審不見書記員記錄的身影,而是通過錄音錄像代替傳統書面筆錄,實現庭審過程完整定格、全景呈現。

從書記員手寫筆錄、鍵盤錄入到語音識別筆錄,庭審記錄方式不斷換代升級,而書記員卻一直“無法替代”。

傳統庭審過程中,法官和訴訟參與人發言往往要刻意放慢語速以便書記員準確記錄;庭審後,訴訟參與人也要花費大量時間核對筆錄;有時因筆錄經總結歸納,可能記錄不夠全面、準確。

為進一步提升司法效能,北京三中院自2020年3月19日啟動以“庭審錄音錄像替代書面筆錄”的記錄方式改革,施行以來,共有89件案件通過庭審錄音錄像方式進行記錄,案件平均審理時長縮短46%。

據介紹,以庭審錄音錄像替代書面記錄不僅方便法官具象化地回顧庭審,最大化地為裁判提供依據,也通過對庭審過程的“全面、準確還原”促進庭審規範、提升審判效率,充分保障當事人訴訟權利。

那麼,哪些案件可以用庭審錄音錄像替代書面筆錄?沒有書面記錄,該怎麼查閱“筆錄”?北青報採訪了三中院相關負責人。

北青報:哪些案件可以用庭審錄音錄像替代書面筆錄呢?

三中院:根據北京市三中院《庭審記錄方式改革實施方案》,以二審民商事獨任制案件為主適用庭審錄音錄像替代書面記錄。法官可根據案件情況採用庭審錄音錄像輔以庭審筆記的方式進行庭審記錄,庭審筆記僅為法官辦案參考,無需訴訟參與人簽字,庭審內容以錄音錄像為準。

北青報:如以庭審錄音錄像替代書面筆錄,法官會提前告知當事人嗎?

三中院:庭前準備時法官會詢問訴訟參與人是否同意以庭審錄音錄像替代書面筆錄,發放《庭審記錄方式告知確認書》,由訴訟參與人同意後簽字確認;庭審開始後法官會再次對採用錄音錄像方式記錄進行當庭宣佈,並確認訴訟參與人無異議。

北青報:如果庭審過程中有口誤,還能修正已發表的意見嗎?

答:庭審過程中,訴訟參與人可及時糾正已發言內容;最後陳述前,法官會再次提示訴訟參與人是否需要補充或糾正已經錄音錄像的陳述。

北青報:沒有書面記錄,該怎麼查閱“筆錄”呢?

三中院:以庭審錄音錄像替代書面筆錄的庭審原則上同步網上直播,訴訟參與人可通過中國庭審公開網查看庭審過程;如案件未進行網上直播,可在法院電子閱卷室觀看庭審錄像。

北青報.錄像的存儲安全嗎?

三中院:構建“光盤存儲、本地存儲、備份存儲、雲存儲”四位一體的存儲方式,充分保障錄音錄像存儲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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