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答:當事人在勞動合同或者保密協議中約定競業限制,但未約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後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勞動者履行了竟業限制義務,要求用人單位按照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12個月平均工資的30%按月支付經濟補償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如果月平均工資的30%低於勞動合同履行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按照勞動合同履行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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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3-27 03:21:46 黑探解案律師團雯雯
解答:當事人在勞動合同或者保密協議中約定競業限制,但未約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後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勞動者履行了竟業限制義務,要求用人單位按照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12個月平均工資的30%按月支付經濟補償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如果月平均工資的30%低於勞動合同履行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按照勞動合同履行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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