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改”後電費咋比以前還高?西安業主亟需實施細則出臺

“電改”後電費咋比以前還高?西安業主亟需實施細則出臺

“小區‘電改’之後,電費核算比以前還要高。”3月28日,由華商報組織的小區業委會主任視頻會議上,來自全省18個小區業委會主任及部分籌備組熱心業主就“停車位”“公攤電費”“物業服務合同”等問題展開討論。其中“公攤電費”是與會代表反映最為強烈的一個問題。不少業委會主任稱,亟需公攤電費細則出臺。

“小區業主對‘電改’後公攤電費收取反應很強烈。”西安一小區業委會主任劉先生介紹,“電改”本是國家惠民政策,但《陝西省物業服務收費管理辦法》去年9月1日正式施行之後,制定了物業服務收費標準,並明確公攤耗能費、垃圾清運費、砸牆費等收費項目將徹底取消。但因有關實施細則未及時落地,導致現在小區業主與物業、業委會,物業與業委會之間摩擦越來越大。

他說,該小區“電改”前電費為0.63元/度,“電改”後從國家電網買電為0.4983元/度,還需要繳納公攤電費。但職能部門並未給出公攤電費計算標準。現在物業公司給物業費中增加0.19元/㎡,業主、物業都難以接受。因為照此結算,公攤費用會比電改前的0.63元/度還高。

他表示,現在業委會面臨很尷尬的局面,“電改”後一方面要維護小區業主的權益,不能讓物業公司隨便漲價;另一方面,又要考慮物業公司運行,畢竟小區很多公共設施設備的維護、運轉需要有人去做。業主不能只考慮自家亮燈,而不考慮電梯、過道走廊、柵欄門用電。但用什麼標準來監督?需要一個實施細則。

劉先生的發言引起其他人共鳴,大家呼籲有關部門儘快出臺實施細則,讓小區物業收費都在業主監督之下,讓惠民工程實實在在起到惠民作用。

也有小區業主針對此前華商報曝光過的9個小區存在開發商車位“縮水”問題,建議有關部門積極回應,給小區業主和社會一個滿意答覆。 華商報記者 陳思存

“电改”后电费咋比以前还高?西安业主亟需实施细则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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