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抽水”獲利2000多元,刑拘!

近年來,賭博犯罪日益給社會經濟秩序帶來嚴重影響,給群眾財產帶來巨大損失。雖然公安機關對賭博違法犯罪“零容忍”,重拳打擊。但是,仍有賭徒鋌而走險,通過開設賭場獲取暴利。近日,平南縣公安局依法對一名涉嫌開設賭場的犯罪嫌疑人予以刑事拘留。

“抽水”獲利2000多元,刑拘!

3月25日,縣公安局治安大隊在辦理一起賭博案中發現:犯罪嫌疑人鍾某有開設賭場的嫌疑。3月26日,民警依法將鍾某(男,34歲,思旺鎮鎮北村人)傳喚到公安機關接受調查。

經審訊,犯罪嫌疑人鍾某從今年2月份起,多次在本村祠堂內參與賭博。該賭博窩點老闆為“廣東八”(在逃),賭博通常以“三公撐船”的方式進行,截至被公安機關查獲, “廣東八”通過賭博抽水非法獲利2萬多元。近期,由於人手不足,“廣東八”僱請鍾某幫忙“抽水”,每場給鍾某50至300元不等的報酬。截至犯罪嫌疑人鍾某被公安機關抓獲,鍾某共非法獲利2000多元。

目前,犯罪嫌疑人鍾某因涉嫌開設賭場罪已被公安機關依法予以刑事拘留,案件還在進一步深挖中。

法律鏈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零三第二款的規定,開設賭場罪是指客觀上是否具有聚眾賭博、開設賭場、以賭博為業的行為。開設賭場罪,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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