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用簡短的一句話形容王安石與他的變法嗎?

歷史口袋


王安石是改革派,站在他對立面的保守派司馬光有一句話評價他:“人言安石奸邪,則毀之太過;但不曉事,又執拗耳”。我覺得這句話評價王安石,再貼切不過。

王安石,生於公元1021年,卒於公元1086年,享年66歲。他是北宋著名的思想家、政治家、文學家及改革家。

他生於官宦之家,隨父宦遊,深知民間疾苦。當時是“富者有彌望之田,窮著無立錐之地”,王安石的變法,是想要改變此情況,增加國庫收入,提高貧者收入,改變“冗官”、“冗兵”、“冗費”和國家積弱的現狀,這不可避免動了豪紳世族的蛋糕,遭到保守派的反對,以致變法失敗。


王安石的變法,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


1. 農業方面,實行青苗法、農田水利法等

新法在農業方面採取的青苗法、農田水利法、免役法、市易法、方田均稅法、均輸法等,有一定的積極作用,農民可以在青黃不接時以較低的利息向官府申請到貸款,打擊了豪紳的高利貸。方田均稅法,則可以核實土地所有者,將田地按照土質的好壞分為五等,作為徵收田賦的依據;興修水利,鼓勵農墾,促進了農業發展,增加國家稅收。

均輸法,則是由國家設立發運使,根據生產情況和政府與宮廷的需要,按照“徙貴就賤,用近易遠”的原則,統一收購和運輸。不得不說,這個方法也是很超前。


2. 強兵之法

冗兵問題在宋仁宗之時就已經很嚴重。軍隊達一百多萬之多,作戰能力卻很低下,國庫收入的很大部分都用來做軍費開支,造成了很大的財政負擔。

王安石通過實行保甲法,將村民加以編制,民戶家有兩丁以上抽一丁為保丁,農閒時接受軍事訓練;裁撤年紀五十以上的老兵,加強對禁軍的測試;實行將兵法,改變了將兵分離的局面。


3. 改革取士之法

北宋的文化高度發展,是我國曆史上文化最繁榮的一個朝代。當時取士很多靠詩詞歌賦等,在治理方面並不實用。王安石在進行改革時,非常關注人才的選拔、培養和使用,他改革了科舉制度,廢除明經科,以經義、策論和法科取士,選拔更具真才實幹的人才。另外又通過整頓太學、提拔中下級官員,任人唯才,讓許多有才幹的低級官員得以發揮才幹。

支持熙寧變法的宋神宗,劇照,圖片來自網絡


綜上所述,王安石的變法,在一定程度上改變了北宋積貧積弱的狀況,增加了財政收入,但是由於政令在全國推行時,並不是所有的官員都能公正無私,很多變法高層官員乘機中飽私囊,以致百姓的日子更加困頓;且變法觸動了豪紳世族的利益,招致他們的反對,以至於變法的最高領導——宋神宗深感困擾,無法頂住來自反對派士大夫的壓力,導致變法最終失敗。

也許,循序漸進的變法更適合這個朝代。但是不管變法失敗還是成功,不可否認的是王安石仍是一個正直的、有才幹的官員。最瞭解你的人不是你的朋友,而是你的對手。司馬光對他的評價在我看來很中肯。


凱西0815


王安石變法內容很多,涉及到政治、經濟、軍事、科舉等。其最突出的核心內容就是經濟改革——增加朝廷財政收入。

如果用一句話概括,就是:“左手倒右手”,以政府行政手段,搜刮民財,強制斂財,變著法兒把民眾口袋裡的錢,轉移到朝廷手中,嚴重損害了民眾(包括農民、商人、地主官僚等)的利益。

這種聚財手段,說得好聽點,是為國聚財,短期看也確實大大增加了政府財政收入。但實則是變相斂財,富國損民。因為朝廷財政收入的增加,不是建立在經濟發展、百姓收入增長的基礎上,違背了經濟發展規律,這就註定了變法會受到絕大多數、不同階層的反對,引發民怨沸騰。


宦官趣聞


王安石變法急功 近利操之過激不及蘇軾觀點。


士心湘人王志懷


王安石變法可分為理財和整軍兩大類。

前者包括均輸法,青苗法,農田水利法,免役法,市易法和方田均稅法等;

後者包括將兵法,保甲法,保馬法和設軍器監等。

總的來看具有進步的作用。

均輸法,市易法和青苗法是對富商和地主投機倒把,囤積居奇,盤剝農民的行為進行打擊,也增加政府收入。

方田均稅法和免疫法是限制官僚地主的特權,減輕農民的負擔,增加政府收入。

農田水利法有利於農業生產。

保甲法,保馬法,將兵法和設軍器監則有利於加強軍事力量,鞏固邊防。





周朝文DMU


王安石自己說的:

天變不足畏,人言不足恤,祖宗之法不足守。


笑儒冠誤我


為官廿載,起起落落。

天下狃安,治平無事。

起民之病,治國之疵。

勢比人強,雖敗猶名。


勸學


贊成!


新菏一片


失敗了.


如果王安石活在當下,必然是央行行長的不二人選,或是金融界的翹楚,最不濟也是個風投資深顧問。


既然說到王半山一手打造的熙寧變法,不妨先看看它的背景。
眾所周知,北宋是搞文官政治的,這是最高指示,中央歷任皇帝堅決執行不動搖。
在這種大環境下,為了防止文官專權,北宋初期實施一職多官制度。當時如果想仕官,辦法是很多的,有最基本的科舉制(常選);有制舉(特舉),允許士人自薦;還有恩蔭制,以“恩逮於百官唯恐其不足”來籠絡官員。
這其中,恩蔭制的弊端最大。
所謂恩蔭制,又稱蔭補,是一種階級固化手段,變相地搞世襲。
具體表現為:高級官吏,文臣自太師至開府儀同三司,可蔭子、孫、期親、大功以下及異姓親,而且可以蔭及門客;武臣自樞密使至觀察使、通侍大夫,可蔭子、孫、期親、大功以下及異姓親。
這些制度雖然有利於鞏固統治,且激勵了士大夫們“以天下為己任”的報國之心,但最終導致官員貪戀權位,官僚機構龐大而臃腫,是為“冗員”。
真宗皇帝時,各種仕官的詔令已經名目繁多,到了仁宗皇祐年間(1049-1053年)時,內外官員數量達兩萬多人,甚至“十倍於國初”。


在這些膨脹的執政官員中,保守主義大行其道(從中也能看出王安石的一枝獨秀和變法的重重壓力)當時的官員傾向於與地方豪強妥協,於是導致土地兼併日益嚴重。土地兼併的後果呢,又產生了大量無地可耕的饑民,只能投身軍隊,導致軍隊暴漲。是為“冗軍”。
冗軍正所謂“養兵之費,在天下據七八”。
而宋朝政府實行的募兵制,其中佔主要的兵源就是這些饑民。當時政府對此還覺得十分滿意,統治者認為“天下獷悍失職之徒,皆為良民之衛”,把社會上可能的造反派都一網打盡,收編入伍。類似梁山泊好漢的大量來自民間的兇悍兵士,就是這麼被收編的。
如果你要問,這麼多的兵力,為啥和遼金等北方民族的對抗中,每每都處於下風呢?
這就要問宋太祖老人家一手締造的“更戍法”了。為了避免武將專權(考慮到自己的出身),更戍法令禁軍分駐京城和地方,並以一定週期輪轉,回駐京師。趙匡胤認為這種辦法可收到“兵不知將,將不知兵”的效果,“故將不得專其兵,兵不至於驕墮”,然而卻導致將官和士兵互不熟悉,也缺乏凝聚力,大大降低了軍隊的作戰能力,
“冗員”加上“冗軍”,再加上大興土木、修建寺觀,導致不必要的財政開支嚴重增加,是為“冗費”。支出如此之大,而收入呢?在地方大搞土地兼併的豪強們,為了少報稅,故意隱瞞土地,導致中央財政收入銳減,甚至出現了立國以來少有的財政赤字。以至於到了“百年之積,惟存空簿”的地步。為了維持財政,中央只能陷入增加苛捐雜稅的惡性循環,以至於百姓怨聲載道,甚至揭竿而起。(嗯,宋公明大哥我們跟你混。。。)

以上這三冗,基本就是熙寧變法之前的內部環境。
至於外部環境,北方的遼(契丹)和西北的西夏(党項),長期騷擾北宋邊境。遼更是強佔了北方的農業、手工業和文化重地“幽雲十六州”。宋軍因為上面提到的原因羸弱不堪,最終只能簽訂“澶淵之盟”,以繳納歲貢的方式換來短暫的和平。

契丹族建立的遼國,是一個半漢化國家,擁有強大的組織能力。遼國比宋成立早得多,長年接受周邊國家的歲貢。在國土後方,則廣泛起用漢人從事各行各業。而西夏也是個是類似的半漢化的國家。因此宋朝面對的敵人比過去要強大得多。



所以在此內憂外患之下,北宋政府急需改革。范仲淹所主導的,宋仁宗慶曆年間的“慶曆新政”,就是一次失敗的改革。部分失敗的原因和熙寧變法相似,這裡就不再贅述了。
早在宋仁宗時,王安石就在高官歐陽修的提拔下,入京為官。他通過《上仁宗皇帝言事書》,向最高統治者系統性地表達了改革的見解,試圖徹底扭轉當時的不利局面。
然而這並沒有什麼卵用。
改革措施一經提出,就遭到了宋仁宗的拒絕。
直到宋神宗即位,年輕的皇帝帶著一股衝勁,想要把舊世界打個落花流水。
他想到了王安石,便起用其為江寧知府,後又做了翰林學士兼侍講。王安石同學的偉大抱負,終於見到了來之不易的曙光。
此時是熙寧元年,也便是“熙寧變法”之名的由來。
宋神宗:“當今治國之道,當以何為先?”
王安石:“以擇術為始”。
宋神宗:“不知卿所施設,以何為先?”
王安石:“變風俗,立法度,方今所急也。凡欲美風俗,在長君子,消小人,以禮義廉恥由君子出故也。。”



讓我們來看看王安石的變法措施,理解一下為什麼他是一個穿越者。

青苗法:在每年二月、五月青黃不接時,由官府給農民貸款、貸糧,每半年取利息二分或三分,分別隨夏秋兩稅歸還。

青苗法,可稱是熙寧變法中最重要的一條。
所謂“青苗”,是指春天時尚未成熟的幼苗。在春天時,去年的秋糧已經殆盡,而春糧則尚處於成長期,也便是“青黃不接”的時候。


在此時,農民手中有可以預期增值的貨物“青苗”,卻缺乏供應種植和生活的資金。在過去,他們只能通過向地主借高利貸的形式,來獲取所需資金。但是地主開出的利息可遠遠不止二三分(農民以土地為抵押),最終導致的就是農民還不起,只能變賣土地。。。
連年惡化的土地兼併就是這樣產生的。
深諳金融理財之道的王安石覺得,這理應是投資抵押貸款的絕佳時機。
他主張政府在春天,以比較低的利率借款給農民。(一般是二分,也就是20%,不要用如今的視角,在當時是絕對的低利息了。。)而農民以青苗本身為抵押,在秋收後連本帶息還錢給政府。
這便是所謂的“不加稅而國用足”,王安石企圖通過金融手段,以抵押貸款的方式,來獲得政府財政收入。因為當處於生產增加,貨物流通的理想化條件下, 即便稅率不變,也能在高效的流通環境下刺激經濟,獲得增稅的效果。
王安石的這些想法,在當時整個世界都是最先進的,遙遙領先於時代。因為當時人普遍認為,一切應當固定不變,什麼貸款、利息、抵押、保證金都是浮雲。。。
王安石在當地方官時實驗了青苗法,效果不錯,他在陝西推行時也大受歡迎。可是他萬萬沒想到的是,當推向全國時,卻引發了災難性後果。

那麼,青苗法為什麼會失敗呢?
這是因為青苗法在執行時,地方政府並不說清其中緣由,只是強迫農民接受規定款額的貸款,屆時再連本帶利歸還,絲毫不考慮其個人意願。(我估計,那些地方官員根本也弄不懂王安石的投資策略,只能照本宣科。。。)
而政府貸款所需的準備金,很多來自地方政府的賑災倉儲。實際情況是,有些地方根本無餘力貸款,也根本沒有實際施行,卻依然在對農民的田賦中收取了利息,以向上級政府繳納。(這些地方官員的邏輯是,勞資雖然沒錢借你,但是還錢的時候你依然要還勞資利息,上繳給趙家。。)
而且,為了保證還貸,政府強迫地方富戶與普通農民結為利益共同體,由富戶提供擔保或抵押。青苗法實行後,偏偏連年遭遇自然災害,可是政府為了還貸只能逼迫農戶紛紛破產,最終連富戶也無法倖免。
在一個省份中,能順利完成的改革措施,到了全國推廣時,即便是皇帝敕命也無濟於事。由此可以想象大國統治時,推行政令的阻力之大,各利益集團的鬥爭之複雜。
哪怕一個渺小的個體,都會想出各種手段獲取最大利益,減少最低損失。
除了青苗法外,還有市易法。

市易法:在京城設置市易務,出錢收購滯銷貨物,市場短缺時再賣出。

投資專家王安石認為,政府庫存的錢物無法生利,但是借貸給民間商人(商人以金銀地產抵押),實現貨物流通,就可以連本帶息收回紅利。此外,通過市易法,還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遏制民商對百姓的壟斷和剝削,實現降低物價。
但是王安石還是圖樣圖森破了。
他沒有料到的是,官商比民商要更加惡劣。
畢竟,民商互相之間還是有競爭的,壟斷有限,對平民的剝削也有限。(人家民營企業嘛,已經是業界良心了。。)
而官商呢,打著趙家人的旗號,可以實現徹底的壟斷。而且當趙家人壟斷了市場、貨源、價格,所有的一切時,其盤剝的對象就不僅僅是百姓了,連民商也成了受害者。(哪個說中X油的,給我站住~)
官商通過新法得利,控制了批發與零售業,民間商人做生意要經過官商的層層剝削,還要上繳賄賂,經營成本大大提高。主導商務的官員們各個富得流油,可是國家物價上漲,商人破產,工商業迅速走向絕境。
和市易法相似的,還有均輸法。

均輸法:設立發運使,掌握東南六路生產情況和政府與宮廷的需要情況,按照“徙貴就賤,用近易遠”的原則,統一收購和運輸。

所謂“徙貴就賤“,是指不再像過去那樣,一成不變地向各地徵收錢幣和實物。而是通過在災荒歉收導致物價高漲的地區,徵收資金;再拿徵收到的資金,到豐收物產充足的地區,以低價購買物資,上供中央朝廷。
而所謂“用近易遠”,是指如果多個地區物價情況差不多,就到距離較近、交通便利的地區購買。
這條改革舉措從紙面上看,既保證了朝廷在物資方面的需要,又節省了物質和運費,還減輕了納稅戶的額外負擔,限制民間商人對市場的操縱減少盤剝。
但是和市易法一樣,官商的介入,讓市場秩序變成了徹底的壟斷,最終陷入官商吃飽,百姓完蛋的境地。
再有一點,當時的社會觀念也並不贊同王安石這種資本為王的理念,認為他“唯利是圖”,瘋狂地為官家斂財。
除了那些財政改革外,還有社會福利方面的改革,比如免役法。

免役法:將原來按戶輪流服差役,改為由官府僱人承擔,不願服差役的民戶則按貧富等級交納一定數量的錢,稱為免役錢。官僚地主也不例外。

這項變法,要求民眾以交錢的方式代替差役,並且原先享受免役待遇的官戶、城市居民、女戶、寺觀、未成丁等群體,也不例外。只有城市六等以下、鄉村四等以下貧困戶享受全額免納的優惠。這頗有點當今西方福利國家的思維。
梁啟超就認為,免役法是一項前無古人的福利革命,“與今世各文明國收所得稅之法正同……實國史上,世界史上最有名譽之社會革命。”
然而,可以想見的是,這種舉措在當時,除了一貧如洗的底層,其他各個階層的富人和窮人,都必然會竭力反對。
此外,還有社會治安方面的改革,保甲法。

保甲法:將鄉村民戶加以編制,十家為一保,民戶家有兩丁以上抽一丁為保丁,農閒時集中,接受軍事訓練。

保甲法可以視為現代民兵制度和警察制度的雛形。它的目的在於,加強對農村的統治,維護農村社會的治安穩定,與此同時,又建立全國範圍內的軍事儲備,還節省了大量的訓練軍費。
然而實際執行就是另一回事了。這些保甲主要的任務,是“上番”和“教閱”。
所謂上番,就是輪流執勤,實際上類似於強迫做義務勞動。


所謂教閱,就是校閱,指檢閱和訓練。
上番和教閱,給保丁們帶來了深重的苦難,既摧殘了他們的身心,也影響了他們的家庭農業生產。而且保正、保長等對待保丁也毫不留情,任意欺凌勒索。史料中有載,稱“保甲一司,上下官吏無毫髮愛百姓意,故百姓視其官司,不啻虎狼,積憤銜怨,人人所同”。
到後來,很多保丁為了逃避保甲法,甚至不惜自殘,至於中途逃跑的就更多了。這些逃跑的保丁無家可歸,只能聚集起來佔山為王,從執法者變成了犯法者。
此外,保甲法因為具有一定的軍國主義傾向,使底層有了通過武藝加官進爵的可能性,導致士大夫階層的嚴重不滿和反對。
保馬法則是基於保甲法之上的一項改革措施。

保馬法:將原來由政府的牧馬監養馬改為由保甲民戶養馬。保甲戶自願養馬,可由政府給以監馬或者給錢自行購買,並可以免除部分賦稅。

北宋時由於缺乏優良牧場,馬匹數量一直低下,無法和北方民族的騎兵抗衡。為了改變這一局面,王安石想到了保馬法。凡是願意養馬的,由政府供給馬匹,或由政府出錢讓人民購買,每戶一匹,富戶兩匹。


然而最終由於瘟疫連年,馬匹死亡嚴重,領養馬匹的人家還得倒貼賠償,最終此法也不了了之。
熙寧變法還包括方田均稅法和農田水利法。

方田均稅法:令全國清丈土地,核實土地所有者,並將土地按土質的好壞為五等,作為徵收田賦的依據。
農田水利法:鼓勵墾荒,興修水利,費用由當地住戶按貧富等級高下出資興修水利,也可向州縣政府貸款。

方田均稅法直到王安石變法徹底失敗,都沒有完成對土地的丈量。
農田水利法,則算是變法中極少數可算成功的,在頒佈之後的七年裡,全國興修的水利工程達一萬多處,灌溉民田36萬多頃。
王安石的變法一直能獲得宋神宗支持的一個原因,是因為變法令國庫真的殷實起來,全國財政收入也從宋初的1600多萬貫,增加到6000多萬貫。到後來,宋神宗創建的三十二個大倉庫都被塞得滿滿當當。
但這終究是個零和博弈。
國家雖是富了,可錢財卻都來自於民間。百姓變得窮困潦倒,在各地揭竿而起。
司馬光在抨擊變法時就痛斥道:“不取諸民,將焉取之?”


熙寧變法的結局,在元豐八年時(1085年)。
由於宋神宗的去世,宋哲宗即位,高太后垂簾聽政,起用了王安石的死對頭司馬光為宰相。新法幾乎全被廢掉,史稱“元祐更化”。
王安石的思維如此地領先於時代,他這些以金融手段管理國家財政的理念,縮小貧富差距的社會福利理念,訓練鄉民成為治安力量維持安保的民兵和警察理念,都是那個時代從未有過的執政思路。更是不知道比當時中世紀的西方國家高到哪裡去了。。
然而他走得太快,終於迷了路。
元祐元年(1086年),鬱郁不得志的穿越者王安石病逝於南京鐘山,他的故居半山園留存至今。


最後,說了這麼多,來點總結性陳詞吧。。

私以為,王安石變法的失敗的內在原因在於:


一。熙寧變法的實質,是一場應對舉國危機的政治衝動,並非經濟發展的內在需要。


二。宋代的體制沒有適合新法的土壤,沒有預先設立的、成熟的商業機構,也沒有相應的法律保障各方利益。


三。變法的根本目的,是強國而非富民,是一場社會財產的重新分配。在這場分配中,民商、地主和農民是真正的輸家。因而在推行時,損害了社會各階級的利益,導致變法嚴重缺乏社會基礎。


四。新法執行時,推行手段單一,遭遇種種阻撓,出現官僚利用其斂財、用人不當等缺陷。


而這些深層次的內在原因體現在表面上,就是無論最高統治者的初衷有多麼好,在推行改革措施時,都會遇到無數的阻礙。有太多執行政令的中央官員和地方官員,大肆從中尋找漏洞,以達到徇私舞弊,中飽私囊的目的。


父母年代記憶


出發點是好的,但結果不是。


呦原來是美人啊


不是我軍太無能,而是敵軍太狡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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