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籍華人“跑步女”被註銷工作許可,限期離境,不作不死

3月15日15時許,朝陽公安分局接某小區衛生防疫工作人員報警稱:一女子拒不配合社區防疫工作。接報警後,呼家樓派出所民警立即趕赴現場開展工作。經核查,梁某妍,女,47歲,澳大利亞籍,就職於拜耳醫藥保健有限公司。

3月14日由首都機場入境進京,工作居留許可有效期至2020年9月5日。15日下午,本應在租住地居家觀察的梁某妍,未戴口罩在小區內跑步,社區衛生防疫工作人員發現後進行勸阻,但該人情緒激動,拒不配合。民警到場後,對梁某妍進行了批評教育,要求其嚴格遵守疫情防控相關規定,梁某妍表示服從管理,未再外出。

請有些人不要在國外呼吸了點人家的空氣,就學習別人戶外跑步,喝了點洋墨水,就忘記了自己的老祖宗是誰。要知道你學的只是形式,而本質上,馬鈴薯永遠是土豆!

梁某妍的行為在網上曝光後,引發社會關注,所在公司拜耳中國對其予以辭退處理。

3月18日,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境入境管理法》第六十七條等規定,決定依法註銷梁某妍工作類居留許可、限期離境。

真是不作不死。好奇的是,這女的具體會面臨怎樣的選擇呢?

網上參考了相關資料:1,澳大利亞只是關閉了非本國公民的入境通道,對於具有澳大利亞國籍的梁某妍,回國通道完全暢通,回去後再自行隔離14天(估計在她的國家她會很乖的)。

2,如果她賴著不走,怎麼辦?放心,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國人入境出境管理條例》第三十三條:外國人被決定限期出境的,作出決定的機關應當在註銷或者收繳其原出境入境證件後,為其補辦停留手續並限定出境的期限。限定出境期限最長不得超過15日。

法律上還規定有遣送出境。如果限期出境到期後,仍然賴著不走,則可以由公安機關強制遣送出境,然後懲罰升級,以後一到五年內都不允許再次入境。

再見了,外國人——不,還是不見的好!澳大利亞返京拒不隔離女子,被德國拜耳公司辭退,又被註銷居留許可,限期離境!然而真實身份被曝光,更加值得反思!

​該女子一夜成為網紅,有網友扒出其背景:女子姓梁,1992年考入華南理工大學機械工程專業,當時看來算得上名副其實的學霸。而女生讀機械,不要去那個時候,就是現在也屈指可數。

梁女士,在知名外企拜耳(Bayer)擔任管理職務,根據其領英截圖,此人名Florence Liang,職位為拜耳製藥智能與自動化主管(Head of Business Intelligence and Automation)。

職業經歷顯示,此人之前曾任職羅氏、阿斯利康、輝瑞等多家知名外資藥企。

​2019年9月剛入職德國拜耳藥業公司,事件發生後,被拜耳公司快速辭退。

​90年代初985高校,雙一流高校的畢業生,可謂人才。但如此素質,卻又顯現出人才評判標準,專業素質與德育修養同等重要。

假如只注重學習成績,而沒有德育修養,那麼這個“人才”也是白白培養,所謂德才兼備,德在前,後論才。假如不能兼備,寧願選有德無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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