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9日下午17時50分左右,羅某駕駛小型轎車,遇詹某駕駛自行車橫過公路,兩車相撞,造成兩車輕微受損,詹某受輕微傷的道路交通事故。
交警:詹某負這次事故的主要責任,羅某負次要責任。
非機動車橫穿馬路須推行,橫行穿過快車道或是斑馬線必須小心,遵守交通法規。如果因此出了交通事故,非機動車主也應承擔責任。
溫馨提示:請市民朋友駕駛自行車或非機動車出行時一定要遵守交通法律法規,多觀察、慢車速,確保行車安全。自行車、電動車等非機動車在橫穿馬路時,必須要走斑馬線且下車推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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