賤人、不要臉!這種話竟然出自老師:愛的教育?莫為自己洗白了!

賤人、不要臉!這種話竟然出自老師:愛的教育?莫為自己洗白了!

賤人、不要臉!這種話竟然出自老師:愛的教育?莫為自己洗白了!

01

“你坐到教室裡有啥坐的?你相當於一個死人在教室裡坐著呢。”

“婷婷,你個狗X的下學期再來,我把你摔死在教室裡。”

“你咋不覺得你賤呢?你不賤你跑到這幹啥來了?”

這還不過癮,他還教唆全班學生高聲問:“咱們班同學誰賤?誰賤?!”全班同學被引導異口同聲地回答:“婷婷!”

賤人、不要臉!這種話竟然出自老師:愛的教育?莫為自己洗白了!

你能想象這些話是出自一位人民教師之口麼?可惜事實就是,這位教師,在商丹高新中學還是一位榜上有名的資深優秀教師。

這件事是去年7月的時候爆出來的,剛看到新聞的時候,我簡直不敢相信!

婷婷遭受這樣的辱罵已經不是一天兩天了,承受不了的時候告訴父母,父母覺得不可能。於是婷婷央求父母購買錄音筆以“自證清白”。

從6月14號到7月5號,婷婷在課堂上用錄音筆,斷斷續續錄下來100多條這樣充滿侮辱性話語的錄音,總時長超過二十個小時。

這些話惡劣到我們任何一個人,哪怕是成人,都無法忍受的地步。

家長這才相信了婷婷的話,並且向學校舉報。

可接下來,校方的回應,卻讓人匪夷所思和不可置信。

02

首先,這位班主任承認自己的確批評過婷婷,但是否認自己辱罵她是“賤人”,還聲稱自己是一位有素質的人。

幸虧有錄音證據,要不然估計很多人一定會信的,畢竟是一位“優秀教師”。

校方的回應,更是奇葩。

他們表示,“王老師這樣也是愛孩子的表現”,還要求“請家長不要教唆孩子和老師搞對立。”

是,學生應該尊重老師。但前提是,這位老師首先應該配的上“老師”二字的內涵吧。錄音中這些話,遠遠超出了正常“教育”的範疇。

一句愛孩子,就期待能夠把自己丑陋的模樣遮蓋過去,希望這件事情化了——可是那個受傷的孩子呢?

採訪中,婷婷是這樣說的:

“我只想離開那個魔鬼般的地方,完全不想待在那裡一分鐘一秒鐘。”

“完全想死的感覺,有時候在想自己活著還有什麼用。”

這位老師的肆意辱罵,對婷婷的尊嚴的踐踏,讓她生不如死,自信心嚴重受挫,原本應該是學習的地方,卻變成地獄一般的存在。

就算是以後,回想起這個經歷,恐怕依然會覺得難以釋懷,陰影伴隨一生。

老師這個稱謂,和這個稱謂代表的人,絕不是拿著“愛孩子”這麼一張擋箭牌來肆無忌憚的傷害孩子。

真的愛孩子,會說出“摔死在教室”這樣的話?

在這位所謂王老師的身上,我沒有看到一絲一毫身為師長應該有的道德、修養、胸懷和師長應該有的人格魅力和言辭教導,滿滿都是發洩私慾的醜陋模樣。

在校方身上,也沒有看到一點反思自己的真誠之心和解決事情的決心。

賤人、不要臉!這種話竟然出自老師:愛的教育?莫為自己洗白了!

人民日報對此事也作出回應:“如此行為枉為人師”,這八個字,清清楚楚表明了對校園暴力的零容忍態度。

03

老師教育孩子原本是無可厚非的一件事。魯迅先生在《三昧書屋》裡曾寫道:“(老先生)他有一條戒尺,但是不常用,也有罰跪的規則,但也不常用。”

老師的戒尺對於很多成年之後的我們來說,有時候想起來還會莞爾一笑。

但何為戒尺?

戒尺寬八寸,是指對學生的過錯要有八分的寬容和忍耐;長一尺二寸,是指對發怒的老師要有120分的防範和警戒。

所謂戒尺,學生受益則為戒尺,若是學生反而身心受害,那便成了刑杖。

這戒尺和刑杖之間的界限,身為師長,要學會掌控和把握。你是真的出於對他好,還是就是惡意對他,孩子心裡亮堂的很。

記得高中時候,我們當時的英語老師特別嚴格,記錯了單詞,文章背誦不過,都要捱打。捱打也就算了,一邊接受捱打,還要一邊聽他罵我們“白痴”“笨蛋”等等。

棍杖打在手心和肩膀,然後轉化成刺,扎入心裡。

語言的刀子,最為鋒利,因為它殺人不見血,一劍封喉,尊嚴也被語言一層一層剝掉似得,挨在心裡,一生受其苦。

有的同學不但學業沒有進步,反而因為長時間承受的心理折磨而恐懼上他的課,成績下滑。如此導致惡性循環,成績越差,被辱罵和打的次數越多。


04

總是遭受老師帶有辱罵性質的打罵的學生,往往會形成這兩種人格:


(1)退縮性人格

這樣的孩子在高壓之下往往會比問題和現實,不敢與人正常交流,容易形成內向、封閉、自卑、多疑等人格特徵,甚至嚴重抑鬱。

(2)攻擊性人格

長期遭受責罰和辱罵的孩子,性格變得暴躁、易怒、逆反、內心充滿仇恨,嚴重者會對他人和社會採取過激行為,害人又害己。

前年發生過這麼一件事:

有個男子在路上遇到當年的老師,於是本能地將他攔下,他先是問:“你還記不記得我?”然後開始對老師惡語相向,拳腳相加。

一邊打一邊喊:“你以前是怎麼當老師的?以前你怎麼削我你還記不記得?”

而那個騎電車的中年男性在辱罵聲中唯唯諾諾地道歉:對不起,對不起。

這位男子後來在網上解釋毆打老師的原因,說自己並不是因為理智才去打老師。而是因為20年前,當年13歲的他,經常被該老師欺負和踐踏尊嚴,甚至把他踩在腳底下連踹十幾腳並踹頭,對他的心靈造成了一輩子的傷害,他說他很難過去那個坎。

我們很容易想象的到,他這一生成長的多麼辛苦,那種辛苦是精神上的,還要承受仇恨的侵蝕。活在仇恨中的人,不要覺得他多麼壞,相反,他非常可憐,他很難擁有快樂。

事後,打人的常某受到了處罰,法院以尋釁滋事罪判處被告人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

常某為了自己過去的遭遇討一個公道,付出的代價是一年半之久的牢獄之災。

而那位班主任也顏面盡失,出門還害怕被人指指點點。

造成這樣一個雙輸結果的原因,正是當你老師親自種下的。若是當時老師寬容一點,或者找到別的更理智的方法來處理,結局應該是另一種吧。

教育孩子,固然很難,但不管怎樣難,都應該努力去尋找合適的方法解決。

帶著惡意去“教育”孩子,給孩子帶來一生難以磨滅的精神創傷,絕對不是一個所謂師長應該做的。


05

我國《未成年人保護法》第15條規定:“學校、幼兒園的教職員應當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嚴,不得對未成年學生和兒童實施體罰、變相體罰或者有其他侮辱人格尊嚴的行為。”

今天,顯性的暴力的確少了很多,可是隱性的暴力,比如語言暴力,甚至眼神上的侮辱,依然很多,而這些,都會對孩子造成傷害。

我們的孩子不怕適度的責罰,但是被剝削尊嚴,被侮辱人格,絕對不行。

教育的出發點應該是基於愛。

陶行知提倡“愛滿天下”,魯迅強調“教育植根於愛”,別林斯基則認為“愛是教育的工具,也是鑑別教育的尺度”。

作為一名教師,要對每一個學生傾注愛心,教師只有熱愛自己的學生,才能教育好學生,才能使教育發揮最大限度的作用。

只把教師當做一份謀飯碗的工作,要是看不慣某個學生,就憑自己的私心隨意辱罵和棍打,能教出怎樣好的學生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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