綿陽依法阻擊“全民經紀人”,罰1萬元記入信用檔案


綿陽依法阻擊“全民經紀人”,罰1萬元記入信用檔案

一直以來,所謂“全民經紀人”尤其是新盤置業顧問或二手中介經紀人偷偷將信息轉介給第三方從中拿佣金的方式,因侵害原公司利益而飽受詬病。但由於是檯面下偷偷進行,管理規範難度較大,所以只要不是很明顯,業內大多隻能是聽之任之。

3月28日,綿陽市房地產經紀協會針對個別開發商利用“全民經紀人”的銷售正式發文,依法強力阻擊這種行為。文件認為此行為涉嫌不正當競爭,涉嫌偷漏稅費,違反《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非正常利用信息資源助長道德風險;而且引用法律明確了參與者的法律後果:其一,非法執業,參與不正當競爭;其二,涉嫌接受商業賄賂。

《房地產經紀管理辦法》第十四條 房地產經紀業務應當由房地產經紀機構統一承接,服務報酬由房地產經紀機構統一收取。分支機構應當以設立該分支機構的房地產經紀機構名義承攬業務。房地產經紀人員不得以個人名義承接房地產經紀業務和收取費用。

《房地產經紀管理辦法》第三十三條 違反本辦法,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設(房地產)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

記入信用檔案;對房地產經紀人員處以1萬元罰款;對房地產經紀機構處以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款。

《房地產經紀管理辦法》由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於2010年10月27日聯合頒佈,2011年4月1日起執行,這是一部全國性法律法規。其它地方目前可能沒有相關組織發佈此類文件,但當受害方一旦認真起來,涉事方就麻煩了,罰款1萬元還要計入信用檔案。

綿陽依法阻擊“全民經紀人”,罰1萬元記入信用檔案

綿陽依法阻擊“全民經紀人”,罰1萬元記入信用檔案

綿陽依法阻擊“全民經紀人”,罰1萬元記入信用檔案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