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務總局:4月份納稅申報期限延長至4月24日

3月31日,國務院新聞辦公室舉行新聞發佈會,介紹減稅費優服務、助復產促發展有關情況,並答記者問。

國家稅務總局副局長任榮發在會上宣佈,稅務總局決定延長4月份納稅申報期限,將截止日期統一由4月20日(週一)延長至4月24日(週五)。

任榮發表示,4月份是疫情發生以來第一個季度集中納稅申報期,也就是說,國家出合的一系列支持疫情防控和企業復工復產的稅費優惠政策,大量納稅人將在4月份納稅申報期集中體現享受。除了延長納稅申報期限,稅務總局還將以稅收宣傳月為契機,進一步加大精準輔導力度、精準落實力度、精準服務力度,確保政策紅利充分釋放,切實增進納稅人、繳費人的獲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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