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外傷害險能代替工傷保險嗎?為什麼?

只是默默為你傷心


意外傷害險與工傷保險是兩種不同的險種,兩者不能互相替代,因為險種不同其保險功能也不一樣,可以同時參加兩個險種,起到互補的作用。

意外傷害險是指被保險人的身體受到意外傷害或者不可抗拒的因素意外傷害後,根據投保時雙方合同的約定和投保金額,投保人從保險公司獲得相應的賠償金。工傷保險是國家法律規定的社會保障制度的重要部份,是國家和用人單位為勞動者在工作中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有職業性疾病後,提供醫療救治、經濟補償、生活保障,如果勞動者不幸在工作中意外死亡,工傷保險基金則按規定給予該職工的供養親屬一定的經濟補償和生活補助。

工傷保險與意外傷害險區別如下:

1、工傷保險:屬於國家強制性保險,用人單位為勞動者繳納工傷保險費是法定義務;如果用人單位未按規定參加工傷保險的,勞動者可以要求解除勞動合同或者向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投訴,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責令改正。

人身意外傷害險:屬於商業性保險,不具有強制性質,被保險人發生意外傷害的,商業保險公司依據投保時雙方合同的約定進行賠償。

2、工傷保險:未參加工傷保險的用人單位,如果勞動者發生工傷事故傷害的,由用人單位按工傷保險待遇的項目和標準支付費用。

人身意外傷害險:用人單位可以選擇給予勞動者購買或者選擇不購買人身意外傷害險;勞動者無權要求用人單位必須為其購買人身意外傷害險。

3、工傷保險:根據社會經濟發展水平由政府部門制定統一的繳費比例標準,由用人單位根據本單位職工工資總額按單位所屬行業的基準費率進行繳納。工傷保險的待遇根據職工本人的工傷傷殘等級享受不同的待遇或者給予其供養人的一定經濟及生活補助。

人身意外傷害險:不同的商業意外險有不同的保險責任,不同的保險額度其保費不相同;投保額度由雙方約定,可以根據自己的經濟狀況進行投保,投保人發生意外事故後,由保險人按合同約定一次性賠付保險金額。

總結:工傷保險是按受害職工的傷殘等級給予相應的工傷待遇,用於保障工傷職工本人的醫療費用、康復治療及基本生活等費用;屬於工亡的職工其供養親屬可獲得一定經濟補償及生活補助。而人身意外傷險如果投保金額過低,投保人發生意外傷害後,由於獲得的保險賠償金額有限,不足以保證投保人所需的醫療費、康復費及生活費等相關費用。因此,人身意外險不能替代工傷保險,有了工傷保險並不影響侵權索賠,人身意外傷害險可作為輔助保障的作用。


御銀河


可以明確的說意外險是代替不了工傷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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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從保險的角度來看,其保障都是被保險人因風險而可能導致的人身傷亡或者殘疾,從補償方面來說工傷險與意外險都能給予遭受意外傷害的勞動者一定的經濟補償,確實比較相似,但是兩者有本質的區別。

我們先來分析兩者的不同之處:1.強制性;工傷保險是企業必須為員工投保的,以保障員工在工作時段中的人身安全得以保障。而意外險則是具有選擇性的,可買可不買,視個人情況而定。如果企業拒絕為員工投保工傷險,屬於違法行為,是需要付法律責任的。2.保險賠償的範圍不一樣;工傷險的賠付範圍比較大,且可賠償的類型更多樣,包括括醫療費,傷殘補助金,工傷醫療補助金,出現工亡還會有喪葬補助金、工亡補助金以及供養親屬撫卹金。在看意外險,免責條款比較嚴格,限制也比較多。而且,兩者解決問題的過程也不相同,工傷險解決問題不會有後續的糾紛情況,而採用意外險則難以避免因賠付的不夠全面而引起的一些法律糾紛。3.兩者的賠付機構不同;工傷險的賠付是由勞動局賠付。意外險的賠付由保險公司賠付。

由此可見,意外險是代替不了工傷險的但是兩者是可以並存的,因為工傷屬於社會保險,意外保險屬於商業險,兩處可疊加理賠。二者不衝突,但是先後順序不一結果會對賠償金額有所影響。先報工傷理賠,報完以後報意外險理賠,商業保險會扣除工傷保險已報銷金額,在對被保險人人進行補償,由此被保險人能夠獲賠的保險金額會少掉工傷理賠的那一份保險金;先報商業保險,再報銷工傷保險,則不會影響工傷保險報銷的額度。

綜上,如果你是企業的老闆,一定要為員工投保工傷保險保險,不然是需要承擔保險的;如果你是從業者,要學會維護自己的權益,工傷保險是法律強制規定企業必須為員工投保的,當老闆拒絕為你投保工傷險時,學會走法律途徑捍衛自己。此外,也可以為自己投保一份重疾險,讓我們的人身安全受到更全面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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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傷保險和意外險都能夠在一定的程度上保障我們人身因遭受意外傷害而導致的自身損失,既然保障的類型相同,那麼工傷保險和意外險能不能劃等號呢?可以明確的說意外險是代替不了工傷險的!

雖然從保險的角度來看,其保障都是被保險人因風險而可能導致的人身傷亡或者殘疾,從補償方面來說工傷險與意外險都能給予遭受意外傷害的勞動者一定的經濟補償,確實比較相似,但是兩者有本質的區別。

我們先來分析兩者的不同之處:1.強制性;工傷保險是企業必須為員工投保的,以保障員工在工作時段中的人身安全得以保障。而意外險則是具有選擇性的,可買可不買,視個人情況而定。如果企業拒絕為員工投保工傷險,屬於違法行為,是需要付法律責任的。2.保險賠償的範圍不一樣;工傷險的賠付範圍比較大,且可賠償的類型更多樣,包括括醫療費,傷殘補助金,工傷醫療補助金,出現工亡還會有喪葬補助金、工亡補助金以及供養親屬撫卹金。在看意外險,免責條款比較嚴格,限制也比較多。而且,兩者解決問題的過程也不相同,工傷險解決問題不會有後續的糾紛情況,而採用意外險則難以避免因賠付的不夠全面而引起的一些法律糾紛。3.兩者的賠付機構不同;工傷險的賠付是由勞動局賠付。意外險的賠付由保險公司賠付。

由此可見,意外險是代替不了工傷險的但是兩者是可以並存的,因為工傷屬於社會保險,意外保險屬於商業險,兩處可疊加理賠。二者不衝突,但是先後順序不一結果會對賠償金額有所影響。先報工傷理賠,報完以後報意外險理賠,商業保險會扣除工傷保險已報銷金額,在對被保險人人進行補償,由此被保險人能夠獲賠的保險金額會少掉工傷理賠的那一份保險金;先報商業保險,再報銷工傷保險,則不會影響工傷保險報銷的額度。

綜上,如果你是企業的老闆,一定要為員工投保工傷保險保險,不然是需要承擔保險的;如果你是從業者,要學會維護自己的權益,工傷保險是法律強制規定企業必須為員工投保的,當老闆拒絕為你投保工傷險時,學會走法律途徑捍衛自己。此外,也可以為自己投保一份重疾險,讓我們的人身安全受到更全面的保障!


超人colin


兩者雖然都保的是意外造成的傷害,但是還是有些區別的,最好是兩者都有,相輔相成。

1.工傷保險的認定是有嚴格界限的,比如要在工作時間、工作地點,簡單來說必須與工作相關的原因受傷的。而意外保險每天24小時都可以的。

2.工傷保險的賠償的金額是跟社會平均工資掛鉤的,而意外險是跟投保時約定的金額有關的(可高可低)。

3.工傷保險是強制性的,不管職業風險的。而意外險是跟職業風險有關的,有些高風險職業可能會被拒保。

4.工傷保險都有誤工補貼;而意外險不一定都有誤工補貼,應用更多的是住院津貼,一定要住院才有,不住院就沒有。

總結:意外險不能代替工傷保險,最好兩者都買,相互補充。

我是108保姐張李萍,想了解更多保險知識,可以關注我哦!


108保姐張李萍


意外傷害險是不能代替工傷保險的!

1.意外傷害和工傷的概念就不一樣,意外傷害指的是在意外的,突發的等非自願發生得意外傷害!而工傷則是在工作人員在工作場所內,或者工作時間內,以及上下班途中等因為工作而發生的事故!

2.意外傷害險一般是由各個保險公司承擔賠付,保險費用一般由投保人承擔,而工傷保險則一般由國家強制用人單位必須為所有員工負承擔工傷保險的費用!不用個人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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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外傷害保險肯定不能代替工傷保險。

1、意外險是屬於商業險,是自願的,而工傷險是企業必須為職工激納的,是國家強制保險,兩者完全不一樣。

2、意外傷害保險只能是職工工傷保險的補充形式。

3、現在有的企業為職工買工傷保險的同時又買意外傷害保險,主要是為職工增加一點福利,萬一出現意外傷害(特別是一些特殊或危險工種),職工可多得一份賠償。

4、對有些無法買工傷保險的人員(如退休返聘人員、臨時人員等),通過購買意外傷害保險可降低企業風險。


丁賢友


意外傷害肯定代替不了工傷損害賠償。

或得這兩個前提是要確定受傷人是否簽訂了勞動合同或者勞務合同。

如果有勞動合同肯定可以申請工傷。

勞務合同就不存在工傷。

如果沒有任何合同就用意外傷害報銷醫療費用然後再找僱主索要其他合理補償費用。

沒有合同的這個過程會很漫長,建議協商解決。如果去法院那就按照2年準備。


老世光1


不能替代!因為意外保險的保險責任是意外死亡和傷殘加醫療費!是根據您購買多少而有限額的!工傷有很多補貼


勇闖2020天涯


商業保險是社保的補充,替代不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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