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河州箇舊市:“五員”工程破解基層社會治理難題

人民網-雲南頻道

红河州个旧市:“五员”工程破解基层社会治理难题
红河州个旧市:“五员”工程破解基层社会治理难题
红河州个旧市:“五员”工程破解基层社会治理难题

在雲南省紅河州箇舊市有這樣一群民(輔)警:他們是百姓的“貼心人”,是群眾身邊的“信息員、調解員、服務員、法制員、宣傳員”(即“五員”)。在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中,他們竭盡職能發揮“主力軍”作用,充分彰顯公安機關特別是基層派出所維護社會穩定、預防和打擊違法犯罪第一道防線,以及服務人民群眾、和諧警民關係第一道窗口的重要作用,從小事做起,從日常做起,從長遠做起,讓群眾得到更多的安全感、幸福感,為平安箇舊建設做出積極努力。

做足準備 “五員 ”從深入群眾開始

“五員 ”是個舊市公安系統一次大膽的創新和探索,也是一個涉及全體警員和關係老百姓的民生工程。“五員 ”要如何實施?要以哪些事情為切入點?公安幹警應如何提升自己做群眾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如何把“五員 ”與日常工作結合起來?這些現實而急迫的問題,成了擺在全體公安幹警面前的難題。

找到了問題,就能找到解決問題的方法。在確定“五員 ”工作目標後,箇舊市公安局以新時代“楓橋經驗”為標準,將黨的群眾路線踐行到實際工作中。

全體民警走進基層、走近群眾,在一次次與群眾的走訪交流中,在一次次與同事的溝通討論中,深思如何當好“五員”,通過不間斷走訪調研拉近警民關係,全面開展蒐集社情民意、排查化解矛盾糾紛、服務群眾、普及政策法規、宣傳發動等各項工作,為破解基層治安基礎難題提供了新舉措,為推動公安跨越式發展注入了新活力,為鞏固和提升群眾安全感和滿意度提出了新思路。

為形成團隊作戰和提高工作效率,按照“1名民警 1名輔警 1名聯絡員掛鉤一個自然村(居民小組)”的方式,箇舊市公安局從局領導至輔警、職工,按照分工要求分別掛鉤全市39個社區和474個自然村,每季度至少組織開展一次入戶走訪,每次走訪不少於40戶次。

走訪期間,箇舊市公安局以遍訪為目標,逐戶進行走訪,並且根據實際需要,靈活採取集中宣講、座談交流、主題活動、調查研究等方式開展工作。走訪中,民(輔)警提前做足準備,帶著任務、帶著資料、帶著問題深入基層一線,通過認真填寫《走訪表》、將信息錄入App等方式,在把政策帶下去、把法律帶下去、把服務帶下去的同時,讓問題線索浮上來,把群眾的需求帶上來,在力所能及的範圍內把問題解決在基層。

立即化解 “五員 ”矛盾不出村

經過不斷走訪和調研後,箇舊市公安局選定群眾基礎好、社會問題有代表性、村幹部優勢突出的卡房鎮作為“五員 ”工程試點。

在卡房鎮平安小站,有一個以掛鉤民警名字命名的調解室——“阿飛說事”。負責該調解室工作的,是掛鉤頭道水村委會的卡房派出所副所長許傑飛,村民們有什麼矛盾糾紛,都可以到這裡尋求民警的幫助。

化解矛盾不出村,辦好實事惠村民。許傑飛說:“在卡房鎮轄區,我們實現了‘矛盾不上交、平安不出事、服務不缺位’的治安工作目標。具體到頭道水村委會來說,則實現了‘發案少、事故少、人民滿意’的治安目標。”

在卡房鎮,像這樣活躍在基層一線的民(輔)警還有很多,他們是個舊市公安局下派的100名民警和100名輔警,分別掛鉤卡房鎮17個村(社區)和102個自然村。卡房鎮確定102名村幹部為聯絡員,與箇舊市公安局下派警力共同組成工作組,定期入戶走訪。

箇舊市公安局民(輔)警走訪入戶,與當地村委會、村民小組協同解決問題,大力夯實基層基礎工作,零距離服務群眾,拉近警民關係,正是個舊市公安局深入實施“五員 ”工程的一個生動寫照。

密切配合 “五員 ”凝聚“ ”合力

為適應新時代、新形勢、新任務對公安工作提出的新要求,箇舊市公安局結合“治慵懶、強擔當、樹新風”主題實踐及和諧警民關係“破小案、辦小事、解小憂、幫小忙、助小康”新“五小工程”專項行動,始終堅守人民立場,聚焦社情民意,創新社會治理模式,提出“五員 ”工程,將工作掛鉤到每個村、每個社區,由民警結合實際開展有關工作,或瞭解社情民意,或進行巡邏防控,或排查化解矛盾糾紛,或指導安全防範,或開展法制宣傳……

所謂“五員”,就是“信息員、調解員、服務員、法制員、宣傳員”,其中,“信息員”廣泛收集政情和社情民意,開展分析研判,及時反饋、上報線索問題。“調解員”及時排查社會矛盾糾紛,努力就地化解,不能現場解決的就及時上報轄區派出所。“服務員”結合實際,參與新“五小工程”建設,圍繞“破小案、辦小事、解小憂、幫小忙、助小康”,做好幫助和服務群眾工作。“法制員”為群眾提供法律諮詢,引導群眾通過法律渠道依法解決訴求和糾紛,增強群眾知法、守法、用法意識,自覺參與“平安箇舊”建設。“宣傳員”宣傳黨和國家方針、政策,加強反邪教、反滲透宣傳教育,發好警察聲音、講好警察故事,增進警民和諧,樹立良好形象。

“五員”的職責各有不同又相互配合,形成了“ ”力量。通過走訪,民(輔)警對轄區情況做到“四知、四清、四掌握”,即知轄區每名家庭成員基本情況及其社會關係,知每個家庭經濟狀況,知每名家庭成員的政治表現,知每名家庭成員遵紀守法情況;轄區治安情況清,常住人員情況清,流動人口情況清,社群群體情況清;掌握轄區群眾對貫徹落實國家大政方針的反響,掌握轄區基本情況及政情、社情動態,掌握轄區群眾關心的民生問題,掌握轄區群眾的熱點難點問題。(佴皓琰 袁瑩)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