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协作配合,提升办案质效

——大通县政法机关联合会商制定《办理危险驾驶案件会议纪要》

随着我县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机动车保有量也逐年增加,因驾驶人员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法规、醉酒驾驶等引起的的危险驾驶犯罪居高不下,且有逐年上升的趋势。

为净化交通环境,维护公共安全,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幸福感,实现从重、从快、从严惩治危险驾驶犯罪,2020年3月26日,在县委政法委的组织下,经大通县人民法院、大通县人民检察院、大通县公安局、大通县司法局共同研究,就办理危险驾驶案件达成一致并形成了《办理危险驾驶案件会议纪要》(以下简称《纪要》)。

《纪要》从我县政法机关对危险驾驶犯罪办案实际出发,针对公检法等机关在案件办理中存在的意见、分歧和问题,结合《刑法》《刑事诉讼法》及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统一了办案思想,明确了惩处危险驾驶犯罪的基本理念和具体做法,细化了不同类型、情节的危险驾驶犯罪行为的法律适用、量刑规范。

实践中,危险驾驶犯罪存在不同情形,有酒后无证驾驶、超速行驶、发生交通事故、共同犯罪等。《纪要》涵盖对各办案单位办理案件期限的规定、对“道路”“机动车”的认定、对证据的要求、刑事处罚、司法宣传等方面的内容。接下来,我院将进一步厘清思路,加强协同配合,通过刑罚手段对有犯罪行为的人员予以惩处,以案释法,加大法治宣传,从源头预防、减少此类犯罪行为的发生和再犯的可能,切实为平安大通、法治大通、幸福大通建设保驾护航,担负起政法机关义不容辞的使命和责任。


加强协作配合,提升办案质效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