門面房拆遷過程中,業主應當如何維權?

事實上,拆遷人與被拆遷人在協商補償、訂立補償安置協議的過程中,承租人也沒有權利參與到其中來。這樣一來,一旦面臨拆遷,作為承租人的經營者想獲取補償就會陷入非常被動的局面。那麼,業主和承租者面臨拆遷應當如何更好的為自己爭取利益呢?

門面房拆遷過程中,業主應當如何維權?

一、業主和承租者在拆遷前的準備

許多被拆遷業主、承租者在面臨拆遷的時候,往往抱有一種“等”、“耗”、“拖”的態度。他們認為,只要我能拖得住撐得久,動遷組終會因為拆遷進度的壓力而接受被拆遷人提出的補償條件。事實上,這是一種非常錯誤的想法。首先,法律上規定了“久拖不搬”的強制手段,《行政強制法》和《條例》確立了行政強拆和司法強拆的兩種救濟手段,面臨被拆遷人、承租人“久拖不搬”的情況,拆遷人有權依照法律程度申請強制拆遷,其次,拆遷是一種依法而為之的法律行為,哪些項目應當補償、哪些情形應當照顧、基於何種標準補償,都是經由法律、法規、地方政策性文件所規範的,所有的拆遷補償都是納入到法律、法規、政策性文件中的,而不是拆遷人自主決定的事情。再次,抱有“等”、“耗”、“拖”想法的被拆遷人往往把全部精力集中於補償款的安置上,而忽視了補償款分割的法律風險化解。

二、承租者在拆遷前可以做的準備工作有

1、深度審查拆遷中的各方權利義務關係,確定因拆遷而發生關係的各方主體與住宅房屋拆遷相比,非住宅房屋拆遷(企業拆遷、門面房拆遷)因為土地、房屋的權屬關係複雜,在拆遷過程中會有更多的拆遷關係人在裡面。如果被拆遷房屋是自有產權辦公用房,並享有完整的國有土地使用權,被拆遷人就是被拆遷房屋的產權人,拆遷關係主體就是拆遷人、被拆遷人。有些房屋是租賃辦公用房,拆遷關係主體則有拆遷人、被拆遷人和承租人三方主體。

2、積極準備對被拆遷房屋的產權關係證明、現有設備清單、勞動合同的備案核查、裝修裝潢費用支出等相關材料證明,被拆遷房屋的產權關係證明主要有房產證、土地證或者租賃合同、土地轉讓合同等文件;現有設備清單指企業運營過程中實際使用的設備價格、規格、數量、使用年限、有無抵押等情況的清單。勞動合同的備案核查是指企業與本企業實際用工之間訂立的勞動合同,以證明本企業內共有多少在職員工,勞動期限如何等。另外,社會保險繳納情況、工資單等實際證明企業員工報酬情況的材料證明也應一併整理並列清單。

3、聘請律師介入,在專業律師的指導下制定拆遷策略拆遷涉及範圍廣、補償標準各有差異,而且拆遷人在拆遷中往往有著更優勢的地位,使得很多被拆遷人、拆遷關係人 “怕”拆遷。“怕”的原因無外乎兩點:一是拆遷跨度時間長,繁瑣事情多,很多企業初次接觸拆遷,對此束手無策;二是缺乏相關的拆遷法律知識,在與拆遷人交涉的過程中怕吃虧。鑑於拆遷的複雜性和專業性,對於法律關係複雜的拆遷聘請拆遷律師介入是非常有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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