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巧調解 “破鏡”也重圓

“李法官,感謝你的耐心調解,我與前妻又復婚了……”電話那頭傳來被執行人彭某的聲音,令安源區法院執行局李法官甚感欣慰。

被執行人彭某與鄒某因家庭瑣事、性格不合關係緊張、衝突不斷,於2013年訴至法院離婚。因調解不成,法院判決准予二人離婚,婚生子彭某某由鄒某撫養,彭某享有探視權,由彭某每月負擔800元撫養費,並承擔彭某某的教育、醫療費用的一半。判決生效後,因鄒某拒絕彭某行使探視權,彭某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鄒某拒不配合,且因執行行為涉及未成年人人身權利,案件一度陷入僵局。後鄒某以彭某未支付撫養費、教育費、醫療費為由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雙方矛盾再度升級。李法官在多次調解時發現,兩當事人都深愛自己的兒子彭某某,離婚多年都未再婚,且彭某某體弱多病,鄒某傾注了太多心血故對彭某心生憤怨。而彭某在一鋼鐵廠上班,月資近萬,足以承擔撫養費等相關費用。李法官從孩子健康成長的角度不斷地做兩當事人的工作,後鄒某態度軟化同意將孩子帶到法院與彭某相見,彭某承諾見到孩子後補足所有的撫養費等相關費用。

第二天,在李法官的見證下,鄒某將彭某某帶至法院與彭某相見,當孩子怯生生叫聲“爸爸”時,彭某感動得熱淚盈眶,主動向鄒某補足了撫養費等相關費用。此後不久就發生了開頭的一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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