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察日報》丨打擊涉疫犯罪,要時刻保持法治定力

《檢察日報》丨打擊涉疫犯罪,要時刻保持法治定力

△2020年3月31日《檢察日報》第04版 綜合新聞


突如其來的疫情,讓社會各個環節都在經歷嚴峻考驗。作為全國人大代表、村黨支部書記,我一直關注著農村地區涉疫案件的辦理情況。最近,隨州市檢察機關辦理的兩例村民涉嫌妨害公務案件就引起了我的注意。


《檢察日報》丨打擊涉疫犯罪,要時刻保持法治定力

△全國人大代表、湖北省廣水市十里街道辦事處觀音村黨支部書記 熊永俊


2月22日,廣水市檢察院對該市某村民餘某涉嫌妨害公務案進行公開審查聽證,並視頻連線人大代表、人民監督員、媒體代表等,充分聽取各方意見。


辦案檢察官綜合各方意見認為,犯罪嫌疑人餘某已達刑事責任年齡,具備完全刑事責任能力,其明知被害人朱某是依法執行公務的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仍違反相關規定,以暴力方式強行“闖關”,阻礙被害人執行防疫工作,造成其身體受損的後果,其行為已涉嫌犯罪。


於是,廣水市檢察院對餘某以涉嫌妨害公務罪批准逮捕。


2月27日,隨縣檢察院依法對一起涉嫌妨害公務的審查逮捕案件進行了視頻公開聽證。


承辦檢察官指出,犯罪嫌疑人的行為雖屬於妨害公務,但是其妨害公務的暴力特徵不明顯,未造成嚴重後果,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且真誠悔改。


本著懲罰與教育相結合的原則,擬對犯罪嫌疑人作出不批准逮捕決定,並建議公安機關給予犯罪嫌疑人相應的治安處罰,責令其進行公開賠禮道歉。


最終,與會各方一致同意檢察機關的不批捕決定。


這兩起案件,都是涉嫌妨害公務,但由於情節不同、危害不同,辦理結果也截然不同。


這反映出檢察機關在辦案過程中,能夠嚴格依照法律程序,恪守罪刑法定、罪責刑相適應原則,根據案情不同實行差異化辦理。


同時,這兩起案件在辦理過程中,採取視頻連線代表的方式,主動接受社會各方監督,增強了辦案透明度,讓群眾感受到了司法的公開、公平、公正,對違法犯罪行為起到了較好的警示、教育作用。


司法是維護社會公平正義的最後一道防線。越是吃緊的關鍵時期,檢察機關打擊涉疫犯罪越應當保持法治定力,嚴格準確適用法律,既依法從嚴從重打擊涉疫違法犯罪,又確保疫情防控不偏離法治軌道。


來源丨《檢察日報》

整理丨劉怡廷 劉大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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