獄中獲9次減刑, 出獄不久又殺人, 背後究竟映射出什麼?

獄中獲9次減刑, 出獄不久又殺人, 背後究竟映射出什麼?

郭某,2004年就讀於北京工業大學,在校期間,僅僅因為跟其女友意見不合,一怒之下竟然用手邊的枕頭捂住其女友口鼻使其窒息而死,後郭某匆匆逃跑隨後被抓,之後被法院判處無期徒刑。

也許有人認為無期徒刑就是其字面意思,一直要在監獄中服刑。其實不是的,無期徒刑是介於有期徒刑和死刑之間的一種嚴厲的刑罰。無期徒刑是剝奪犯罪分子終身自由的刑罰方法。無期徒刑的刑期從判決確定之日起計算,判決執行之前先行羈押的日期不能折抵刑期,無期徒刑減為有期徒刑後,執行有期徒刑,先行羈押的日期也不能折抵刑期。

獄中獲9次減刑, 出獄不久又殺人, 背後究竟映射出什麼?

通俗點來說,無期徒刑只要在監獄中表現良好,是有機會減刑為有期徒刑的,郭某就是

因為在獄中表現得比較出色,前後總計獲得了9次減刑的機會,並於2019年7月出獄。按理說,在監獄呆了這麼久,並且表現得也有點可點,出獄後應該倍加珍惜自己現在的生活,畢竟從監獄中解放是挺不容易的一件事。

但是,出獄後的郭某的行為貌似還保持著其在2004年就存在的惡劣行為,在2020年3月14日,在北京的某一家商場,一個70多歲的老人好心勸告郭某戴口罩,郭某卻覺得老人是有意跟他過不去,然後就開始痛打老人,造成老人顱腦損傷,要知道,顱腦損傷後即便是青壯年都不一定能被治癒,所以不幸的是在幾天後老人就離世了。之後郭某就被再次逮捕入獄。

獄中獲9次減刑, 出獄不久又殺人, 背後究竟映射出什麼?

值得一提的是,獄中獲9次減刑與出獄後殺人的都是同一個人,即郭某,那麼,這背後所能映射的東西又有什麼呢?

其一,殺人犯能或減刑的這種做法是否得當?

其二,犯罪的人在出獄前如何能確定其已經改過自新,不再有危害社會的可能性?

其三,多次減刑期間是否有可能存在貓膩?

獄中獲9次減刑, 出獄不久又殺人, 背後究竟映射出什麼?

首先第一點,這種做法肯定是得當的,因為殺人犯並不一定本性就是壞人,也許是被逼到走投無路才會有此舉動,並且國家對殺人犯是否能獲得減刑的標準是非常高的,一般只要真正想要改過自新的人才更有可能獲得減刑。而之所以會出現郭某這個特別案例,可能是郭某具有雙面性格,獄中一套,獄外一套,使人難以察覺。要特別強調一點的是,更多的獲得減刑的殺人犯出獄後基本都不會再對社會造成什麼危害,有些甚至還對社會做出了貢獻。

再來講講第二點,這點是現在所有國家都正面臨的難題,所以現在基本所有國家都用一個套路,請心理醫生來對犯人進行引導,將他們的價值觀擺正。

最後一點,這一點基本是不可能的,因為現在是法治社會,辦案人員都基本是國家的棟樑,不會因為一點利益就做出有損國家的事情。

所以,通過以上種種,類似於郭某的這種人是否還存在?如果存在,又該以何種方式來避免再次發生悲劇?這可能就需要國家來提高全體人民素質和人民自覺遵守社會秩序。

獄中獲9次減刑, 出獄不久又殺人, 背後究竟映射出什麼?

相信國家在強盛的同時國民素質也會同步提升!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