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出臺措施促進旅遊經濟發展

近日,記者從市文化和旅遊局瞭解到,為切實貫徹落實中央和省、市促進經濟發展的相關精神,統籌推進全市旅遊系統疫情防控和穩增長工作。我市文化和旅遊主管部門結合玉溪旅遊實際,制定了《玉溪市應對新冠肺炎疫情促進旅遊經濟發展5條措施》(以下簡稱《措施》)。

《措施》認真落實《雲南省人民政府關於應對新冠肺炎疫情穩定經濟運行22條措施的意見》 《玉溪市應對新冠肺炎疫情穩定經濟運行25條措施》等相關文件精神,進一步優化文旅營商環境,促進我市旅遊經濟發展,降低實體企業成本,對旅遊企業用電電價、繳納失業保險費、減免經營性房租等諸多方面給予了優惠政策。在疫情結束後一年內,對吸引遊客人數達到一定規模的旅行社,以及2019年、2020年度成功創建國家4A級以上旅遊景區、五星級飯店、五星級旅遊民宿、五星級旅遊營地的企業給予補助或獎勵。暫退各旅行社80%質量保證金,週轉使用期限兩年(2020年2月5日至2022年2月5日),以減輕企業負擔,支持旅行社渡過難關,恢復業務。

《措施》規定,全市文化旅遊服務企業要開展“向抗疫人士獻愛心年”活動,熱情接待和關心參加一線抗疫的醫務人員、公安幹警、志願者等各界人士,展現玉溪人民熱情好客、關愛友善的良好道德風尚,讓抗疫人士在玉溪感受到家鄉般的溫暖和回家的感覺;樹立誠信為本、遊客至上的旅遊服務觀念,開展“來到玉溪,購物無憂”活動,激勵經營者誠信經營,優質服務,形成全市誠實守信、重信守諾的旅遊服務新風尚,加強市、縣(市、區)旅遊商品退換貨監理中心、11個酒店或遊客中心服務點管理,不斷提升服務水平,展示玉溪城市良好的誠信形象。

與此同時,我市還精簡壓縮行政審批程序,對旅行社設立審批和旅行社信息變更備案,實行網上申辦;進一步簡化導遊轉出、轉入手續,由“原僱傭方出具相關證明”調整為“本人承諾制”,通過本人承諾即可辦理相關轉出、轉入手續;對三星級飯店評定時限由20個工作日壓縮為5個工作日。

據悉,《措施》充分考慮到了我市旅遊企業當下普遍關切的問題,在降低旅遊企業成本、優化文旅營商環境等方面提出了務實舉措。(玉溪日報記者 顧世丹)

原標題:我市出臺措施促進旅遊經濟發展

審核:李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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