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重疾险得病或身故是理赔保额还是赔保额加上看病花的的钱?怎么样?

孙玉斐


疾病返贫有两个原因:一是无法调动足够多的现金治病,二是病好了,经济死亡了。

第一种,比方说一个北京人,不管怎么着有个房子,千万资产就到了。

但是可惜他的资产配置里面没有现金,所以很有可能面对疾病,他首先会被消耗掉现金资产。

之后现金不够了以后,开始消耗现金等价物,他不得不卖掉股票、基金甚至赎回理财,去补这个现金的缺口。

如果还不够,他可能就要去处理固定资产,比如说卖掉房子,比如说卖掉家里的古玩字画这些东西。

第二个病好了,经济死亡了。因为治病需要一个长期的过程,长期会丧失工作能力,有可能无法获得保证生活的现金流。

知道了疾病返贫的原因,我们看应对措施。

我觉得解决这个无法调动足够现金的问题,你应该要去设计一个支出补偿机制。

什么叫支出的补偿机制呢?很简单,你可以办理一个银行账户,每个月往里面存一千块钱。

这个账户只有一个功能,就是当家庭成员发生了疾病的时候,才被允许动用里面的余额,只进不出,谁也不许拿这个钱做别用,互相监督。

比如你可以用安全保本的理财工具、基金定投等等。

除了这些理财工具外,还可以借助社保、团体保险和个人商业保险。

·社会保险

每个人都有社保,不管你在什么地方,你只要是中国的国民,只要你在交,你都能享受到这个福利,它是中国的政策性保险。

还有一个叫做税优健康险,这两个保险一定要交的。

但是社保也有不足,社保的特点是什么呢?社保的特点是低保障、广覆盖。比如说生病了,门诊可以报销,但有一个起付线。住院是可报销的,但是有一个比例限制。

另外自费药、特需门诊和康复费用,社保是解决不了的。

·商业医疗保险

这是个人的。有的公司没有给员工上,也没关系,个人可以上。上这样的商业保险真的很便宜,一年就几百块钱,相当于你花一顿火锅钱,可能这一年社保以外的部分报销都给你报了。

我刚刚讲的社保、商业保险、企业保险三种,就是我们讲的社会保障的三大支柱。它们不是“或”的关系,不是说有了这个就不能有那个,而是“且”的关系,你有了这个就可以更好地管理疾病的风险。

这是最好的防止解决一病返贫的工具,没有之一,因为这是唯一一种以疾病为触发机制的一种补偿的而且带有杠杆的工具。

它遵循的原则叫做损失补偿原则。

补偿型的医疗保险遵守的是损失补偿原则,没有人能够从风险中获益,这是风险管理的基本要素。

所以医疗保险就是这样的一个范畴,得了病,凭票报销。先报销社保,剩余部分拿去公司,或者拿去个人的保险公司去报销。实报实销,多一分钱都不会给你。

第二个原因病好了,经济死亡了,解决这个问题,需要一个收入补偿机制。

病好了以后,可能还有后期长期的医疗费用支出。

比如说长期的康复费用支出,雇佣护工,后遗症、并发症等等。这些前面讲的医疗保险就不能覆盖了。

解决办法是什么呢?第一个办法,就是要有未雨绸缪、居安思危的理财习惯。

第二个办法是购买重疾险,确诊后就可以一次性赔付一笔资金。

重疾险属于给付型机制,跟前面讲的医疗险不同,只要你得了约定好的病种,一次性赔付。

你的健康值多少钱,别人说了不算,你说了算,所以你有多少保额就赔多少钱,完全是赔付的。

第二个,可以重复赔付。比如说你在三家公司都上了重疾险,都是可以赔付给你的。

你发现了没有?所有的事情都是目标、策略、工具,每个人都有自己不一样的目标,有不一样的风险承受能力和偏好,所以要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工具。

这些工具的类型就相当于你北京去上海,可以飞机、可以高铁。当然你非要骑摩拜去也是可以的,根据你的需求去选择。



老马识保


你这个问题问得很好!单独的重疾险如果发生合同约定的重疾,保险公司会赔付合同约定的保险金额,赔的钱不包括看病的医疗费用,这个钱是直接给到出险人自由支配。如果重疾险上面附加了住院医疗险,这时候就会赔付看病花的医疗费用,及时是出险人因病身故,也会赔付重疾保额加看病的花的钱,具体理赔比例看合同约定。以上就是我的观点和看法。


隔壁二胖


重疾险又称为大病失能补偿保险,赔付的要求是达到了合同中所约定的条款内容,就可以赔付。

重疾险的赔付是按当初购买的基本保额来算的,例如是买了50万的基本保额,要实际看保险合同的约定,如果患重疾了,是按照基本保额的多少比例来算,一般是赔付100%,即例子中所说的50万,有的会赔付120%,150%不等。

这笔钱赔付下来后,不会限制使用的范围。

另外您说的医药费用,当赔付下来之后,可以用于医疗费用的支出。

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助到您。


Ms88


首先,重疾险和医疗险都是和健康保障有关的两个险种。两者在赔付方式上、作用用途上、续保上是不同的。

重疾险是给付型的,只要发生了重疾险合同约定的疾病、状态或约定手术,才会赔付,买了多少钱的保额,就会赔付相应比例的保额,比如,买了100万保额的重疾险,发生合同约定的癌症,就会赔付100%的保额,也就是100万,不管这个钱你怎么用,不管是去治病、补偿收入还是旅游等。

如果买的是带身故责任的重疾险,未发生重疾,而是发生了身故,也是赔付保额100万。

重疾险因为是给付性质的,所以,可以买多份,可以是不同公司的,最后赔付时是可以多份累计赔付保额的。

医疗险,是报销性质的保险。

对于疾病没有要求,只要是合理且必要的医疗开支,拿着发票找保险公司报销就可以。但是报销的额度不会超过实际花费的额度。所以医疗险买重复了是没有意义的。

一个人罹患了疾病,医疗费就通过医疗险报销来解决。比如普通住院小病,花费也不会太大,对家庭财务的影响也较小,能在短期内去继续工作。

但如果是不幸罹患了重大疾病,那么对一个家庭的财务影响就会很大的,比如,癌症、脑中风后遗症、急性心梗、冠状动脉搭桥术、终末期肾病等,这些都是理赔最高的重大疾病,在短期是需要治疗和休养的,不能工作的,严重的可能也会失去未来继续工作的能力或机会,在收入上将会收到很大的损失,在康复期间家属也可能需要照顾病人也会有一些收入损失,再加上康复期间的康复费等,这些都是罹患重大疾病后的对一个家庭带来的隐形损失。

所以,在一定程度上讲,重疾险有时候不单是用来保障病人的,也是保障家人的。

而重疾险就是用来解决这些问题的,解决收入损失、康复费,以及发生重疾后的一些医疗费等。

所以,两者只有完美搭配起来,才能真正的做到健康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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