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为“特别国债”?

上周五(3月27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明确将研究推出包括提高财政赤字率、发行特别国债、增加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规模、引导贷款市场利率下行以及刺激消费等一揽子宏观政策措施。

其中特别国债引起市场关注。

何为特别国债?历史上又在什么情况下发行特别国债?今年会发吗?发多大规模?特别国债到底有多特别?

我国改革开放之后的国债发行始于1981年,四十年间,只有两次国债发行直接称之为“特别国债”,简而言之是专门服务于某项特定政策,支持某特定项目需要。

何为“特别国债”?


发行次数自然少而又少。第一次是为了补充四大行资本金。

1995年《商业银行法》生效,及国际《巴塞尔协议》规定,银行资本充足率不低于8%。可当时我国四大行资本充足率只有5.86%,若是再剔除掉未核销的呆账后,就只剩3.5%。资本金不足和不良资产庞大,严重制约商业银行的生存与发展。

1998年8月,由财政部发行期限为30年的2700亿元特别国债,向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定向发行,所筹资金专项用于补充上述银行资本金。

第二次是购买外汇组建中投公司。

进入21世纪后,我国国际收支持续顺差,外汇储备资金一度突破1.4万亿美元,甚至引起流动性偏多、通货膨胀问题。中央为了解决此问题,顺带提高外汇经营收益,考虑组建中国的“主权财富基金”——中投公司作为外汇储备新的多元化投资平台。

2007年6月18日,财政部作为代表政府的股东,发行2000亿美元的特别国债,用于购买外汇注资中投公司。

此外,还有满足特定的支出目的的特别类型的债券,如长期建设国债、专项建设基金。

1998年9月,财政部向四大行定向发行1000亿十年期国债。用于基础设施建设、企业技术改造、西部大开发、生态建设等项目,此为首推长期建设国债;

2015年经济下行,国开行、农发行向邮储银行定向发行专项建设债券,筹集资金建立专项建设基金。国开基金或者农发基金采用股权方式投入项目公司,在2015-2017年大规模投放后,专项建设基金规模达到约2万亿。

三者区别就是专项建设债由政策性银行发行,不列入赤字;长期建设国债由财政部发行,列入赤字。而特别国债是被纳入基金预算管理,不列入财政赤字;

早先,重庆市原市长黄奇帆撰文称:因今年情况特殊,建议突破赤字率3%的常规限制,并提请全国人大审议通过增发1万亿特别国债,用于支持中小企业减税降费和对疫情地区进行转移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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