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年清明节期间加强纪律检查!严肃查处“四风”问题!

关于2020年清明节期间加强纪律检查!严肃查处“四风”问题!

各旗县市区委、政府,市委各部、委,市直各委、办、局和各人民团体:

2020年清明节将至,为倡导文明节俭的祭祀新风,保障疫情期间人民健康安全,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回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明纪律要求。

各级党员干部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做到十个严禁。严禁公车私用,违规使用单位公车或借用所属企业车辆进行祭扫、游玩等活动;严禁借祭扫之机,接受服务对象、合作单位或个人任何形式的吃请、游玩、住宿等;严禁违规发放和赠送购物卡、消费卡等消费凭证。


严禁违规发放津补贴、奖金和实物;严禁违规收受礼品礼金;严禁违规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违规组织隐秘聚会;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等隐秘场所;严禁公款报销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等事宜,借机敛财;严禁奢侈浪费及违背公序良俗、社会公德等违纪违规行为。


二、严格责任落实。

各级党组织要认真履行主体责任,通过各种有效途径向党员干部发信号、打招呼、提要求,把各项纪律要求传达到位,切实做到防微杜渐。


各级领导干部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强化监督管理,率先垂范,以上示下。对苗头性问题早提醒、早制止、早纠正,对发现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敢于“亮剑”,做到令行禁止。要带头倡导绿色文明安全祭扫,严格遵守有关部门规定,暂缓举办集体共祭等群体性活动,落实疫情防控工作要求。


三、严肃执纪问责。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监督责任,加大监督检查和明察暗访力度,紧盯公车私用、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等老问题,关注隐形变异“四风”和违反疫情防控期间有关规定的新动向。坚持“一案双查”,从严执纪,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持续释放执纪必严违纪必究的强烈信号。


监督举报电话:0474-12388

监督举报网站:

http://neimeng.12388.gov.cn/wlcbs/

乌兰察布市纪委监委办公室

2020年3月30日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