隴川:對症開方 發揮“監察建議書”監督延伸作用

“建議你局進一步修訂完善公車管理、公務接待、上下班考勤、外出報備等內部規章制度,持續強化紀律作風建設和幹部職工教育管理,收到監察建議後,認真查找產生問題的根源,20日後將整改結果向縣紀委監委報告……”近日,隴川縣紀委監委向縣發展和改革局發出今年首份監察建議書。

經瞭解,縣發展和改革局一名職工因醉酒駕駛公務用車造成嚴重交通事故,2020年3月2日,該職工受到開除黨籍和公職處分。縣紀委監委在處理這一問題線索時,發現縣發展和改革局領導班子及成員在從嚴管黨治黨方面仍存在薄弱環節,沒有真正做到“兩手抓、兩手硬”,向該局發出監察建議書,一針見血提出工作中存在問題,要求以此案例為鏡鑑,提醒督促主要領導幹部切實擔負起從嚴治黨主體責任,認真落實“誰分管誰談話”機制,以開展警示教育為抓手,讓幹部職工知敬畏守底線繃緊弦;堅持用制度管權管事管人,加強制度體系建設,堵塞漏洞、除弊去痾,並付諸實際行動貫徹落實,限期整改到位。

“接到《監察建議書》後,我們高度重視,迅速行動,在全面做好單位內控管理規章制度廢改立工作基礎上,認真排查廉政風險和防控盲點、空白點,並利用‘身邊’這一典型案例開展幹部警示教育,敲響警鐘,形成震懾。”縣發展和改革局主要負責人表示。

“《監察建議書》是踐行監督執紀‘四種形態’一項重要舉措,也是落實‘嚴管’與‘厚愛’相結合的具體實踐。”縣紀委監委有關負責人說到。縣紀委監委在嚴肅執紀問責的同時,堅持以《監察建議書》的形式,針對個別單位部門執行政策有偏差、工作履職不到位、日常管理不嚴格、制度機制有缺陷等問題開列清單,直擊問題根源,提出意見建議,精準開方、延伸發力,助推監督責任落實到位。

為避免《監察建議書》一發了之、整改打折扣的問題,縣紀委監委按照“誰承辦、誰督辦”的原則,在建議文書中明確指定跟進督辦人和聯繫方式,要求以現場督查、電話提醒、書面報告等多種方式堅持全程跟進,並且做到定期“回頭”、留痕管理,嚴防問題反彈回潮,確保建議“擲地有聲”。

今年以來,共針對2個縣直部門發出《監察建議書》2份,提出意見建議7條。


分享到:


相關文章: